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尋結果
- 表演藝術結合音樂、舞蹈、戲劇、文學、視覺等多元豐富的形式,藉由團體互動,展現美學創意與人文意涵,透過欣賞與參與深化人與人間的互動、互信,是當代公民社會提升公民品質的重要經驗。 秉此理念,表演藝術之策劃與推動旨在鼓勵參與、提升藝文創作與欣賞質能,落實文化平權的施政理念。
www.moc.gov.tw/cp.aspx?n=132
其他人也問了
表演藝術是什麼?
表演藝術有哪三大類別?
視覺藝術和表演藝術有什麼區別?
什麼是藝術?
臺北表演藝術中心是什麼?
臺灣表演藝術生態的未來發展重點是什麼?
表演藝術,簡稱 演藝或表藝,是一種 藝術 的表現形式,可以從 話劇 、 音樂 、 舞蹈 、 歌劇 、 音樂劇 、 魔術 、 雜技 、 扮裝 (Cosplay)等形式表現出來。. 通常使用兩種方式演繹,一是無語方式,僅用肢體動作表達所要表演的故事;另一種是語言和表演同時 ...
表演藝術,簡稱 演藝或表藝,是一種 藝術 的表現形式,可以從 話劇 、 音樂 、 舞蹈 、 歌劇 、 音樂劇 、 魔術 、 雜技 、 扮裝 (Cosplay)等形式表現出來。. 通常使用兩種方式演繹,一是無語方式,僅用肢體動作表達所要表演的故事;另一種是語言和 ...
2012年7月5日 · 何為九年一貫藝術與人文領域之「表演藝術」呢?. 在專業術語而言,表演藝術統稱其義,乃是演出人直接面對觀眾表演的藝術。. 約可概分為戲劇、舞蹈、音樂等三大藝術類別。. 是以在國內,表演藝術自然就涵蓋了國劇、歌仔戲、相聲、舞臺劇、默劇、歌劇 ...
廣義的表演藝術是指:凡是含有技術與思慮的活動及其製作,皆謂之藝術,這和「技術」意義很近。 表演藝術這一名詞第一次出現於1711年的英文字彙中。
- 概觀
- 基本介紹
- 特徵
- 音樂
- 舞蹈
- 話劇
- 曲藝
- 雜技
- 魔術
表演藝術是由表演藝術家完成的直接訴諸人的視覺、聽覺的藝術種類。泛指必須通過表演完成的藝術形式,如音樂演奏、演唱、舞蹈、曲藝等。專指演員在電影、電視劇、戲劇中創造角色的表演。表演藝術的美學特徵主要是,通過演員的表演,把各類藝術的文學腳本所提供的間接形象轉化為直觀的形象,使人在欣賞演員繪形繪聲繪色的表演中,如親臨其境、親聞其聲、親見其形,產生情感交流,了解作品形象所反映的社會生活和思想內容,獲得審美享受。與其它藝術形式相比,表演藝術的直觀性決定了它和宣傳事業的關係最直接、最密切,宣傳效果最快、最易被接受。表演藝術的審美特徵還表現為表演者的表演創造過程與觀眾的欣賞過程同時進行。
在藝術領域中,演員的職業是個創造性的職業。然而,表演藝術又區別於其他藝術門類,它不像雕塑家是用他們的手和工具在相應的材料上雕塑出藝術作品,也不像作家運用文字在稿紙上進行創作;不像演奏家,通過樂器演奏出藝術作品;更不像畫家,把藝術品完成在畫紙或畫布上。演員則是以自身扮演角色,用自己的身心創造出形色各異的人物形象來;演員本身既是創造者,又是創作材料和工具,他所表演的角色就是藝術品本身。這就是我們常常說到的“三位一體”,是表演藝術與其他藝術門類之間的重要區別。它也形成演員與角色間永遠的矛盾,演員扮演好角色就必須要不斷地解決這個矛盾,這就是演員職業複雜性之所在。但它同時帶來的奧妙,也使得表演藝術顯得越發誘人和富有魅力。
