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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2023年11月15日 · 通緝的目的在於透過公開被告的資訊包括向檢察官司法警察機關甚至是大眾發布以促使逃亡或藏匿的被告盡快到案接受調查或法律制裁因此通緝的本質是一種確保被告出庭的機制。 (哪些人會被通緝? 根據台灣刑事訴訟法第84條,若被告逃亡或藏匿,則可進行通緝。 一般情況下,被告不會立即被通緝。 法院通常會先給予兩次出庭機會:首先發出「 傳票 」,若無回應再發出「 拘票 」。 若被告對此仍無回應,才可能被警方通緝。 (三)被通緝不代表犯罪成立! 通緝不等於犯罪成立. 被通緝的事實並不意味著被告已經被確定犯罪,因此,將被告稱為「通緝犯」可能會引起誤解,因刑法中並不存在「被通緝」這一犯罪類型,故「通緝被告」這一稱呼更加符合實際情況。 通緝僅是一種司法程序.

  3. 2022年4月29日 · 一般而言在警察局階段的調查被調查人通常是收到警察局發的通知書若多次通知未到可能會直接被移送地檢署在地檢署或法院階段被傳人會收到傳票」,若一定次數內未到檢察官或法官可能會聲請或核發拘票來拘提被告若被告又拘提未果就有可能會發布通緝。 《刑事訴訟法》第 84 條 就寫明:「被告逃亡或藏匿者,得通緝之。

  4. 2024年5月8日 · 被通緝怎麼辦怎麼查詢通緝犯資料發現通緝犯要怎麼做? 1. 通緝是什麼意思? 什麼情況下會被通緝? (1) 通緝是什麼意思? 刑事 訴訟法第 84 條:被告逃亡或藏匿者,得通緝之。 「通緝」主要是針對逃避司法追捕的被告,確保他們能夠出現在法庭上接受相關的調查或法律處罰的手段。 實施通緝時,將會向檢察官、司法警察機關,甚至向大眾公開被告相關資訊,以確保被告能夠正常出庭受審。 根據刑事訴訟法,當被告須出庭時,法院會首先發出 傳票 ,若被告對傳票未作出回應,法院隨後會發出拘票。 當被告對傳票與拘票均無回應時,法院或警方才可以進行通緝作為最後手段。 (2) 什麼情況下會被通緝? 沒逃亡也會被通緝嗎? 檢察官在偵查刑事案件時,通常會先傳訊被告,開 偵查庭 以釐清案情。

  5. 怎麼辦? 我被告了嗎? 我會被抓去關嗎? 」 依照刑事訴訟法第71條:「傳喚被告應用傳票。 」在偵查、審判的程序中,法官、檢察官因案件進度,有時候會需要傳喚被告、告訴人、證人等到庭說明,此時發書面通知,即為傳票。 所以簡單來說,傳票就是一張通知你幾點幾分要到哪裡出庭說明的一張書面通知,只要按時到庭,無須過多的緊張害怕! 但也要記得,如傳票上載明的時間,或臨時有任何狀況無法到場,一定要聯繫承辦的檢警,以避免後續拘提、通緝的風險。 另外也建議在開庭應訊前,可以找刑案專業的律師諮詢或陪同,比較能保全自己完整的權益。 拘票的作用. 法院或檢察署為拘提被告到庭,而由法官或檢察官簽發之公文書,作為司法警察執行拘提之依據。 刑事訴訟法第77條:「拘提被告,應用拘票。

    • 刑事被告原則要到庭接受審判
    • 傳喚與拘提
    • 通緝
    • 一定要先拘提,才能通緝嗎?
    • 通緝之後,找到人會怎樣?
    • 延伸閱讀

    除非是法律規定的例外情形,像是簡易判決處刑、允許用代理人到庭的輕罪、法院打算判無罪、免刑、罰金或拘役時,刑事法官才可以不用等被告到庭就審結案件。 一方面來說,被告到庭才能審判,是正當法律程序的要求;另一外方面,法院也要促使被告到庭,讓國家的刑罰權得以實現, 如果被告經合法傳喚不到,法官會用拘提跟通緝來促使被告到庭。傳喚、拘提跟通緝,都是法官找人來開庭的方法。

