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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 賦與佣金 首頁 >常見問答 > 稅賦與佣金 Q11:使用統一發票的電腦型經銷商,應如何申報繳納所得稅? 1. 使用統一發票的電腦型經銷商,應依所得稅法第二十一條規定,保持足以正確計算其營利事業所得額的帳簿憑證及會計紀錄,並依同法第二十四條 ...
惟應按下列規定計算盈餘總額,並由其資本主依所得稅法第十四條第一項第一類規定列為營利所得項目,依法申報繳納綜合所得稅: 1. 已依規定設帳記載並保存相關憑證者,以其所取得之公益彩券銷售佣金、兌獎佣金及經營其他營業項目之收入總額,減除各項 ...
首頁 >常見問答 > 稅 賦與佣金 Q3:公益彩券中獎獎金如何課稅? 1. 中獎人如果是個人(不論是在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或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或在中華民國境內無固定營業場所的營利事業,中獎獎金每聯(組、注)獎額不超過新臺幣5,000元者 ...
Q14:電腦型經銷商為服務客戶先行代墊獎金,後持彩券以經銷商本人、代理人或雇員名義至銀行兌獎,是否影響領獎人的所得稅或衍生其他問題?. 1. 依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第二條第一項第七款但書及第三條第一項第七款之規定,公益彩券之中獎獎金,每聯 (組 ...
也就是說 , 實施多年的2,000元以上課稅門檻將提高到5,000元以上,民眾購買公益彩券或是兌領中獎獎金時,如對中2,001元至5,000元的獎項,在今年12月1日起兌獎,就可享有免扣20%的中獎所得稅。 台灣彩券公司也特別提醒民眾購買各種公益彩券時要注意兌獎期限,電腦型彩券兌獎期限為各期彩券開獎日次日起3個月內 (註),故自108年9月1日 (含)起開獎的各期電腦型彩券遊戲,如民眾對中2,001元至5,000元的獎項,建議可保留至同年12月1日起再兌獎,民眾如對電腦型各期彩券之兌獎截止日有疑義,可至台灣彩券官網查詢。
舉例一:若您的彩券中獎金額為新臺幣600萬元,扣除20%所得稅後,金額為新臺幣480萬元,但由於高額兌獎金額是以未扣稅的中獎金額為準,所以仍須透過高額兌獎專線預約兌獎。 舉例二:若您單張彩券的中獎金額為新臺幣600萬元,包含兩注獎項,分別為新臺幣100萬及新臺幣500萬元。 你只要到中國信託商業銀行 (股)公司國內各營業單位或其指定之金融機構,即可兌獎,也就是說:雖然單張彩券中獎金額超過新臺幣500萬元以上,但是單注金額都未超過新臺幣500萬元,所以不需透過高額兌獎專線預約兌獎。 回列表頁.
立即型經銷商銷售佣金是否須申報綜合所得稅?. Q9:. 電腦型經銷商的稅賦如何?. Q10:. 電腦型經銷商佣金收入是否應該開立發票或收據給貴行?. Q11:. 使用統一發票的電腦型經銷商,應如何申報繳納所得稅?. Q12:. 電腦型經銷商銷售公益彩券之銷售額及佣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