演員的創作是以劇本為依據,並忠實於劇作家筆下所創造的人物。所謂“忠實“不是機械地翻版,而是包含著生機勃勃的“再創造”。一個稱職的演員正是通過“再創造”,給劇本中“死”的角色,賦予了“活”的生命,使他們樹立在舞台和銀幕上,成為可視的形象。演員在表演過程中時時刻刻支配著角色的行動為活動,角色舉手投足也滲透著演員對劇本中人物形象的理解、對生活的感知,所以沒有演員就沒有角色,沒有演員的二度創作就沒有角色的誕生。
音樂是以聲音為物質媒介,以時間為存在方式並且訴諸聽覺的藝術。音樂不像繪畫、雕塑等造型藝術那樣,能夠直接提供空間性並且在時間中凝固不變,它在時間中展開並完成,具有時間上的連續性和流動性。同時,聲音對應於主體的聽覺器官,人們對音樂的把握主要是靠聽覺來完成的。所以,音樂又稱聽覺藝術。
音樂以聲音為物質媒介,聲音的非造型、非語義的性質,決定了音樂是一種抽象的非描寫的藝術。音樂不能夠描繪、造型、敘事和寫景,不能夠提供空間的視覺形象,也不能說明思想與概念,生活中大量的視覺形象也難以用聲音再現。但是,音樂卻擅長表現人的情感、情緒的狀態及運動過程。因此音樂主情而不主形,是情感的藝術。受表現媒介的制約,音樂表現的情感往往是微妙、複雜而寬泛的,甚至只是某種抽象的情緒本身。音樂形象是欣賞者心靈建構的高度自由的表象,帶有極大的抽象性、不確定性。
舞蹈是人體動作的藝術。它通過有節奏、有組織和經過美化的流動性動作來表情達意。舞蹈表情、舞蹈動作、舞蹈構圖是舞蹈藝術的三要素。舞蹈表情運用舞蹈手段表現出人的各種情感,是構成舞蹈形象的重要因素,也是觀眾進行欣賞,獲得共鳴的橋樑。舞蹈表情不僅指舞蹈者的面部表情,還包括了由人體各部分的協調一致、以及有節奏的動作、姿態和造型所傳達的情感。舞蹈動作,是舞蹈藝術最基本的表現手段,是經過藝術提煉、組織和美化了的、富於鮮明節奏感和韻律感的人體動作,它來源於對人的各種生活或情感動作以及大自然各種運動形態的模擬,但又是對現實生活動作及大自然運動形態的提煉、凝聚與升華。在長期運用中,逐漸脫離了與生活的聯繫而具有獨立的形式美價值。程式化和虛擬化是舞蹈動作的基本規定。程式化是舞蹈發展到較為成熟階段的產物,是遵循形式美法則而在實踐中完成的。如中國古典舞中的“串翻身”、“點步翻身”,芭蕾舞中的“空轉”和各種腳尖動作,均有嚴格的規範與程式。程式化豐富和提高了舞蹈動作的表現手段,使舞蹈動作顯得規範整齊,活潑自然,並較為穩定地傳達一定的情感意蘊,也有助於舞蹈風格的形成與穩定。虛擬化是以藝術的假定為前提的,它使舞蹈動作克服了再現性的成分而成為表現性動作。如《飛奪瀘定橋》中仰攀鐵索前進的動作,《洗衣歌》中藏族姑娘洗衣的動作,都是按虛擬原則設計的。舞蹈構圖是舞蹈表演在一定空間與時間內,對色、形、線等各個方面關係的合理布局,包括舞蹈隊形的變化形成的圖案和靜態造型形成的畫面。構圖是形式美法則的運用,對表現主題、創造意境、渲染氣氛和形象塑造均具有重要意義。上述三要素不是孤立的,而是以人物內在情緒和心靈貫穿起來,構成有機的藝術整體,從而實現“舞以宣情”的目的。
