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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24年5月17,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偵辦後認定NONO藉體型優勢強行侵犯6名被害人,依強制性交、強制猥褻等7罪提起公訴並建請法院從重量刑 [14] [15]。 反應 NONO與友人創立的「虎霸炸物」,2023年6月21日發出聲明,「即刻起,與藝人NONO暫停品牌 。

    • 演藝生涯
    • 副業經營
    • 個人生活
    • 性騷擾及性侵害指控
    • 外部連結

    1990年代,三立衛視(今三立電視)成立經紀部時簽下NONO,他成為首位進入其經紀部的藝人,當時的日薪為新台幣2000元,且能參演三立的任何節目;後NONO開始擔任攝影助理、道具工作人員,繼而在當時三立綜藝台頗受好評的歌唱競賽節目《21世紀新人歌唱排行榜》擔任工作人員,NONO幾乎每一集都被該節目女主持人馬維欣使喚上台曝光,在當時他已小有名氣。 NONO曾任許效舜的司機並拜其為師,在《鐵獅玉玲瓏》中也擔任炒熱氣氛的鼓手,並不時表演自創的「划船舞」(源自軍中習得的操槍專長,以槍代槳,屁股坐地伸縮腿模擬划船)。在《黃金夜總會》的許多短劇單元中,NONO以出人意表的笑料展現綜藝實力。而後NONO加入吳宗憲旗下「憲憲家族」,成為其中主要成員,家族中的主持人以同年出道的NONO和康康最為耀眼,他成為吳...

    2009年,NONO開設潮牌服飾店,直到2012年6月仍未虧損。2015年2月,NONO和商人劉明道、歌手唐儷合夥投資創立連鎖雞排店「艋舺雞排」;開幕試營運近半個月的每日營業額突破台幣6萬元,NONO出任董事品牌總監。2016年初,於中國大陸開設海外分店;2017年再於美國亞特蘭大和休士頓、加拿大多倫多、英國持續拓點。至2018年4月,全台自營與加盟店家數已達60家以上,其中3家店是直營店,其他店則為加盟店;台灣跟海外共有78家店,當中共4家直營店、每月營收總計約台幣500萬元,加盟店則各自獨立營運獲利;而演藝圈許多藝人和名媛孫芸芸為常客。 2016年底,NONO與艋舺雞排經營團隊投資開設古早味蛋糕店「Sofia雞蛋妹蛋糕(已結束營業)」,並與妻子朱海君開設美式漢堡店「桑威奇Only Lov...

    「NONO」這個小名來自父母在NONO年幼時怕他被人拐跑,告訴他如果遇到陌生人要說「NO!NO!」。其軍旅生涯在中華民國憲兵單位服役(忠貞435梯次),以上兵軍階退伍。NONO多次在節目中表示,中華民國建國八十年雙十節國慶閱兵大典(演習代號:華統演習)中,他曾擔任閱兵指揮部掌旗禮兵,負責執掌空軍軍旗。 2011年11月3日,NONO在台南棒球場「2011明星公益棒球賽」上向交往2年多的女友歌手朱海君下跪求婚,而朱海君亦答應。然而因朱海君的媽媽見女兒事業剛起步,不宜過早結婚而反對,兩人暫時分開四個月。最終NONO經師父許效舜和好友曾國城等人的助陣到朱家提親成功,兩人在2013年7月12日結婚,伴郎是歐漢聲和吳克羣,伴娘是果凍姐姐和愷樂,媒人是王彩樺。2014年3月2日,長女誕生;2015年證實...

    2023年6月19日受到黃子佼性騷擾醜聞影響,有網友指控一位知名搞笑藝人也是性騷擾加害者,由於受害者文中線索指向藝人NONO,而NONO後來也透過經紀人回應,強調對此事完全沒印象。對此,受害者於19日晚間再度發文,更放話:「歡迎本人提告」!受害者A發文透露,10年前還是新人的她在某次錄影時,被一名來賓要電話號碼,對方以「工作結束得蠻晚」為由,藉口送她回家,結果A竟在車內遭對方強吻、揉胸,還險些被性侵,不過最後對方並未得逞。在被來賓載回家時,對方竟還說道:「不要緊張!一回生二回熟」,而且沒有一句道歉,對此NONO透過經紀人表示:「對此事件毫無印象,不知道如何回應」,而針對NONO透過經紀人的否認聲明,受害者之一網紅直播主「小紅老師」表示將於21日上午十點召開記者會做出說明,會公布自己及其他20...

  2. 2021年3月24日,台北地檢署檢察官偵結,給予林鳳儀緩起訴處分,期間3年,命她支付公庫65萬元、40小時法治教育,吳姓學生因提供不實發票,亦獲緩起訴處分2年,支付公庫25萬元、20小時法治教育。

  3. 2023年6月21,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宣佈全案偵結,夏姓父子因無直接殺人證據,涉犯殺人罪嫌不足而為不起訴處分,不過死者家屬仍可向臺灣高等檢察署台中分署聲請再議。

  4. 偵結起訴、判刑 [編輯] 1993年3月8日檢方偵結,花蓮市長 魏木村 、胞弟 魏東河 等27人被起訴,其中有6名投開票所的主任管供稱替魏木村 作票 。

  5. 2021年3月24日,台北地檢署檢察官偵結,給予林鳳儀緩起訴處分,期間3年,命她支付公庫65萬元、40小時法治教育,吳姓學生因提供不實發票,亦獲緩起訴處分2年,支付公庫25萬元、20小時法治教育。

  6. 國安密帳案 ,台灣於2001年爆發的法律案件。 特別查組 在查卸任 中華民國總統 陳水扁 國務機要費案 時,指控前總統 李登輝 與 劉泰英 於1998年間涉嫌挪用外交部歸還給 國家安全局 「奉天專案」的秘密經費,用以建立 台灣綜合研究院 ,以貪污、洗錢罪嫌起訴李登輝、劉泰英。 李登輝獲判無罪,劉泰英判刑3年定讞。 案件過程 [ 编辑] 在 兩蔣 時代,在國安局名下的各種秘密預算,可經由當時的 中華民國總統 直接批准後動用;但對於這些經費動支,缺少法律規範與帳目查核。 在李登輝執政期間,以「奉天專案」等計劃,將國安局各項秘密預算集中,加以法制化。 「奉天專案」是國安局編列專供元首使用的秘密費用,國安局在奉天專案下再編列以學術合作支援外圍單位的「當陽專案」、對美日外交的「明德專案」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