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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報資訊
《財政》未依時限上傳電子發票資訊 最高罰1.5萬元
財政部強調,營業人未依限或未據實存證電子發票及相關必要資訊者,處新台幣1500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 立法院周一三讀通過「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部分...
4 天前
新頭殼 via Yahoo奇摩新聞
立院三讀修法 營業人逾時傳電子發票按次罰1.5萬
5 天前
三立新聞網 setn.com via Yahoo奇摩新聞
立法院三讀/營業人逾時上傳電子發票資訊 最重可罰1萬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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