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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充電再出發訓練計畫. 發布單位. 綜合規劃科. 發布日期. 113-01-02. 檢核日期. 113-05-15. 點閱人氣. 134. 一、 計畫目的: 為協助在職勞工因應重大災害、景氣情勢,或傳染病防治法所定之傳染病,對就業穩定性之影響,鼓勵利用暫時減少正常工時時段,參加訓練課程,持續發展個人所需技能,維持生計,並穩定就業,特訂定本計畫。 二、 計畫說明: 勞工利用暫時減少正常工時期間,免費參加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辦理課程或企業自辦之職業訓練課程。 參訓勞工得申請訓練津貼補助。 辦訓事業單位得申請訓練費用補助。 三、適用對象: 因應重大災害、景氣情勢,勞工與受僱用之事業單位達成協議,同意減少正常工時,且符合下列條件:
公告113年度「產業人才投資方案」二計畫下半年訓練課程受理期間 定期契約約用人員(業務輔導員職務代理人) 為協助全台各地震災後續重建工作 勞動部宣布即日起啟動天災臨工措施
2020年4月21日 · 勞動部說明,因應疫情影響「充電再出發訓練計畫」特別加碼補助事業單位訓練費用及勞工訓練津貼,事業單位如自行辦訓,勞動部則補助講師鐘點費、教材費等費用,最高350萬元;另外勞工參加培訓課程,每小時還可以領取158元的訓練津貼,每個月時數上限為120小時,每月最高可以領取1萬8,960元,勞動部鼓勵受疫情影響減班休息的事業單位與勞工可善用該項資源。 勞動部表示,「充電再出發訓練計畫」的受理期間自109年2月21日起至110年6月30日止(以郵戳為憑),凡是經勞資協議實施減班休息並通報地方勞工主管機關的勞工或事業單位,可撥打24小時免付費客服專線0800-777888,由專人提供諮詢服務,亦可至 台灣就業通網站 ( https://www.taiwanjobs.gov.tw/ )查詢相關資訊。
一、 勞動部(以下簡稱本部)為協助在職勞工因應重大災害、景氣情勢,或傳染病防治法所定之傳染病,對就業穩定性之影響,鼓勵利用暫時減少正常工時時段,參加訓練課程,持續發展個人所需技能,維持生計,並穩定就業,特訂定本計畫。 二、本計畫主辦機關為本部勞動力發展署(以下簡稱本署),其任務如下: (一)計畫之擬訂、修正及解釋。 (二)計畫之協調、督導及經費預算調控。 (三)資訊管理系統規劃、建置及管理。 (四)執行績效之統計分析及檢討。 (五)其他依本計畫應辦理事項。 三、本計畫執行機關為本署所屬分署(以下簡稱分署),其任務如下: (一)辦理計畫說明會、資訊系統操作說明、地區性之行銷規劃等會議。 (二)受理及核定事業單位研提之訓練計畫。 (三)規劃、自辦、委辦及核定專案訓練課程。
充電再出發訓練計畫. 充電再出發訓練計畫之目的為何?. 什麼樣的勞工可申請這計畫參加訓練,接受補助?. 什麼樣的事業單位可以申請參加此計畫辦理訓練課程?. 勞工可以到哪裡參加訓練?. 訓練課程可安排於其他上班日嗎?. 補助項目有哪些?.
勞動部於今日(6月1日)公布修正充電再出發訓練計畫,在紓困條例112年6月30日屆滿後,將維持原計畫補助,另新增受景氣情勢影響嚴重而符合特殊情形時,可提高參訓勞工訓練津貼至勞保投保薪資差額;事業單位訓練費用比照疫情期間補助提高至350萬元,最長可達6個月。 勞動部說明,為因應新冠肺炎疫情對就業市場造成衝擊,勞動部自109年起推動擴大補助之充電再出發訓練計畫,截至5月底已有1萬9,939家事業單位辦理訓練課程,計協助12萬8,174名員工參訓並領取訓練津貼,讓受到減班休息影響的勞工能在此期間持續穩定就業,並提升技能。
1. 為勞工保險之民間投保單位,並領有設立登記證明文件之事業機構或團體。 2. 已具人資相關部門、設有人資相關職務、具辦訓經驗或營業項目具辦理訓練活動業務等,經分署認定有辦訓能力者。 3. 與受僱勞工達成協議,同意減少正常工時,並通報當地勞工行政主管機關。 4. 切結於訓練期間持續僱用參訓勞工,並維持員工僱用. 規模達90%以上。 6 補助項目有哪些. ?補助多少? 1.一般情形補助標準: (1)事業單位: 辦理之職業訓練課程補助最高190萬元。 補助項目包括講師鐘點費、外聘講師交通費、教材及文具用品費、工作人員費、場地費等。 (2)勞工: A. 免費參加事業單位辦理、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各分署自辦或委辦之職業訓練課程(相關課程可洽詢事業單位所在地之分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