舞蹈以高度虛擬化和程式化的動作來表達情感,舞蹈情感不是直露的、寫實性的,而是含蓄的、寫意性的。具有某種朦朧、寬泛的色彩,這使舞蹈藝術境界具有某種空靈感與不確定性,有利於人們在觀賞舞蹈時拓展想像的空間,獲得較大的審美愉悅。
簡介
話劇本是一門綜合性藝術,劇作、導演、表演、舞美、燈光、評論應該說是缺一不可。更不可缺少的是接受這門藝術的對象———觀眾。當然在莎士比亞的年代,話劇的因素要少一些。話劇之所以在歐洲幾百年經久不衰,一個很重要的原因是因為話劇培養了一代代的觀眾,而一代代觀眾對思考和娛樂這兩者有機的結合又促使了話劇的發展。 中國話劇始於清光緒三十三年(1907年)。清宣統二年(1910年)傳入遼寧。 話劇藝術具有如下幾個基本特點:
舞台性
古今中外的話劇演出都是藉助於舞台完成的,舞台有各種樣式,目的有二:一利演員表演劇情,一利觀眾從各個角度欣賞。
直觀性
話劇首先是以演員的姿態、動作、對話、獨白等表演,直接作用於觀眾的視覺和聽覺;並用化妝、服飾等手段進行人物造型,使觀眾能直接觀賞到劇中人物形象的外貌特徵。
綜述
曲藝是中華民族各種說唱藝術的統稱,它是由民間口頭文學和歌唱藝術經過長期發展演變形成的一種獨特的藝術形式。曲藝發展的歷史源遠流長。早在古代,我國民間的說故事、講笑話,宮廷中俳優(專為供奉宮廷演出的民間藝術能手)的彈唱歌舞、滑稽表演,都含有曲藝的藝術因素。到了唐代,講說市人小說和向俗眾宣講佛經故事的俗講的出現,大曲和民間曲調的流行,使說話伎藝、歌唱伎藝興盛起來,自此,曲藝作為一種獨立的藝術形式開始形成。到了宋代,由於商品經濟的發展,城市繁榮,市民階層壯大,說唱表演有了專門的場所,也有了職業藝人,說話伎藝,鼓子詞、諸宮調、唱賺等演唱形式極其昌盛,孟元老的《東京夢華錄》、耐得翁的《都城紀勝》都對此作了詳細記載。明清兩代及至民國初年,伴隨資本主義經濟萌芽,城市數量猛增,大大促進了說唱藝術的發展,即一方面是城市周邊地帶賦有濃郁地方色彩的民間說唱紛紛流向城市,它們在演出實踐中日臻成熟,如道情、蓮花落、鳳陽花鼓、霸王鞭等;一方面一些老曲種在流布過程中,結合各地地域和方言的特點發生著變化,如散韻相間的元、明詞話逐漸演變為南方的彈詞和北方的鼓詞。這一時期新的曲藝品種,新的曲目不斷湧現,不少曲種已是名家輩出流派紛呈。我們今天所見到的曲藝品種,大多為清代至民初曲種的流傳。 說唱藝術雖有悠久的歷史,卻一直沒有獨立的藝術地位,在中華藝術發展史上,說唱藝術曾歸於“宋代百戲”中,在瓦舍、勾欄(均為宋代民間演伎場地)表演;到了近代,則歸於“什樣雜耍”中,大多在諸如北京的天橋、南京的夫子廟、上海的徐家匯、天津的“三不管”、開封的相國寺等民間娛樂場地進行表演。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後,給已經發展成熟的眾多說唱藝術一個統一而穩定的名稱,統稱為“曲藝”,並進入劇場進行表演。 據調查統計,我國仍活躍在民間的曲藝品種有400個左右,流布於我國的大江南北,長城內外。這眾多的曲種雖然各自有各自的發展歷程,但它們都具有鮮明的民間性、民眾性,具有共同的藝術特徵: 以“說、唱”為主要的藝術表現手段 說的如相聲、評書、評話;唱的如京韻大鼓、單弦牌子曲、揚州清曲、東北大鼓、溫州大鼓、膠東大鼓、湖北大鼓等等鼓曲;似說似唱的(亦稱韻誦體)如山東快書、快板書、鑼鼓書、萍鄉春鑼、四川金錢板等;又說又唱的(既有無伴奏的說,又有音樂伴奏的唱)如山東琴書、徐州琴書、恩施揚琴、武鄉琴書、安徽琴書、貴州琴書、雲南揚琴等;又說又唱又舞的走唱如二人轉、十不閒蓮花落、寧波走書、鳳陽花鼓、車燈、商花鼓等。