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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僱者任職未滿6個月申請育嬰留職停薪者,社會保險是否適用?
一、適用對象. 受僱者任職滿6個月後,於每一子女滿3歲前,得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期間至該子女滿3歲止,但不得逾2年。 同時撫育子女2人以上者,其育嬰留職停薪期間應合併計算,最長以最幼子女受撫育2年為限。 又依家事事件法、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相關規定與收養兒童先行共同生活之受僱者,其共同生活期間得依前述規定申請育嬰留職停薪。 另受僱者於育嬰留職停薪期間,得繼續參加原有之社會保險。 又依勞動部104年4月27日勞動條4字第1040130693號令釋:「雇主優於性別工作平等法 (現為性別平等工作法)第16條第1項規定,同意受僱者任職未滿6個月申請育嬰留職停薪者,該等人員育嬰留職停薪期間社會保險及原由雇主負擔之保險費,適用本法第16條第2項規定」。
- 育嬰留職停薪津貼申請書、給付收據及繼續投保申請書
勞保、就保、職保個人保險費試算 職漁單位及個人欠費試算 ...
- 育嬰留職停薪津貼申請書、給付收據及繼續投保申請書
育嬰留職停薪者. 於留職停薪期間可以選擇於原投保單位繼續投保或選擇辦理轉出: (1) 選擇於原單位繼續投保:不得調降投保金額,原投保單位應填寫「 繼續投保及異動申報表 」一份,向健保署分區業務組申報,其應自行負擔30%之健保費,繳款單由健保署寄發被保險人繳納,繳納期限可遞延3年;育嬰留職停薪期間屆滿展期或提前復職者,則須再填寫「 繼續投保及異動申報表 」一份,向健保署分區業務組申報。 (2) 選擇辦理轉出:原投保單位填寫「 保險對象退保申報表 」一份,送交健保署分區業務組辦理退保手續。 其應以眷屬身分依附被保險人投保;如未有眷屬身分,則應至戶籍地公所投保。 相關連結. 健保承保專用表格 (2-10) 發布日期. 112-08-30. 更新日期. 112-11-29. 瀏覽人次. 35860.
受僱者在育嬰留職停薪期間,可以繼續參加勞工保險的普通事故保險及就業保險,續保期間雇主應負擔的保險費免予繳納。 勞保局說明,勞工保險及就業保險屬於在職保險,也就是實際從事工作者才可以加保,但被保險人如因符合性別工作平等法的規定,申請育嬰留職停薪,仍可以繼續參加勞 (就)保,投保單位應為其填具「勞工保險被保險人育嬰留職停薪繼續投保申請書」,並檢附子女出生證明 (或戶籍資料),向勞保局辦理繼續加保手續,另外,勞保局提醒投保單位,被保險人育嬰留職停薪繼續加保期間的投保薪資是不能調整的。
2023年5月2日 · 育嬰留職停薪期間,得繼續參加原有社會保險. 為了營造友善育兒的職場環境,並鼓勵父母共同陪伴子女成長,受僱者任職滿6個月後即可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期間至該子女滿3歲止。 雇主也能優於《 性別工作平等法 》規定,同意任職未滿6個月的受僱者申請育嬰留職停薪。 而《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6條第2項即規定,受僱者於育嬰留職停薪期間,得繼續參加原有之社會保險。 雇主負擔之保險費由政府補助,被保險人自行負擔保險費可申請遞延3年繳納. 而為減輕雇主及被保險人負擔,勞工育嬰續保期間,原由雇主負擔的70%保險費,不須繳納,由政府補助;被保險人需自行負擔的20%保險費,則可依自身意願選擇遞延3年繳納。 繼續加保效力自育嬰留職停薪的起始日當天起算,至留職停薪的訖日為止。
2021年4月23日 · 生養孩子是甜蜜的負荷,為了給予新手爸媽更多鼓勵支持,法律保障勞工在育嬰留職停薪期間不僅可申請育嬰津貼,亦可繼續參加勞保普通事故保險及就業保險,保障勞工育嬰期間之保險權益,並可持續累積勞保年資。. 勞保局說明,撫育3歲以下子女,並經雇主 ...
2020年9月15日 · 針對育嬰留職停薪時,保費該如何繳納的問題,健保署解釋可以透過2種方式來辦理,分別為: 選擇於原單位繼續投保. 期間不得調降投保金額,且應自行負擔30%的健保費,繳款單由健保署寄發被保險人繳納,繳納期限可遞延3年;育嬰留職停薪期間屆滿展期或提前復職者,則須再填寫「繼續投保及異動申報表」一份,接著向健保署分區業務組申報。 選擇辦理轉出原投保單位. 原投保單位填寫「保險對象退保申報表」一份,送交健保署分區業務組辦理退保手續。 其應依附有職業的配偶,以眷屬身分投保;如未有眷屬身分,則應至戶籍地公所投保。 ☆健康新聞不漏接,按讚追蹤 粉絲頁 。 ☆更多重要醫藥新聞訊息,請上 自由健康網 。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網友回應.
勞保局為使育嬰留職停薪被保險人申請育嬰津貼及辦理繼續加保有更便捷的方式,將於本(104)年10月起提供新版「育嬰留職停薪津貼申請書、給付收據及繼續投保申請書」,未來只要填寫一張表格就可一次完成「育嬰留職停薪津貼」及「育嬰留職停薪繼續加保」的申請手續。 早在91年3月兩性工作平等法(現為性別工作平等法)實施時,30人以上單位的受僱者,任職滿1年,就可以申請育嬰留職停薪,並繼續參加原有之社會保險。 被保險人在育嬰留職停薪期間如果選擇繼續加保,原由雇主負擔的70%保險費,不須繳納;被保險人應負擔的20%保險費,還可以依其意願選擇延後3年再繳納,減輕被保險人的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