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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說明事項〕 1. 強制汽車責任保險簡介及權利義務說明請點選此處下載。 2.所查詢之有效電子式保險證以107年6月1日(含)以後簽發或補發者為限。 3.查詢結果如有疑義請逕洽各保險公司。 4.如為新車投保查無資料,請洽保險公司並提供車牌號碼。

  2. 一、本保險的理賠金,視為被保險人損害賠償金額的一部分,若被保險人受賠償請求時,可以主張扣除本保險的理賠金額。 二、被保險人若已先行賠償請求權人一部分金額,則保險公司於計算本保險應理賠金額後,會先扣除被保險人已賠償金額,將餘額給付予請求權人,而該扣除之已賠償金額應還給被保險人。 但若雙方約定本保險理賠金不包含於賠償金額內,則本保險理賠金應全部給付予請求權人,不扣除被保險人已賠償金額。 陸、可辦理終止契約事由. 被保險汽車之牌照已繳銷或因吊銷、註銷、停駛而繳存,或被保險汽車報廢者,得向保險公司主張終止保險契約,保險公司應返還終止後未到期之保險費。 柒、住址異動通知及未投保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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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3 的出廠月份該如何填寫? A7:一般情況,出廠證明會登載年月,倘因年份久遠或型式老舊等 特殊情形僅登載年份時,其月份依投保當月份填寫。 Q8:微型電動二輪車保險期間有何規定? A8:新車:強制險投保3年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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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投保流程說明】 1.保戶可洽保險業務員、保險公司分支機構、保險代理人、保險經紀人投保,另部分保險公司亦提供網路投保服務。 2.填寫要保書或據實說明:車輛種類、車架號碼、車輛原廠出廠證明、投保義務人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住所及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手機號碼或Email 。 車輛所有人為法人時,填寫法人名稱、營利事業統一編號、電話/手機號碼或Email、聯絡地址。 3.各保險通路收到要保書後,確認填寫之資料及強制險保費是否正確。 4.收取強制險保費。 5. 輸入強制險要保資料,開立強制險電子式保險證,以手機號碼或Email提供給保戶。 6.如保戶有紙本保險證需求,可另洽保險公司申辦提供。 7. 完成強制險投保後,才能前往各地監理站所辦理車輛掛牌作業。 ( 二)應備證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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