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ahoo奇摩 網頁搜尋

搜尋結果

  1. 其他人也問了

  2. 2022年4月12日 · 員工經國內各級衛生主管機關認定應接受居家隔離、居家檢疫、集中隔離或集中檢疫,得請防疫隔離假。 員工為照顧生活不能自理之受隔離者、檢疫者而請假,得請防疫隔離假。 依指揮中心所為應變處置指示而得請假期間.

    • 一圖看懂 5+N 新制規定、注意事項
    • 不是因為執行職務而確診…
    • 沒有確診也能請假嗎?勞工自主健康管理薪資給付一覽表
    • 家人確診怎麼辦?搞懂防疫照顧假/家庭照顧假差異!

    從 11 月 14 日開始,確診者隔離天數改為「5+n」,確診者只有確診後前 5 天內不能出門,第 6 天開始,無論快篩陽性或陰性皆可外出,但如果快篩陽性,仍要自主健康管理,不能聚餐或到人潮聚集場所,持續到快篩陰性日,或到距離解除隔離日滿 7 天,生活即可恢復正常。 (圖源: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

    依照規定可以請以下 3 種假別: 1. 普通傷病假:依照勞工請假規則第4條第3項,若勞工一年請病假不超過 30 天,30 天內都可領半薪;但若病假超過 30 天,雇主可以不用給薪。(確診勞工如已結束居家照護,自主健康管理期間如身體不適請病假,仍以普通傷病假計算。) 2. 特別休假:根據勞基法第39條,特別休假工資應由雇主照給。 3. 事假:依規定雇主可不給付工資。

    (圖源:勞動部) 依照最新規定,居家隔離已經走入歷史,如密切與確診者接觸,僅需進行 7 日自主健康管理。請假辦法如下: 1. 密切接觸後有身體不適:在接觸確診者後,有發燒、腹瀉、呼吸道疾病等身體不適,於就醫及休養期間可請普通傷病假、事假或特別休假。 2. 如沒有任何症狀,而欲自行居家休養者,亦可請特別休假或事假,或與雇主協議在家上班或遠距上班,以減少接觸。 ➤ 延伸閱讀 : 【 2022 特休懶人包 】一次教你特休天數換算、特休換錢條件以及特休相關規定解答

    遇到家人確診或身體不適,依照最新規定,能請防疫照顧假、家庭照顧假兩種假別,但很多人會分不清它們的差異,台北市政府勞動局的常見問答提到: 1. 防疫照顧假:家長如果有照顧確診在學子女(高中以下到幼兒園),或是自主健康管理子女(高中以下到幼兒園)的需求,得申請「防疫照顧假」。 2. 家庭照顧假:因此次疫情影響,須親自照顧其他家庭成員時(如打疫苗),可以向雇主申請家庭照顧假。家庭照顧假全年以 7 天為限,並併入事假計算,薪資依公司的事假規定辦理。 ➤ 延伸閱讀: 遠距工作(Remote work)怎麼找?也許你該嘗試這些遠端工作平台! 面對遠端工作 — 個人、團隊到公司的心態整理與流程調整 遠距面試比例升高,如何透過遠端展現自身優勢?

  3. 2024年1月5日 · 確診者如為輕症,疾管署宣佈自2023年8月15日起「 免通報、免隔離 」,確診者採「0+n」(n最多為5天)隔離模式,如隔離期滿(或提前快篩陰性),則可自行結束自主健康管理、不需特別回報。

    • 防疫隔離規定請假1
    • 防疫隔離規定請假2
    • 防疫隔離規定請假3
    • 防疫隔離規定請假4
    • 防疫隔離規定請假5
  4. 2023年3月10日 · 5大族群最新請假規範總整理|COVID-19輕症免隔離. 指揮中心宣佈:自3/20起將實行「防疫鬆綁新制」,其中最重要的措施是「確診輕症者免隔離」,搭配日前已實施的「鬆綁室內口罩限制」將持續走向正常生活的步調,但上班族關心的議題除了隔離之外,未來如果 ...

  5. 5 天前 · 勞工局長周登春29日在防疫記者會中說明,首先,家中若有需要照顧的12歲以下兒童,或就讀國高中職、五專1至3年級,持有身心障礙證明子女;或者照顧原接受日、長照機構服務的身心障礙者、失能者,因防疫關係導致學校或相關機構停課,勞工可請無薪防疫

  6. 2023年11月20日 · 員工未確診因防疫需要請假與員工確診COVID-19隔離治療請假符合條件者都可適用薪資費用加倍減除.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以下簡稱COVID-19)疫情期間,機關(構)、事業單位、學校、法人、團體(以下統稱雇主)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指揮官所為應變處置 ...

  7. 2023年3月9日 · 3月20日起,COVID-19輕症免通報、免隔離,改為「0+n自主健康管理」,相關防治措施同步放寬.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 (9)日表示,基於國內外疫情趨緩,宣布如疫情穩定,自今 (2023)年3月20日 (個案採檢日)起,調整「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疾病通報定義,改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