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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宮戰爭1/不顧民意8成反對!代理孕母硬要上路 27團體怒批「出事責任算誰?」
[周刊王CTWANT] 「人工生殖法修正草案」在今年歷經2次國健署公聽會、1場立法院公聽會後,其中最受矚目莫過於開放代理孕母。代理孕母是指委託配偶以外的第三人懷孕分娩,方式分成2種,第一種是委託配偶精卵結合的胚胎,植入代理孕母子宮內(代理孕母和子女不會有血緣關係);另一種是使用丈夫...
CTWANT via Yahoo奇摩新聞
2024年05月30日 06:00
「先天沒子宮」小嫻稱代孕如曙光 婦科醫:患者從青春期等到更年期
44歲的藝人小嫻(黃瑜嫻)17歲時得知自己天生沒有子宮,因此高度期待代理孕母合法化,日前她參加「人工生殖法修改草案」立法院的公聽會,聽到很多商業代孕的悲慘故事,認為反對的聲音更值得被聽見,這樣才能讓代理孕母的制度更完善。
三立新聞網
2024年05月30日 06:59
代理孕母在道德上站不站得住腳的問題,與它在法律上是否可以合法化的問題,屬於不同的層面,必須分開來討論。 我個人認為合法化的問題目前還沒有清楚的答案,因為這個問題尚缺乏深入而跨際技的整合研究,特別是社會學、法學以及醫學倫理學等學科的科 ...
衛生署在民國 83 公告的「人工協助生殖技術管理辦法」界定代理孕母的定義為:「指接受受術夫妻之精子、卵子或胚胎植入其生殖器官並代為孕育生產胎兒者」,之後民國 90 年通過的行政院版「人工生殖法」草案中,更進一步定義代理孕母為:」指與受術夫妻約定接受胚胎植入子宮代為孕育生產胎兒之婦女」,可見我國對於代理孕母的規劃傾向於「妊娠代孕」方式。 代理孕母僅為替代懷孕過程的婦女,其中限制精子與卵子的來源只能為受術夫妻所提供、受術的妻子必須是先天性無子宮或是子宮因病切除者、代孕必須是無償給付等等規定。 這些規定原先都是立意良好的法條。 然而另一方面,卻也引起代理孕母的開放範圍、適用標準與代理孕母本身權利保護的公平性與必要性等法律倫理爭議,也增添不少立法的變數。
代理孕母合法化出現曙光,他們倆,又開始了永無寧日的爭吵。 結婚十年,他們還是沒有辦法超越這個困擾,不,不能說是困擾,對她來 說,應該用「惡夢」來形容比較合適。 年輕的時候,他們都是浪漫的、以為只要有愛清,就保證了一個男人和一 個女人可以
生育問題是近幾年來生物科技中飛躍進步的一環,尤其是不孕症,透過捐精或代理孕母,可以讓原本沒辦法擁有小孩的夫妻如願以償,但爭議也隨之而來,子宮變成金錢的交易、捐精者製造大量小孩,這些問題一一浮現,但也擋不住捐精與代理孕母的逐步落實,目前台灣對於代理孕母仍未合法開放,但仍有許多名人至國外尋求代理孕母,台灣是否開放,也是目前熱烈討論之議題。 至於一般民眾對此看法究竟如何? 高海大生物科技倫理與社會課程於102年5月2日,針對50位不同年齡及職業者訪問其 「對於代理孕母或捐精的看法」,結果一般社會大眾對於代理孕母或捐精的看法,正反幾乎各佔一半。 反對者較多,有26位(52%);贊成者有22位(44%);沒意見有2位(4%)。 可見此議題仍為相當激烈的正反攻防戰。 贊成.
但幸好,女子的卵巢還能正常排卵,未來若代理孕母法規鬆綁通過,渴望能透過試管嬰兒的方式,再由其它婦女代孕,方能得子,然而,要待代理孕母合法,恐怕還有一段漫長的時間需要等待。資料來源:
圖為2017年新加坡的LGBT活動「Pink Dot」。 圖/歐新社 新加坡早前因為一對同志伴侶的收養聲請案,引發「代理孕母合法化」的爭論...
〔記者張協昇、林良哲/台中報導〕台灣驚爆首宗網路跨國「代理孕母」案,警方昨天逮捕主嫌羅瀗?,其涉開設網站,非法仲介台灣人到泰國,和越南代理孕母「生子」,並依孕母的外貌、學歷等條件開價;警方查出十多對求子心切的不孕夫婦,平均約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