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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歸屬之判斷上不重要,因為特定原因 事實案件在實體法上之公私法性質為 何,仍然是判斷審判權歸屬之主要原 則,但本文認為審判權歸屬之目的,在於合理且適當地分配行政法院或普 通法院負責審理之範圍,藉此有效保 障人民在憲法上之訴訟權。若從前揭

  2. 然而,最高法院、最高行政法院分別自民國96年、99年以來不再選編判例,但期間新法制定、新的法律問題不斷產生。. 再者,最高法院、最高行政法院雖有判例制度,但是並無注重「判決先例」的制度與文化,決議制度通常也是在各庭間已經出現見解歧異而作事後的 ...

  3. 是否執行完畢作為判斷是否構成累犯之標 準。本文認為累犯加重其刑之規定,在於 行為人受「有期徒刑之執行完畢」後,猶 無法達到刑罰矯正之效果,故予以加重其 文/孫啟強 (文轉三版) 累犯之判斷標準及其在實務上 之運用情形 1.

  4. 防訓練教材,均已教導如何檢查消防安全設備可否正常使用,且對 於店內消防安全設備之檢查,應為其等經常性須履行之事務,並不 因有他人監督工程實施或其他施工廠商進入施工,上開檢查之義務

  5. 一、判斷行為人之責任,應有明確 規範,法院宜就行為人所造成 之客觀危害程度及其主觀惡 性之輕重併為考量,爰於本點 提示應綜合考量之事項。 二、考量法院於分案時,均依臺 灣高等法院全國前案系統查 詢作業規範第五條規定,主 動查詢被告或少年之前案資

  6. 然而,訊內容,其同一性或真實性發生爭執發展迅速, 有別傳統書證、物證或經「 物證」 無異,固得直接以文書證據最根本的偵查作為,應該是在檢警最或有所懷疑時,固應依刑事訴訟法第由類比訊號編碼後透過磁帶來儲存聲本身之解讀, 據以推論待證事實;惟初發現此 ...

  7. 其審查內容, 包括所謂「法103 3治國家一行為不二罰之原則」 中,「一行以空泛的再審事由破壞刑事確定判決之要件」9。. 項規定的「 事實同一」(Tatidentität),雖為」 之認定是否違反比例原則;以及對實質確定力,對已判決確定之事實不斷由上開定義可知,一件依德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