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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 . 事業單位改組或轉讓時,除新舊雇主商定留用之勞工外,其餘勞工應依第十六條規定期間預告終止契約,並應依第十七條規定發給勞工資遣費。 其留用勞工之工作年資,應由新雇主繼續予以承認。 大法官解釋(舊制) 法條. 歡迎使用全國法規資料庫網站,本網站提供各界經由網際網路單一窗口簡單、方便、公開查詢法規資料及各機關法規網站,以達有效管理及公開法令資訊,建構法治社會之目標。

  2. 所有條文. 為規定勞動條件最低標準,保障勞工權益,加強勞雇關係,促進社會與經濟發展,特制定本法;本法未規定者,適用其他法律之規定。. 雇主與勞工所訂勞動條件,不得低於本法所定之最低標準。. 一、勞工:指受雇主僱用從事工作獲致工資者。. 二 ...

  3. 勞動基準法. 勞基法第20事業單位改組或轉讓」所指為何? 最高法院109台上2579號民事判決認為,所謂「事業單位改組或轉讓」,指事業單位依公司法之規定變更其組織型態,或其所有權因移轉而消滅其原有之法人人格,或獨資或合夥事業單位之負責人變更而言。

  4. 2023年5月22日 · 勞基法第20條事業單位改組或轉讓時新舊雇主商定留用之勞工外,其餘勞工應依第十六條規定期間預告終止契約,並應依第十七條規定發給勞工資遣費。

  5. 雇主對在職勞工,應依下列規定,定期實施一般健康檢查: 一、年滿六十五歲者,每年檢查一次。 二、四十歲以上未滿六十五歲者,每三年檢查一次。 三、未滿四十歲者,每五年檢查一次。 前項所定一般健康檢查之項目與檢查紀錄,應依前條附表九及附表十一規. 定辦理。 但經檢查為先天性辨色力異常者,得免再實施辨色力檢查。 18 . 雇主使勞工從事第二條規定之特別危害健康作業,應每年或於變更其作業. 時,依第十六條附表十所定項目,實施特殊健康檢查。 雇主使勞工接受定期特殊健康檢查時,應將勞工作業內容、最近一次之作. 業環境監測紀錄及危害暴露情形等作業經歷資料交予醫師。 前項作業環境監測紀錄及危害暴露情形等資料,屬游離輻射作業者,應依. 游離輻射防護法相關規定辦理。 19 .

  6. 雇主「資遣通報」的對象是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及公立就業服務機構。. 主要是讓政府機關能在最快的時間內了解有哪些勞工將面臨到失業的情況,以便及時提供就業服務。. 爰雇主依法資遣勞工時,應依就業服務法33條第1項規定,於勞工離職10日前進行 ...

  7. 雇主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即公告周知: 一、依本法第三十第二項、第三項或第三十之一第一項第一款規定變 更勞工正常工作時間。 二、依本法第三十之一第一項第二款或第三十二第一項、第二項、第 四項規定延長勞工工作時間。

  8. 法規名稱: 勞動基準法 (民國 113 年 07 月 31 日修正) 英. 第 20 條. 事業單位改組或轉讓時,除新舊雇主商定留用之勞工外,其餘勞工應依第. 十六條規定期間預告終止契約,並應依第十七條規定發給勞工資遣費。 留用勞工之工作年資,應由新雇主繼續予以承認。 顯示立法理由. 全選. 行政函釋 (26) 相關法條 (2) 歷史法條 (1) 隱私權政策及網站安全政策 政府網站資料開放宣告. 勞動法令查詢系統每月週期更新,如需查詢最新資料,請點閱「最新動態」。 版權所有: 勞動部 建議最佳瀏覽環境:螢幕解析度 1024x768 以上. 法規資料截止日:民國 113 年 09 月 30 日. 勞動部總機: (02)8995-6866 傳真: (02)8590-2960.

  9. 勞動基準法. 20 . (改組或轉讓時勞工留用或資遣之有關規定).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加入書籤. 預約專人解說法規條文. 事業單位改組或轉讓時,除新舊雇主商定留用之勞工外,其餘勞工應依第十六條規定期間預告終止契約,並 ...

  10. 2024年10月1日 · 勞基法第 20 事業單位改組或轉讓時新舊雇主商定留用之勞工外,其餘勞工應依第十六條規定期間預告終止契約,並應依第十七條規定發給勞工資遣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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