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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17年9月4日 · 究竟新政策與以往有何不同? 住戶需注意甚麼? TOPick為大家解答: Q:新富戶政策與之前的政策有何不同? A: 以往是「雙軌制」,住戶切合兩項條件才需遷出公屋單位,包括住戶入超出限額3倍、及資產超出上限84倍。 但在新制下,住戶只要觸及以下三項其中一項,便會被叮走:包括1.入超出限額5倍,2.資產超上限100倍,3.住戶成員在港擁有私人住宅物業。 Q:在港擁有私人物業的定義是甚麼? A: 四項定義:包括 (1)全資擁有或聯名的香港住宅物業或物業的任何權益; (2)已簽訂任何協議購買香港的住宅物業; (3)持有任何直接或透過附屬公司擁有香港住宅物業的公司50%以上的股權; (4)已落成或未落成的私人住宅樓宇、經建築事務監督認可的天台構築物、用作居住用途的屋地,以及丁屋。

  2. 2016年12月9日 · 房委會資助房屋小組委員會今早開會討論公屋富戶政策,小組主席黃遠輝於會後表示,委員會已通過收緊公屋富戶政策,由以往的富戶入及資產均逾上限才須搬走的「雙軌制」,改為入或資產其中一項超出上限便須搬走的「單軌制」,料新政策於明年10月起實施。 黃遠輝指,新政策下公屋富戶入上限定為不得超逾公屋入限額5倍,資產則定為不得超逾公屋入上限100倍;如以4人家庭為例,每月入如超過13.3萬港元即須交回公屋單位;擁有本港住宅物業的住戶亦要遷出。 他指出,如有關家庭在市場上租用與公屋大小相若、即約40平方米的單位,港島及九龍區分別月租為約1.5萬港元及1.2萬港元,新界租金更低,相信有關家庭僅使用其入限額中的6.9%至14%。 新政策料明年10月起實行,須搬走的住戶可申請12個月的暫准證。

  3. 2017年9月4日 · 新公屋富戶政策今年10月實施房委會收緊富戶交還公屋條件只要公屋戶每年入息限額超出5倍資產淨值超出限額100倍又或在港擁有物業三項關卡中中了其中一項該公屋戶便需於12個月內遷離單位。 房委會本月陸續向首批約1千個公屋戶發出申報表。 據了解,有富戶透過轉移資產、或除去戶籍以圖避開政策,料明年4月、下批公屋戶審查前,會有更多除名個案,產生額外住屋需求,有可能令房委會得不償失。 房委會數字顯示,今年首季已有10,100宗刪除公屋戶籍個案,比例上較過去3年全年約3.3萬至3.6萬宗為高。 更多置業裝修報道 【按此即睇】

  4. 2024年3月22日 · 兒童健康︱流感病毒可上腦入心 醫生拆解併發症:3情況即求醫. 房委會發言人表示,公屋入及資產限額每年按機制檢討。. 據公式計算,2024/25年度,1人及4人家庭公屋入限額下調,而2人、3人、5人或以上家庭入限額上調。. 公屋申請入資產. 發言人說 ...

  5. 2017年9月4日 · 為減低新富戶政策對公屋戶的影響,房委會將豁免所有成員均年滿60歲的住戶、全部成員均領取綜援,及持合租租約共住一個單位的住戶。 資產計算方面,會扣除強積金、職業退休保障計劃、公務員長俸下收取的一筆過退休金;而戶籍內成員離世而收取一筆過保險賠償和法定賠償金,以及收取的危疾保險賠償金,均不會計算在資產內,即使日後的申報周期仍會繼續全數扣除有關款項。 住戶中若有成員領取傷殘津貼,便毋須遷離,但要按入繳交相應額外租金,若全數成員領取傷殘津貼則可獲豁免;針對部分公屋戶雖繼承遺產物業,但未必能入住單位,房委會亦規定,如住戶通過法律運作獲取私人住宅物業權益,但不能居於有關物業和放棄有關權益,可獲酌情豁免「無擁有住宅物業」的規定。

  6. 2021年6月9日 · 一名港男因父親離世,他跟妹妹申請轉戶主,可是入審查未達標,收入及資產均超出標準少許,他向網民求意見,卻獲大量負評。 被房屋署要求搬離公屋

  7. 2021年6月29日 · 政府推出為期3年「現金津貼試行計劃」,7月起向輪候公屋3年以上合資格住戶,每月發放現金津貼,直至獲得首次編公屋為止,料9萬戶受惠。房署正向合資格家庭發出首批申請信,將根據家庭成員數目,發放相應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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