    警察找人來問,用的是「通知書」;檢察官或法官,則是用「傳票」。如果警察發通知書來「通知」、檢察官或法官發傳票來「傳喚」被告,但被告卻沒有來,警察可以報請檢察官核發拘票;合法傳喚,無正當理由不到場,法官或檢察官可以核發拘票來拘提被告。 拘票上面會記載被告個資、案由、拘提理由及應解送處所,然後交給司法警察(官)在一定的時間內執行,期間結束沒抓到人,司法警察(官)就要把拘票還給法官或檢察官。 拘票可以分做好幾張,交給不同警察,拿到拘票的警察,可以直接去找被告,暫時限制被告的人身自由,拘提到檢察署或法院,交給檢察官或法官。 地檢署寄發的傳票,因為經費不足,通常會先以平信寄出。為了避免被告沒收到傳票而衍生的拘提,刑事訴訟法第61條第3項規定:「拘提前之傳喚,如由郵務機構行送達者,以郵務人員為送達人,且...

    拿到拘票的警察,經過執行時間,還是拘提不到。接下來,法官可能就會認為被告已經逃亡或藏匿,而符合刑事訴訟法第84條:「被告逃亡或藏匿者,得通緝之。」的規定。 通緝,要用通緝書,記載被告個資、事實、案由、通緝理由、犯罪時間地點,以及應解送地處所。 相較於拘票由檢察官或法官簽發,交給司法警察(官)抓人,通緝的威力更大,刑事訴訟法要求首長參與,需要檢察署檢察長或法院院長在通緝書上簽名後,才會通知附近或各處檢察官、司法警察機關,或是在必要時,以登載報紙或以其他方法公告。 當通緝經通知或公告後,所有的檢察官、司法警察官都可以拘提被告或逕行逮捕。甚至,利害關係人也可以逕行逮捕被告,送交給檢察官、司法警察官,或請求檢察官、司法警察官逮捕。 換言之,拘提是找人去抓人、通緝是大家一起抓。

    刑事訴訟法並沒有規定一定要經過拘提程序,才可以發布通緝。只是說拘提不到,通常會被認為被告已經找不到,而有逃亡或藏匿的情形,需要動用到通緝這個最後手段。 由於拿到拘票的警察,只會在台灣找人。如果被告根本不在境內,像是涉犯竊盜罪,但已經返國的外籍人士,可想而知拘提是沒有效果的。 這個時候,法官或檢察官很可能就會跳開拘提程序,直接發布通緝。

    警察找到被通緝的被告之後,就會拘提或逮捕被告,抓到通緝的法院或檢察署去。如果被通緝的被告是從機場進來,當警察在機場發現被告,就會當場逮捕,帶往法院或檢察署歸案。 被告歸案之後,因為之前有找不到人的情況,可能會被認為存在有「逃亡或之虞」的羈押原因,被進一步以羈押、具保、責付、限制住居、出境出海、防逃等措施防止。當然,也可能只是囑咐下次開庭要準時到,沒有額外條件就讓被告離開。 通緝撤銷的資訊要讓全國都知道,可能需要一小段時間,被告離開之後,如果遇到其他警察,以為被告還在通緝中,可能又抓回去地檢署或法院。 因此,法官跟檢察官會先發給被告一張歸案證明書,請被告隨身攜帶,在路上被臨檢到時,可以出示給警察看,表示已經被抓到歸案過了,請不要再抓了。 本文經一起讀判決授權轉載,原文刊載於此

  6. 被通緝怎麼辦. 被通緝是一個極為嚴重的法律問題對於個人來說可能帶來許多法律社會和心理層面的壓力。. 在面對這樣的情況時理解應該採取的步驟和相關的權利義務是非常重要的。. 以下是一份關於被通緝後應對的詳細介紹:. 首先,當一個人被通緝時 ...

  7. 2022年7月20日 · 被檢察署通緝時怎麼辦? 回上一頁. 友善列印. 發布日期: 111-07-20. 最後更新日期:112-11-30. 資料點閱次數2448. 被檢察署通緝時怎麼辦可攜帶身分證明文件自動到各地檢署報到即可依法撤銷通緝並可取得歸案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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