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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勞動基準法第三條第三項規定意旨,除因經營型態、管理制度及工作特性等因素適用該法確有窒礙難行者,並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公告之行業或工作者不適用外,應適用一切勞雇關係。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曾於八十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台(八七)勞動一字第0五九六0五號函公告私立各級學校之教師、職員不適用勞動基準法。 惟勞動基準法業經多次修正,工時制度已具相當彈性,且勞工退休金負擔亦已明確,私立各級學校編制外之工作者 (不包括僅從事教學工作之教師),已無不適用該法之理由。 為保障渠等勞動權益,爰公告私立各級學校編制外之工作者 (不包括僅從事教學工作之教師),自一百零三年八月一日起適用勞動基準法。
中華民國勞動部 是 中華民國 有關 勞工 、 人力資源 等 勞動 事務的 最高主管機關,並負責辦理 社會保險 類的 勞工保險,與代辦 國民年金。 其前身為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 1947年,《中華民國憲法》施行前, 國民政府 曾計畫在 行政院 成立「勞動部」。 1948年5月13日,行政院改成立「社會部」,原先規劃的勞動部降編為社會部下的勞工部門。 1949年3月21日,裁撤社會部,勞工業務改由 內政部 負責,成立「內政部勞工司」。 1987年8月1日,內政部勞工司改制,獨立升格為「行政院勞工委員會」。 1999年7月, 精省 後,行政院勞工委員會承接原屬臺灣省政府勞工處業務,臺灣省政府勞工處改組為行政院勞工委員會中部辦公室。
勞動力發展署所屬五分署於全台6處設立創客基地,提供機具設備、空間與專業師資,打造創意發想與創新實踐之場域,並辦理各式課程活動,推廣創客動手實作,引領創新實做實踐之價值。 公告113年度10月份課程活動資訊,最新訊息請以各創客基地FB粉絲專頁、網站為主。 一、為了建構友善創業環境,協助有意願創業的民眾能夠成功創業,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運用「創業諮詢輔導服務計畫」,辦理創業研習課程,提供您創業準備、商機選擇、風險評估、經營及行銷策略等課程,協助您提升創業相關知能。 二、公告113年度10月份創業研習課程資訊,相關課程資訊將持續更新,最新資訊可至微型創業鳳凰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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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勞動基準法第21條第1項規定,工資由勞雇雙方議定之,但不得低於基本工資。基本工資的目的在保障勞工基本生活。 現行基本工資之調整,係由基本工資審議委員會之勞、資、學、政等領域的委員代表,衡酌國家經濟發展狀況、躉售物價指數、消費者物價指數、國民所得與平均每人所得、各業 ...
2024年1月1日 · 勞動基準法係規定勞動條件最低標準,為保障勞工權益,加強勞雇關係,促進經濟發展,適用勞動基準法之勞工權益將獲得最基本之保障,凡適用該法之行業或工作者,雇主與勞工所訂勞動條件,不得低於該法所定之最低標準。 凡適用勞動基準法之事業單位,其與勞工間依勞動契約成立勞動關係。 勞動契約,分為定期契約及不定期契約。 臨時性、短期性、季節性及特定性工作得為定期契約;有繼定期契約屆滿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視為不定期契約: 勞工繼續工作而雇主不即表示反對意思者。 雖經另訂新約,惟其前後勞動契約之工作期間超過90日,前後契約間斷期間未超過30日者。 前項規定於特定性或季節性之定期工作不適用之。 定期契約屆滿後或不定期契約因故停止履行後,未滿3個月而訂定新約或繼續履行原約時,勞工前後工作年資,應合併計算。
服務據點及客服專線. 公私立就業服務據點. 銀髮就業服務據點. 青年職涯發展中心.
依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0403花蓮震災受影響事業單位提升勞工技能獎勵計畫完成學習並取得對應時數證明者,即可申請計畫補助。 課程依據行政院主計總處公告之行業統計,分為「農、林、漁、牧業」、「製造業」、「住宿及餐飲業」…等類別。 課程參酌技能檢定證照,分為「冷凍空調裝修」、「一般手工電銲」、「烘焙食品」、「太陽光電設置」…等類別。 具「開業前準備」、「營業管理」、「加盟經營」、「電子商務暨網路行銷」等相關課程內容,冀增加創業成功機會。 提供數位學習設計概論、以ADDIE開發數位教材、簡易自製數位教材、口語表達、教學方法、教材設計等課程,提升教學者數位教學的能力。
2024-10-28 本局已於113年10月25日寄送113年10月「年滿64歲4個月農保被保險人應資格清查者」名單予農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