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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其他人也問了

  2. 2017年11月24日 · CNA. 專家認為與其引進不合人權的鞭刑制度不如加重與周遭人士的連帶責任日前一位在台灣知名的麵包師傅遭到一位累犯酒駕的女子撞死引發了社會轟動更有人在台灣國家發展委員會簡稱國發會的網路平台上連署希望政府能對酒駕累犯增加"鞭刑處罰"。 短短5000人的連署門檻,22日前已經超過2.6萬人連署。...

    • 近来在台湾,因为严重酒驾事件,引发网友连署引进鞭刑 制度 ...

  3. 2022年1月11日 · 日本針對酒駕的罰則對酒駕司機車輛提供者酒精提供者和乘客確實會被處以不同程度的有期徒刑和罰款泰國的酒駕刑罰主要為罰款吊扣駕照監禁其中針對緩刑的人會被安排進行多種公共服務其中包括到醫院的太平間服務。 並非所有酒駕駕駛都必須至太平間服務。 新加坡的酒駕罰則單純酒駕為罰款吊銷執照監禁若造成嚴重傷亡肇事司機可判鞭刑不超過六下。 因此並非所有酒駕駕駛都會被判鞭刑。 四、台灣對酒駕的罰則,機車駕駛處以1萬5千元到9萬元以下罰鍰,汽車駕駛處以3萬至12萬以下罰鍰,並保管汽車及吊扣駕照1至2年,若涉及公共危險罪,將處以有期徒刑和罰金。 傳言僅稱「罰款9萬元」不準確。 五、傳言對土耳其、澳洲、馬來西亞、愛沙尼亞、立陶宛、美國加州的酒駕罰則,均為錯誤描述。

  4. 2017年11月20日 · 因為監獄已經人滿為患須知酒駕的酒精濃度標準從2013年降低以後因酒駕而入獄的人數已經成長一倍目前監獄內有1/4都是酒駕犯已經難以再關更多酒駕至於禁止反覆酒駕者繼續酒駕其實可以強制在其車上安裝酒測自動上鎖裝置如果沒喝酒車子依然可以開但如果偵測到酒味引擎就無法發動。 「酒測自動上鎖」裝置可以在所有車輛全面安裝,但因為工程浩大,可以選擇反覆酒駕者先強制安裝,可惜的是這類提案講了好幾年,政府始終沒能做出決定。 此外,根據新聞報導,肇事的酒家女的哥哥曾在十多年前酒駕撞死人,再加上她反覆酒駕罰不怕,因此可以懷疑她的酒駕其實是酒癮問題的一部分,而她的酒癮問題甚至可能有體質與遺傳因素。

    • 第一部分:背景介紹、發起緣由、引言
    • 第二部分:鞭刑鞭什麼?──人民對於法律/刑罰的期待
    • 第三部分:鞭刑萬萬不可!──法律人想法 / 菁英思維
    • 鞭刑不人道,不符合國際潮流
    • 憲政主義下對人性尊嚴的保障
    • 嚴刑與治安良好不具絕對關係
    • 第四部份:無止盡的對話

    繼時區調整、禁掛五星旗等議題,「增設鞭刑」近日成為了國發會網路參與平台上熱議的提案。「對酒駕累犯、性侵犯及對幼童傷害等增設刑法懲罰方式增加鞭刑制度」一案因超過萬人附議而成案。此案一出造成社會震動,贊成與反對的意見在網路上激烈筆戰,雙方火力全開,砲聲隆隆。各界意見領袖紛紛於網路上表達想法,少數幾位支持,但大多對此是嚴正斥責。其中,更不乏許多法律界人士強烈反對。然而,更多的是民眾拍手叫好,網路上痛快歡呼聲一片。在支持者眼中,以看似高尚的學術或道德來主張罪犯之人權,象徵著對受害者冷漠,對加害者同情。「菁英思維」的大帽子,不知不覺又被扣到這些「道德魔人」頭上。是何種激憤,令人民對現行刑罰制度喪失信心,期盼以新刑懲治罪惡,重建社會秩序?又是何種信念,使部分人認為鞭刑代表社會的退步,不應存在?本文僅以鞭...

    不僅在此次針對性侵、酒駕的提案,每當媒體鏡頭一次次出現犯罪行為人猙獰的臉部特寫,社群媒體的討論區總是不乏採用此類極刑的主張。民眾不信任司法人員能妥善制裁犯罪者,彷彿現行司法制度總是偏袒壞蛋、犧牲無辜善良的人民。此則附議數量破萬的提案,可以視為民眾對現行刑罰不信任的具體展現,民眾更針對這項焦慮,提出一個具體的解決之道──引進鞭刑。 鞭刑是極端殘酷、且會留下傷痕的肉體刑,而支持採用鞭刑制裁犯人的人們,希望能透過這項重刑達到什麼效果?此次公眾政策網路參與平台中,提案人對於施以鞭刑的利益與影響,提出了以下數點主張 : 1. 性侵犯對於被害者有極大的身心傷害,且再犯率極高,若增加鞭刑懲罰,不但可嚇阻其再犯之可能,對於未犯之可能犯及預備犯也有嚇阻作用。 2. 我國目前已進入少子化社會,除經濟層面上之影響...

