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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如何辦理遺產稅申報那些財產應申報遺產稅農業用地公共設施保留地應如何申報遺產稅? 遺產價值之計算? 可自遺產總額中減除的項目(免稅額、扣除額)有那些? 遺產稅應納稅額之計算? 遺產稅繳納及證明書之核發? 未依規定申報、繳納遺產稅之處罰? 遺產稅核課期間、徵收期間、申訴方式?

  2. 申報遺產稅時需準備的文件如下1.填寫遺產稅申報書1份申報書應由納稅義務人簽章委任他人代辦者應加蓋受任人私章)。 2.被繼承人死亡除戶資料 (如死亡診斷證明書或載有死亡日期之戶口名簿影本等)及每一位繼承人現在的戶籍資料(身分證、戶口名簿、護照或在臺居留證影本,3擇1)各1份。 3.繼承人中有拋棄繼承權者,要檢附法院准予備查的公文影本,如係74年6月4日(含)以前死亡案件,應檢附拋棄書。 4.繼承系統表1份。 5.由遺囑執行人、遺產管理人申報或債權人代位申報者,應檢附遺囑或經依法選定遺產管理人之證明或債權人身分證明等,債權人代位申報者,尚須檢附經法院裁定債權確定判決及取具法院命繼承人辦理繼承登記之確定判決或准債權人代位辦理繼承登記之文件。

  3. 1.被繼承人死亡時留有財產者納稅義務人應該於被繼承人死亡之日起算6個月內辦理遺產稅申報如果有正當理由不能如期申報的時候應該在法定申報期限內準備被繼承人除戶資料繼承人現戶戶籍資料如果有選定遺囑執行人還要準備合法的遺囑影本以書面向稽徵機關申請延期申報延長期限以3個月為限如果有不可抗力或其他特殊理由無法在延長期限內申報時可詳述不能如期申報的理由由稽徵機關視實際情形核准延長期限納稅義務人應該在核准延長期限內辦理申報。 2.如果被繼承人是受死亡宣告,申報期限應從法院判決宣告死亡那天起算。

  4. 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 112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抽獎活動. 0.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 個人 Individuals. 國人綜合所得稅. 年度申報 5/1~5/31. 綜所稅結算申報. 稅額試算服務. 線上取得查詢碼. 執行業務暨其他所得者. 年度申報 5/1~5/31. Individual Income Tax Return for Aliens. Annual Declaration 5/1~5/31. e-Filing Individual IncomeTax for Aliens. Inquiry Code Online Download. 外僑綜合所得稅. 年度申報 5/1~5/31. 外僑綜所稅結算申報.

  5. 遺產稅之納稅義務人為辦理遺產稅申報可申請查詢被繼承人財產金融遺產死亡前二年度贈與及所得資料暨申請遺產稅稅額試算服務。 申辦資格. 由下列納稅義務人提出申請。 (一)有遺囑執行人者,為遺囑執行人。 ()無遺囑執行人者為繼承人及受遺贈人。 ()無遺囑執行人及繼承人者為依法選定之遺產管理人。 申辦流程. 於 本服務線上申辦系統 (網址:https://www.etax.nat.gov.tw/etwmain/etw109w/cases/services/OLFETWD02/2)登錄申請資料,並視需要併同應備證件上傳。 應備物品. 一、納稅義務人如非配偶或第一順位繼承人,應檢附繼承系統表 (並加蓋繼承人印章)或相關證明文件。

  6. www.ntbt.gov.tw › singlehtml › 0baa381b53034993a08862dfde2243b遺產稅-財政部臺北國稅局

    申報房屋遺產要準備死亡當期的房屋稅單影本或房屋所在地主管房屋稅之稅捐稽徵處或地方稅務局出具之房屋評定現值申報存款遺產要檢附被繼承人死亡日之存款餘額證明書或存摺影本或存單影本申報上市上櫃及興櫃公司股票遺產要檢附被繼承人死亡日持股餘額證明或載有死亡日餘額之集保存摺影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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