正因為曲藝主要是通過說、唱,或似說似唱,或又說又唱來敘事、抒情,所以要求它的語言必須適於說或唱,一定要生動活潑,洗鍊精美並易於上口。 “一人多角”的表演藝術 曲藝不像戲劇那樣由演員裝扮成固定的角色進行表演,而是由不裝扮成角色的演員,以“一人多角”(一個曲藝演員可以模仿多種人物)的方式,通過說、唱,把形形色色的人物和各種各樣的故事,表演出來,告訴給聽眾。因而曲藝表演比之戲劇,具有簡便易行的特點。只要有一兩個人,一兩件伴奏的樂器,或一個人帶一塊醒木,一把扇子(評書藝人所用),一副竹板兒(快板書藝人所用),甚至什麼也不帶(如相聲藝人),走到哪兒,說唱到哪兒,與聽眾的交流,比之戲劇更為直接。
特點
簡便易行的表演藝術 曲藝表演的簡便易行,使它對生活的反映快捷。曲目、書目的內容多以短小精悍為主,因而曲藝演員通常能自編,自導,自演。與戲劇演員相比,曲藝演員所肩負的導演職能,尤為明顯。比如一個曲目、書目,或一個相聲段子,在表演過程中故事情節的結構、場面的安排、場景的轉換、氣氛的渲染、人物的出沒、人物心理的刻劃、語言的鋪排、聲調的把握、節奏的快慢等等,無一不是由曲藝演員根據敘事或抒情的需要,根據對聽眾最佳接受效果的判斷,來對說或唱進行統籌安排,進行調度,導演出一個個令聽眾心醉的精彩節目。 不受舞台限制的表演藝術 曲藝以說、唱為藝術表現的主要手段,因而它是訴諸人們聽覺的藝術。也就是說曲藝是通過說、唱刺激聽眾的聽覺來驅動聽眾的形象思維,在聽眾形象思維構成的意象中與演員共同完成藝術創造。曲藝表演可以在舞台上進行,也可劃地為台隨處表演,因而曲藝聽眾的思維與戲劇觀眾相比,不受舞台框架的限制,曲藝所說、唱的內容比戲劇具有更大的時間和空間的自由。為了把聽眾天馬行空的形象思維規範到由說、唱營造的藝術天地之中,曲藝演員對聽眾反應的聆察更其迫切,也更為細緻,因而他與聽眾的關係,比之戲劇演員更為密切。
對演員的要求
堅實的基本功是曲藝演員必須具備 為使聽眾享受到如聞其聲,如見其人,如臨其境的藝術美感,曲藝演員必須具備堅實的說功、唱功、做功,並需具有高超的摹仿力。只有當曲藝演員具有了活潑潑的動人技巧,對人物的喜怒哀樂刻劃得維妙維肖,對事件的敘述引人入勝,才能博得聽眾的欣賞。而上述堅實功底之底蘊是來自曲藝演員對現實生活的觀察、體驗與積累,以及對歷史生活的分析、研究和認識。這一點對一個曲藝演員顯得尤為重要。 以上是400來個曲藝品種藝術特點的不同程度的近似之處,是它們的共性。而400多個曲種各自獨立存在,自有其個性。不僅如此,同一曲種由於表演者之各有所長,又形成不同的藝術流派,即使是同一流派,也因為表演者的差矣邙各有特色,這就形成曲壇上百花爭艷的繁榮景象。
雜技,是包括各種體能和技巧的表演藝術,《簡明不列顛百科全書》稱它是“一種有悠久歷史的專門藝術,包括跳、身體技巧和平衡動作,較晚時又使用長桿,獨輪腳踏車、球、桶、繃床及吊架等器械”。