    首先,我們來看看法律菁英們對鞭刑議題所抱持的態度。 內政部長,也是台大法律系教授葉俊榮認為:「是否使用鞭刑牽扯到罪與罰的態度,包括國際公約的角度。使用鞭刑,社會有各種意見,但鞭刑不符合國際潮流。」 法務部次長蔡碧仲曾經表示,國際上的兩公約明定「反對酷刑」,我國有簽署兩公約,因此一定要遵行。 司改會執行長高榮志也指出,鞭刑基本上此舉已違反國際公約中之「殘忍而不人道」的行為,牴觸現代法治國家精神。一旦鞭刑不幸在台上路,恐將蔓延以暴制暴的社會風氣,恐非民眾樂見。 中華人權協會理事長,也是知名人權律師蘇友辰接受訪問提及:「政府這次的論述與基本人權精神不相違背,網路參與溝通平台當然可以公開討論,但台灣過去曾一同簽署人權公約,推行鞭刑這事只是『逞一時之快』。台灣過去歷經長久時間的戒嚴,當時國民黨威權體制...

    什麼是人道主義?這個冠冕堂皇的說詞,其實是人類社會花費無數血淚累積的智慧結晶。廣義來說,人道主義尊重人的價值,並且以謀求全人類安穩幸福為目標。希望透過博愛互助、伸張正義等精神,維護世界上每一個人的人權,無論種族、性別、宗教、國家,人人平等。同時憐憫弱小和救濟貧困,反對政治迫害及種族歧視。而刑法上的「人道主義」則是指「有尺度的刑罰」,殘酷的生命刑與身體刑無法畫出一道合理的尺度與界限。根據義大利刑法改革學家貝加利亞(Cesare Beccaria, 1738–1794)所言,在社會契約下,沒有人願意將自己的生命、身體交由國家處置,國家對於處罰人民的生命刑、身體刑實無理由,乃超出尺度。然而剝奪自由,不僅處罰上較為溫和,且可以透過「時間」來畫出較為合理的尺度,或是以時間來量化刑罰。因此自由刑逐漸取代...

    上述蘇有辰律師提及「台灣過去歷經長久時間的戒嚴,當時國民黨威權體制下,在解嚴後的台灣社會,只要發生重大刑案,很多老一輩的人會自然回顧到以前威權時期。」在過去威權獨裁國家,在位者主宰國事並凌駕於律法之上,一切社會準則皆聽由其安排。此般至高無上的權力,對於人民的基本權經常是肆無忌憚的對待。國庫虧空就提高徵稅,侵犯人民財產權;一旦認為有叛亂的嫌疑,便可不分青紅皂白逮補,侵害人民自由權;犯了罪,就要斷手斷腳以示懲戒,侵害人民身體健康法益。而憲法的初衷便是要對此般權力無限上綱的情形予以規範。誠如德國基本法第一條第一項「人之尊嚴不可侵犯,尊重及保護此項尊嚴為所有國家機關之義務。」人性尊嚴是憲法所要保障的主要內涵,意謂人人皆有生來即有的權利,國家不得任意侵犯,並具保護義務。 中華民國憲法明文訂定了國家應該...

    許多人經常有迷思,認為一個嚴刑峻法的社會將帶來長治久安,人民因畏懼刑罰的力量而不敢犯罪。然而從現實面看,法律所規範的內容通常無法全然被一般民眾所知悉,民眾不可能完全了解所有罪行與罪責,效果有限。倘若規範真能被民眾所知悉,短時間來說言之有理,人們的確害怕懲處所以不敢輕舉妄動,重刑具短期效益;但長期而言呢?在許多犯罪學研究中,可以發現最具威嚇效果的並非量刑輕重,而在於犯罪是否被揭發。刑罰再怎麼重,若警方破案率低,則打破法律的人依然逍遙法外。另一個壓抑犯罪動機的因素則是個人在倫理道德上的自我譴責程度。所以要有效達成預防犯罪的目的,一方面的加強警方辦案效率,另一方面則是強化國人的道德教育及守法意識,才是治本的作法。

    一部法律的制定是多元價值斡旋過後的結果,每個人關注的面相會因參與其中的身分而有所異同:對於法律人而言,除了純然解釋法條的法釋義學外,無論是學說的攻防或是實務執行的批判,爭論時常聚焦於法律該不該保障特定道德價值、國家有沒有權力動用特定刑罰等上位的導引功能;而人民在意的,常會是與生活直接連結較高的維持治安、犯罪預防等保護功能。兩者手中都握有形成法律的力量,在乎的面相卻有著天壤之別,於是討論時經常形成雞同鴨講的空轉狀態:舉例而言,當發生一起隨機殺人案件,民眾在意的是「死刑犯該不該死」、而法律人則著重於「國家到底有沒有權力殺人」。 法律的整體單元是個多面體,站在不同的角度觀看,就能看見它在不同面向如何發揮作用:在接觸法學教育之前,人們可能會透過傳播媒體、對正義的想像等切點,找到一個觀看法律的角度;法...

  5. 2017年11月14日 · 對於國內酒駕肇事層出不窮近日有網友在國發會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上發起連署針對酒駕累犯性侵和傷幼等行為實施鞭刑

  6. 2019年3月25日 · 記者陳宜加台北報導酒駕激起全民共憤有人在行政院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提案酒駕者直接施以鞭刑但法務部今天回應立委質詢時明確表示鞭刑恐嚴重侵害人權現行刑罰與修法方向均未納入立委鄭寶清表示國內交通事故當場死亡人數從10年前的474人降至106年的85人但酒駕致死對於每一人家庭甚至家族都是悲劇酒駕零容忍是社會共識目前機車7成汽車3成但汽車件數不減反增。 他指出,外界提案鞭刑,10天內就有3萬1750人附議。 但法務部參事劉英秀表示,鞭刑制度目前沒有考量,對人權侵犯相對嚴重,依照刑罰制度與法務部修正方向均未納入;司法院法官許辰舟也說,鞭刑為非常嚴重程度刑罰,造成人權相當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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