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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18年10月11日 · 事件爆發後,范冰冰從六月就「被消失」,神隱一二三天後,十月三日官方公布調查結果,范冰冰須補繳逃漏稅與滯納金,共八億八千餘萬元人民幣(約新台幣四十億元)。

  2. 2018年10月3日 · 報導稱,江蘇省稅務局已於9月30日依法向范冰冰正式下達「稅務處理決定書」和「稅務行政處罰決定書」,要求范冰冰在在收到上述處理處罰決定後,於期限內繳納追繳的稅款、滯納金及罰款。

  3. 2019年2月15日 · 《紐約時報》稱范冰冰是「附帶破壞的犧牲品」,指中國開鍘是「殺雞儆猴」,告誡其他演藝人員不能違法。范冰冰確實違法在先,但中國強勢的手段,以及何時「睜哪一隻眼、閉哪一隻眼」,實在難以捉摸,這個市場沒那麼好混。

  4. 2019年8月7日 · 在訪談中,范冰冰和紐約時報探討了她正在籌備參演的間諜片《355》,除了聊到中國電影行業近期陷入低靡外,年少成名後的困惑與煩惱,以及她在稅收風波中的得與失,也是討論的焦點之一。

  5. 2019年10月15日 · 就像《我和我的經紀人》中,一手帶紅了范冰冰、鹿晗等眾多明星的著名經紀人楊天真所說: 「這行業跟其他行業沒有區別,吃的不是青春飯,還是專業飯。

  6. 2021年9月1日 · 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稅務部會計師徐曉婷認為,在粵港澳大灣區(即珠三角地區)任職的個人,有機會針對實質稅負超過15%繳納的個人所得稅款,取得當地政府給予的免稅補貼。 此外據了解,上海地區也研擬類似的優惠措施。 因此,為避免承受租稅規避帶來的不確定風險,建議應配合中國政策,規劃合法的稅務處理方式。 打擊演藝圈歪風是表象 維持社會穩定才是關鍵. 不過,若跳脫稅賦這種相對「技術」的層面,從社會面來觀察,北京當局對於中國演藝圈下如此重手,不無整飭社會風氣、「防微杜漸」以確保沒有任何潛在力量威脅共黨統治中國,以鞏固社會穩定的可能性。 美國有線電視新聞網CNN在 最新的中國國情觀察專文 指出,過去北京很少盯上個別社會名人,如今這一波打擊影劇圈或演藝圈亂象,卻是範圍更大、下手更重,從吳亦凡、趙薇到鄭爽。

  7. 2018年6月5日 · 大陸影星范冰冰被爆簽「陰陽合同」逃稅引發軒然大波,但明星超級有錢卻是不爭的事實,其中范冰冰 1 年賺進人民幣 3 億元,超過 2400 家上市公司的淨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