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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15年2月6日 · 1. 超出法定工時的問題: 依您所提,公司只給月休4天,如果以兩週計算之總正常工時84小時, 則目前的工作時數已經超過法定工時,已違反勞基法第30條第1項規定。 2. 構成加班的問題: 如上所述,公司月休4天已超過最低正常工時,也就是兩週84小時制度下,每兩周會有一天半(即12小時)的有薪休息日,通常是兩週內,一個週六上班4小時,有薪休息4小時;另一個週六,8小時全不用上班並且有薪,若每個週六均上全天班,等同於要求您在有薪休假日加班,但此應注意加班應經勞基法所訂的「同意程序」,亦即: 加班首先應經勞工本人大同意,且再依照勞基法第32條規定,加班亦應經工會獲勞資會議之同意後始得為之,雇主不得片面要求勞工加班。 所以,雇主若只給月休4天而構成加班,必須經上述的同意程序否則亦屬違法。

  2. 2015年11月5日 · 美國工會運動簡介》Why Unions Matter. 原著:麥可.D. 耶埃特斯 Michael D. Yates. 譯著:區龍宇陳慧敏. 出版社:唐山出版. ISBN:978-986-307-087-0. 出版日期:2015.03.20. 編輯室報告/勞動視野工作室: 經過近一年的企劃,勞動視野工作室與香港全球化監察暨台灣自主工聯合作協力,終於在今年 (2015年)春天將《為何我們需要工會》乙書的中文譯本推出於台灣勞動者們的面前,在工會力量於台灣緩緩嶄露頭角的今日,此書以實務工作者的角度來析明工會的意義與工會的組織運作,對於工會實務具有國際視野應用於本土鬥爭的作用,而卞中佩更以其對美國社會的分析連結其對台灣工運困境的觀際,說明了「為何我們真的需要工會」。

  3. 2016年1月7日 · Jan 07 Thu 2016 01:15. 公司說未滿半小時不計加班,如何反駁?(會員1510-00612 ) (以下內容經本工作室改寫刊登,由義務律師郭曉丰&邱羽凡提供諮意見) 爭議事件過程: 我是一家藥廠的作業員,平日和假日常常被故意拖延下班時間,超出雙方約定的正常工作時間10至20分不等,公司卻表明因為不滿半小時所以不計加班費。 要詢問之問題: 我是一家藥廠的作業員,平日和假日常常被故意拖延下班時間,超出雙方約定的正常工作時間10至20分不等,公司卻表明因為不滿半小時所以不計加班費,這合理嗎? 勞動基準法第24條對於加班的規定並沒有提到不滿一小時的情形,是否為法律疏漏?

  4. 2015年6月15日 · Jun 15 Mon 2015 23:35. 【工會權利保護之裁決案例專欄】非工會會員可否擔任協商代表參與團體協商? —評103年勞裁第43號裁決. close. :張鑫隆(東華大學財法所.勞動視野工作室顧問) 協商代表是代表工會或雇主出席團體協商之場合進行交涉之人,除了在工會為理事長(工會法第17條第3項),在雇主為董事(公司法第8條第1項)之外,依據私法自治的原理,當事人之代表亦可透過代理權之授權,委任第三人為協商代表。 因此協商代表只要經過當事人有效的授權即有可能出席協商,此時在工會的情形可能是工會理事長或其他被授權的會員,甚至是非工會會員的專業的律師。

  5. Dec 15 Thu 2016 01:50. 【勞動視野協會 (籌備處)公告】勞動視野協會新網站設立&勞動諮詢請至新網站. 各位關心勞動視野工作室朋友大家好! 勞動視野工作室長期仰賴關心勞動權益學者、律師、志工義務協助,目前正努力籌備轉型勞動視野協會。 轉型協會籌備階段人力吃緊,諮詢回覆、訊息更新都比較緩慢,感謝各位耐心的體諒與持續的支持。 目前我們已經架設有「勞動視野協會」網站(https://labor-vision.org/),原本於部落格的文章也都已經移至新網站。 新網站首頁右下角備有「關鍵字搜尋」的功能,更便利查索,請多多利用。 至於大家最關心的工會與工人義務法律諮詢服務,我們也移往協會新網站辦理。

  6. 2015年6月15日 · 為保護勞工暨工會行使集體勞動權,勞資爭議處理法修正增設不當勞動行為裁決機制,施行以來已逾三年,勞動部裁決委員會累積相當多裁決案例,從中闡釋許多不當勞動行為之法理和原則。. 為此,本作室將以系列專方式,選錄經典之不當勞動行為 ...

  7. 2014年10月14日 · Oct 14 Tue 2014 13:37. 【每月勞動權益解析】我的勞動權益總體檢表(一) 勞動視野工作室「工人法律諮詢義務團隊」 【前言】 本工作室義務接受會員勞動諮詢以來,發現雇主諸多違反勞動基準法(下簡稱勞基法)之問題。 其實,雇主漠視勞動權益,違反勞動基準法,主管機關依法是可以處罰的! 因此,本工作室特以本系列專將以「簡單的表格」舉例說明一些「不該發生卻常見」之雇主違法應處罰的行為,讓大家好好的為雇主進行勞動基準法之總體檢,如發現有雇主相關可能涉及違法之情形,應主動進一步提出諮詢,以尋求救濟方法,勇於拒絕違法,以維護自身的權益! Q1:關於「工資給付」,雇主哪些行為可能違反勞基法而應該處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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