把身體技巧作為雜技藝術的核心,無疑是正確的,跳和平衡動作,實際也是身體技巧的套用。但是雜技,特別是歷史極為悠久的中華雜技,它所包括的內容遠遠不止於身體技巧,而該書說“較晚時又使用長桿……球、桶等器械”,也不能概括中華雜技歷史情況。早在公元前三世紀的戰國時代,中國就有了踩著三米多高的高蹺,拋擲著7把短劍的高超技藝。公元前206年至公元220年的中國漢朝,保存在地下的豐富多姿的畫像磚、畫像石上,就有許多漢代中國人表演的雜技節目,這裡面不只有飛劍、跳丸、耍瓶的手技,也早就有藉助長竿、球、桶、鼓車和飛馳的駿馬的節目。四川省彭縣出土的漢墓畫像磚上的三個表演者,一個在疊起的十二張桌上表演頂功,一個在踏鼓曼舞,左下方的男子則是在表演手技“弄丸”節目。
高空拿頂至今在現代雜技舞台上表演著。山東省沂南縣漢墓出土的“雜技百戲圖”,更生動形象地描繪了古代雜技、馬戲演出的盛況。
該圖是山東省沂南縣西八里的北寨村漢墓畫壁。1954年出土,定名《百戲圖》。此圖從左至右可分為四部分,雜技演出成為主要內容:第一部分是表演“跳丸弄劍”和“載竿”節目的,載竿技巧高超,一人額頂十字長竿,上有三兒倒懸翻轉表演。頂竿者腳下尚有七個圓盤。表演者要瞻上顧下,力量靈巧均達極高水平。第二部分是樂隊,有磬、鐘、建鼓、琴、塤、排簫等多種樂器,共十五人演奏,可見當時之盛況。
神奇及無法理解的事總令人印象深刻,而魔術表演能讓人們感受到忘卻現實的愉快,這正是它最吸引人的地方。
就舞台魔術來說,它可以和各項表演藝術相融合的,例如:舞蹈、戲劇等...所以,觀眾在欣賞時,不但可以看到魔術的神奇,同時也可以感受到與其它表演藝術結合,相互輝映的效果。而以近距離魔術來說,魔術師就在你身邊,不論是撲克牌或是錢幣,你不但可以仔細觀賞,甚至可以親身參與,這又是另一種欣賞樂趣。
台灣表演藝術 可被分為 音樂 、 舞蹈 、 戲劇 、 戲曲 這四種分類 [1],每個分類再繼續細分,如戲曲有 歌仔戲 、 京劇 、 布袋戲 、 北管戲 、 客家戲 等,舞蹈則有 民族舞 、 現代舞 、 原住民舞 等。 複合型、跨領域、跨媒體演出無法單獨被歸類的如 馬戲 、 沉浸式體驗 、 魔術 等,則被歸於「綜合藝術」類。 [1] 台灣本身的地理位置與時空背景,經歷不同政權、族群、種族等而產生相異的文化系統與來源,可能融合、可能牴觸、可能交會、可能抗衡,並隨著時代演進與文明發展,進一步發展出台灣表演藝術的複雜性。 [2] 日治時代前. [編輯]
表演藝術結合音樂、舞蹈、戲劇、文學、視覺等多元豐富的形式,藉由團體互動,展現美學創意與人文意涵,透過欣賞與參與深化人與人間的互動、互信,是當代公民社會提升公民品質的重要經驗。 秉此理念,表演藝術之策劃與推動旨在鼓勵參與、提升藝文創作與欣賞質能,落實文化平權的施政理念。 計畫目標. 表演藝術業務之推展,主要以促進表演藝術環境均衡發展,培育藝文創作人才,增加藝文欣賞人口為目標,以「劇場驅動」催生藝術發展生態系,並協助演藝團隊展現國際文化識別的特殊性,透過文化體驗教育,培植藝文美感素養與生活美學,以提升文化內涵。 計畫策略. 為順應多元化社會發展潮流,本部長期致力於表演藝術扶植、推廣及研究,並輔導地方政府扶植傑出演藝團隊,展現臺灣文化多樣性特色。 實施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