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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2023年7月12日 · 勞工在自行提出離職後若雙方有約定好給薪日期那雇主可以在原本就約定好的日期給薪若是超過約定好的日期那就會變成積欠薪資。 那該怎麼辦呢? 員工離職(包括不告而別),老闆還是得付薪水(債務),人家又沒說不領(債權沒消滅)。 方法1 抬頭支票(禁止背書轉讓)+雙掛給當事人。 方法2 清償提存. 所謂清償提存.

    • 離職薪水多扣、少給、晚發。「月薪制」是普遍雇主和勞工約定的薪資發放方式,到職時談好的薪水,原則上就是勞動契約的一部分,後續有沒有依照約定發給,除了是基本誠信問題,更是會涉及違法疑慮。
    • 錯把月薪制算成日薪制,或只算上班天數的薪水。只要是約定「月薪制」的勞工,不管何時到職、離職,或只做幾天、未滿一個月,都還是要依照出勤天數佔全月天數比例來計算離職薪水。
    • 用「底薪、本薪」來計算離職薪水,薪水會少給。許多公司會將月薪總額拆解成許多項目,例如:本薪、全勤獎金、交通補助、職務津貼、三節獎金等,而在人資實務領域中,這些項目又可區分為「固定薪資」與「變動薪資」,若雇主因為員工離職當月只做幾天,而只用底薪、本薪做計算離職薪水,恐怕會有少算薪資的可能。
    • 離職月份大小月不同,用「當月實際天數」換算1天薪水。這是雇主最常搞錯的地方,當員工離職當月只上了幾天班,雇主會用月薪除以「當月工作天數」再乘以「在職天數」,來計算出一天的薪資。
    • 若欲採到離職區分大小月、依當月實際日數計算,是否可行?工資 之計算方式,可由勞資雙方於勞動契約或工作規則中約定;因此勞資雙方若已事先約定於到離職當月(不足月在職)按實際日數(區分大小月)計算「一日工資」,自屬可行。
    • 到離職當月,若欲依實際出勤工作日數計薪,是否可行?按實際出勤工作日數計薪(例假、休息日不給薪),即屬日薪制或時薪制。既已非屬雙方原勞動契約所約定之月薪制,則涉及勞動條件變更,應經勞工個別同意。
    • 若按每月30日計算,則大月應計31日工資?請一日事假,仍計給30日工資?「月薪制」即表示不區分大小月,每月給付相同數額之薪資,不因大月31日而增加給付數額。
    • 月底逢假日(如:110/7/31為週六休息日)而於前一日離職者,應如何認定在職天數?契約終止的權利為形成權,只要終止契約的意思表示傳達使另一方了解,即可生效。
  3. 2024年5月9日 · 離職預告期的規定可參照勞基法第 1516 法律 FOLLOW ME 將為大家詳細說明預告離職應遵循的法則根據勞基法第 15 條:「特定性定期契約期限於 3 年者,於屆滿 3 年後,勞工的終止契約。

  4. 工資按工作日數、時數或論件計算者,其依上述方式計算之平均工資,如少於該期內工資總額除以實際工作日數所得金額百分之六十者,以百分之六十計。 事業單位指適用本法各業僱用勞工從事工作之機構。 六、勞動契約:指約定勞雇關係而具有從屬性之契約。 七、派遣事業單位:指從事勞動派遣業務之事業單位。 八、要派單位:指依據要派契約,實際指揮監督管理派遣勞工從事工作者。 九、派遣勞工:指受派遣事業單位僱用,並向要派單位提供勞務者。

  5. 正確來說月薪制勞工的薪水包含了平日休息日例假日法定休假日 (國定假日),也就是即便遇到休假員工當天沒有出勤工資還是要照算如果離職時雇主只用工作天數計算薪資將會少算應該要用員工實際在職天數來計算。 舉例: 小馬10月1日到職,老闆和他約定好薪水每月為36,000元,上班時間是週一到週五,休假日則為週六、日,且見紅就休 (比照政府機關行事曆出勤)。 然而,小馬突然因為母親生重病須辭去工作返鄉照顧母親,提出想要做到10月20日離職,則小馬離職時應可領到2,4000元。 【算法:小馬10月份在職天數為20天,36,000元/30日=1,200元 (1日工資),1,200元X20日=24,000元 (不能扣除掉10月份所有週六、日、中秋、國慶日薪水)】

  6. 2022年3月4日 · 員工到離職時除了薪水計算要注意勞健保退保轉出的時間點也是以免影響到保險費用計算。 雇主沒有在員工離職日當天退保,比如提早退保的話,將會影響到員工保險效力,如果員工有損失也需要由雇主負責賠償! 以下分享有關破月薪資計算、勞健保退保方式,透過3個常見QA為你解答。 [啟動LINE推播] 每日重大新聞通知. 一、破月離職薪資計算方式. Q1、破月薪資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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