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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於111年12月21日公告112年度綜合所得稅及所得基本稅額相關免稅額、扣除額、課稅級距及計算退職所得定額免稅之金額 (詳附表)。 財政部表示,綜合所得稅免稅額、標準扣除額、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課稅級距及計算退職所得定額免稅之金額,依所得稅法第5條第1項及第3項、第5條之1第1項及第14條第4項規定,每遇消費者 物價指數 較上次調整年度之指數上漲累計達3%以上時,按上漲程度調整之。 前開各項金額上次調整年度為111年度,112年度適用之平均消費者物價指數與111年度適用之指數相較,未達應調整標準,爰免予調整。
111年度綜合所得稅免稅額、扣除額及課稅級距金額調整,預估增加民眾可支配所得新臺幣95.7億元,納稅義務人於112年5月辦理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時適用。 附件: 111年度綜合所得稅及所得基本稅額相關免稅額、扣除額及課稅級距金額一覽表. 111年度綜合所得稅速算公式. 資料來源:財政部賦稅署( https://www.dot.gov.tw/singlehtml/ch26?cntId=2ee28ce0416740f9b8752abbd96dfee6 ) 分享出去: 物價指數, 經濟. 上一篇. 下一篇. - 111年度綜合所得稅及所得基本稅額相關免稅額、扣除額、課稅級距及計算退職所得定額免稅之金額各是多少.
財政部說明,綜合所得稅免稅額、標準扣除額、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課稅級距及計算退職所得定額免稅之金額,依所得稅法規定,每遇消費者 物價指數 較上次調整年度之指數上漲累計達3%以上時,按上漲程度調整。 前開各項金額上次調整年度為111年度,113年度適用之平均消費者物價指數與111年度適用之指數相較,上漲5.50%,已達應調整標準,爰依規定按上漲程度調整。 預估受益戶數約662萬戶,增加民眾可支配所得新臺幣175億元。 營利事業及個人免依所得基本稅額條例(下稱本條例)規定繳納所得稅之基本所得額金額、計算基本稅額時基本所得額應扣除之金額及免予計入個人基本所得額之保險死亡給付金額,依本條例規定,每遇消費者物價指數較上次調整年度之指數上漲累計達10%以上時,按上漲程度調整。
財政部公告101年度綜合所得稅課稅級距金額、免稅額、標準扣除額、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及課稅級距之金額如下: 一、免稅額:每人82,000元;年滿70歲之納稅義務人本人、配偶及受納稅義務人 扶養 之直系尊親屬其免稅額為123,000元。 二、標準扣除額:納稅義務人個人扣除76,000元;有配偶者扣除152,000元。 三、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每人每年扣除數額以104,000元為限。 四、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每人每年扣除104,000元。 五、綜合所得稅課稅級距及累進稅率:(詳如附件)。
財政部日前公告九十四年度綜合所得稅免稅額、標準扣除額、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殘障特別扣除額及課稅級距,其額度或級距與九十三年度相同,分別如下: 一、免稅額:每人全年七萬四千元。 二、標準扣除額:納稅義務人個人扣除四萬四千元;有配偶者六萬七千元。 三、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每人每年扣除七萬五千元,其申報之薪資所得未達七萬五千元者,就其薪資所得額全數扣除。 四、殘障特別扣除額:每人每年扣除七萬四千元。 五、綜合所得稅課稅級距及累進稅率如下: 級別 課稅級距(單位:元) 稅 率. 1 0〡三十七萬 六%. 2 三十七萬〡九十九萬 十三%. 3 九十九萬〡一百九十八萬 二十一%.
本局說明,104年度綜合所得稅標準扣除額、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及課稅級距金額,依103年6月4日修正公布所得稅法第5條及第17條規定,標準扣除額自新臺幣 (下同)79,000元調高為90,000元 (有配偶者加倍扣除)、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及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分別自108,000元調高為128,000元;課稅級距金額增加綜合所得淨額超過1,000萬元部分,適用45%稅率的級距 (第6級距)。 104年度免稅額、各項扣除額及課稅級距金額如下: 一、免稅額:每人85,000元;年滿70歲的納稅義務人本人、配偶及受納稅義務人 扶養 的直系尊親屬,其免稅額為127,500元。 二、標準扣除額:納稅義務人個人扣除90,000元;有配偶者扣除180,000元。
財政部表示,綜合所得稅免稅額、標準扣除額、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課稅級距金額及退職所得定額免稅金額,依所得稅法第5條第1項、同條第3項、第5條之1及第14條第4項規定,每遇消費者物價指數較上次調整年度之指數上漲累計達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