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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考量符合一定條件之申請特許入境者與持有合法居留證明文件者有別,前者係屬自願入境行為,且可預見應配合我國受人身自由拘束之檢疫措施,應自行承擔受隔離或檢疫期間之損失,故非本國籍人士、大陸地區人民、香港或澳門居民,應領有居留證明文件,才可以請領防疫補償。 防疫補償辦法於109年3月10日發布實施,自109年3月23日開放受理申請防疫補償,截至 109 年 6 月16日已受理9萬9,210件,已完成審查7萬7,769件,共核給9億9,172萬元。 衛福部呼籲,無論是國人或持居留證之受隔離或檢疫者、照顧者,於完成隔離或檢疫次日起,得向檢疫或 ...
      ifi.immigration.gov.tw/wSite/ct?xItem=87798&ctNode=37641&mp=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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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A1為了鼓勵民眾配合防疫政策遵守防疫各項規定由政府依據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規定予以補償Q2防疫補償發給對象是誰A2防疫補償發給對象包括: 經各級衛生主管機關認定應接受居家隔離、居家檢疫、集中隔離或集中檢疫者。 (簡稱受隔離或檢疫者)。 但未遵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所實施防疫之措施者,不適用之。 為照顧生活不能自理之受隔離或檢疫者,而請假或無法從事工作之家屬。 (簡稱照顧者) 自109年6月17日起零時起,入境之國人或領有居留證明文件者,始得請領防疫補償。 ( 必須為109年3月17日前出境之國人或無出境紀錄之領有居留證明文件者。 另應符合以下規定: 未違反隔離或檢疫相關規定。

  3. 補償辦法 第2 條第 5項 Q9 非本國籍者(外 國人)被隔離或 檢疫可以領防疫 補償嗎政府為了鼓勵人民配合防疫且在隔離 或檢疫期間不分本國人外國人人 身自由受到同等限制原則上防疫補償 也是適用於非本國籍者(外國人) 仍然要符合相關規定

  4. 防疫補償範圍: 經各級衛生主管機關認定應接受居家隔離、居家檢疫、集中隔離或集中檢疫者。 (簡稱受隔離或檢疫者)。 但未遵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所實施防疫之措施者,不適用之。 為照顧生活不能自理之受隔離或檢疫者,而請假或無法從事工作之家屬。 (簡稱照顧者) 自109年6月17日起,「國人」或「持居留證者」得請領防疫補償。 「無居留證」之非本國籍人士、大陸地區人民、香港或澳門居民「不得」請領防疫補償。 有關「領有居留證明文件」係指非本國籍人士、大陸地區人民、香港或澳門居民,於入境後申請取得居留證, 且 其居留期間和檢疫期間重疊者 ,得視為「領有居留證明文件」者。 「生活不能自理」是指以下7種情形: (1)依長期照顧服務法第八條規定接受長期照顧需要等級評估,其失能等級為第二級至第八級者。

  5.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隔離及檢疫期間防疫補償辦 法. 中華民國一百零九年三月十日衛生福利部衛授疾字第1090100459號令訂定發全文 9條. 第一條 本辦法依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以 下簡稱本條例)第三條第四項規定訂定之。 第二條 本辦法之適用對象如下: 經各級衛生主管機關認定應接受居家隔離居家檢疫、 集中隔離或集中檢疫者(以下簡稱受隔離或檢疫者)。 二、為照顧生活不能自理之受隔離或檢疫者,而請假或無法 從事工作之家屬(以下簡稱照顧者)。 前項第二款所定生活不能自理之受隔離或檢疫者,應符合下 列情形之一: 一、依長期照顧服務法第八條規定接受長期照顧需要等級評 估,其失能等級為第二級至第八級者。 二、經神經科或精神科醫師出具確診為失智症之診斷證明書 者。

  6. 衛福部表示防疫補償辦法已於109年3月10日發布受隔離或檢疫者經衛生主管機關認定受隔離或檢疫者未違反隔離或檢疫相關規定亦即沒有違反隔離或檢疫通知書所載明應遵行事項且未支領薪資或其他性質相同之補助者可於隔離或檢疫期滿之次日起申領防疫補償每日1,000元。 截至3月18日,受隔離或檢疫人數約4萬8,000餘人。 衛福部社會救助及社工司副司長蘇昭如提醒,居家檢疫通知書載明,依傳染病防治法第 58 條規定,民眾應詳實填寫通知書,並配合居家檢疫措施。 拒絕、規避、妨礙、填寫不實者或違反居家檢疫規定者,將處以罰鍰,且不得申請防疫補償。

  7. 本辦法依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以下簡稱本條例第三條第四項規定訂定之。 第 2 條. 本辦法之適用對象如下: 一、經各級衛生主管機關認定應接受居家隔離(含指定處所居家隔離)、居家檢疫、集中隔離或集中檢疫者(以下簡稱受隔離或檢疫者)。 但未遵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所實施防疫之措施者,不適用之。 二、為照顧生活不能自理之受隔離或檢疫者,而請假或無法從事工作之家屬(以下簡稱照顧者)。 非本國籍人士、大陸地區人民、香港或澳門居民,未領有居留證明文件者,不適用前項規定。 第一項第二款所定生活不能自理之受隔離或檢疫者,應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一、依長期照顧服務法第八條規定接受長期照顧需要等級評估,其失能等級為第二級至第八級者。 二、經神經科或精神科醫師出具確診為失智症之診斷證明書者。

  8. 我是外籍人士是否可申請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隔離及檢疫期間防疫補償金? 相關文件應如何準備? 自109年6月17日起入境者,「國人持居留證者得請領防疫補償。 「無居留證之非本國籍人士大陸地區人民香港或澳門居民不得請領防疫補償。 惟109年6月17日前入境者不在此限。 有關「領有居留證明文件」之認定方式,非本國籍人士、大陸地區人民、香港或澳門居民,於入境後始申請取得居留證,且其居留期間和檢疫期間重疊者(持居留簽證),得視為「領有居留證明文件」者。 申請之相關文件應經翻譯及認證: 1、倘為國外文件,應經我國駐外館處驗證,並附經駐外館處驗證或國內公證人認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