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尋結果
2016年5月10日 · 今晚遭槍決的捷運殺人魔鄭捷,是於2014年5月21日犯下轟動全台的隨機殺人案。 當日下午4時22分至26分,鄭捷在台北捷運板南線列車上,在龍山寺站行駛至江子翠站間,持刀斬殺多名乘客,血濺車廂,合共造成4死22傷。 就讀東海大學環境科學與工程學系二年級的鄭捷犯案前早有預謀,大學主任秘書表示前年4月時已發現鄭捷有異樣,鄭捷本人亦曾在facebook上表明「要作大事」。 案發當日,鄭捷先在學校附近買了一把瑞士刀,與同學分別後,又再於江子翠的住所附近超市買了兩把30厘米長的水果刀。 鄭捷下午3時許進入新北市板橋區的江子翠捷運站勘查,決定選在人潮最多的捷運最長站距區間,即龍山寺站至江子翠站,行車時間長達為3分46秒。 鄭捷認為當時所有乘客皆在封閉的車廂內,無法脫逃,有助他行動。
2016年4月22日 · 台灣最高法院終審,判處捷運隨機斬人案被告鄭捷4個死刑定讞,最高法院合議庭庭長陳世淙宣判後,特別解釋五點維持鄭捷死刑定讞的理由。 一、鄭捷為現場被捕的現行犯、罪證明確; 二、鄭捷行兇時沒有《刑法》第19條心智缺陷或精神障礙得以減免刑責的情況; 三、鄭捷犯案情節嚴重,非判死刑不足以彰顯正義; 四、台灣目前仍有死刑,鄭捷所犯符合《兩公約》所定最嚴重犯罪,情節也達最嚴重程度,判死並無不當; 五、是否廢除死刑為言論自由,應相互尊重,廢死需全台達成共識並經過立法,《兩公約》雖以廢死為目的,但法院仍應依法審判,不能迴避。 據悉,捷運隨機斬人案終審,由最高法院合議庭審理,合議庭由庭長陳世淙、受命法官黃瑞華、陪席法官吳三龍、王敏慧與陳宏卿組成。 高雄爛醉漢心虛衝撞警察 遭當場制服送辦.
2016年4月7日 · 最高法院檢察署檢察官朱朝亮在庭上總結時強調,鄭捷平均6.8秒殺1人,惡行非常重大,手法殘忍,「你們(鄭捷及其辯護律師)提得出值得社會和被害人原諒你的理
2015年3月6日 · 台北捷運瘋狂斬人案,「殺人狂魔」鄭捷今天一審被判4個死刑;他從落網、警方調查到檢方起訴、法院審理的過程中一直說話不多,他數度出庭時偶爾露出冷笑,眼神冷峻,部分說話卻令人不寒而慄。 鄭捷部分令人心寒的談話包括: 2014.05.21警訊中說,「從小就立下志願,要轟轟烈烈殺一群人」。 2014.05.21移送檢方偵訊「我不想活,又不敢自殺,想被判死刑,要多殺幾個人才會被判死刑,殺人後很舒坦」。 2014.05.22檢方訊問「選擇在捷運殺人,因為人很多,不好跑」。 2014.12.02「在捷運車廂內殺人殺到沒有感覺,數度衝向乘客逗著他們玩」。 2014.12.02「殺人就是要六親不認,如果有家人擋道,也要大義滅親」。
2016年4月22日 · 台北捷運隨機殺人案被告鄭捷判死終審定讞,最高法院今日認定鄭犯下的罪行重大,若不判死不足以彰顯正義,因此駁回上訴,維持4個死刑的原判,全案定讞。鄭捷成為全台第43名等候槍決的死囚。
2015年3月6日 · 鄭捷下午自台北看守所被押解乘坐警備車前往法院聽判,由於案件矚目,鄭捷上車時,獄方人員特別築起重重人牆,阻礙拍攝,不讓媒體拍到鄭捷。鄭捷原本不願出庭聽判,還在看守所鬧情緒,但警方強行把他帶上囚車。
2016年5月10日 · 從上月22日台灣最高法院作出裁決起計算,鄭捷在死刑定讞第19日就遭槍決。案發在2014年5月21日,鄭捷在台北捷運板南線的列車車廂內,持刀隨機斬殺乘客,合共造成4死22傷。全案經1年11個月審理後,台灣最高法院以5大理由,依殺人罪重判鄭捷4個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