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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學校教師專業發展評鑑計畫內容應包括評鑑目的、評鑑內容、評鑑規準、評鑑方式、評鑑推動小組的組成比例及產生方式、評鑑實施時程、評鑑結果之應用及經費需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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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參與試辦教師評鑑的目的是什麼?
教師專業發展評鑑推動小組如何推動?
(市)政府訂定之教師專業發展評鑑參考規準,自行訂定之。 2.評鑑方式 教師專業發展評鑑實施方式,主要分為教師自我評鑑(自評)與教師 校內評鑑(他評)兩部份,自願參與試辦教師專業發展評鑑之教師,原則 每年接受自評及他評一次。 (1)自我評鑑
組織:(1)本部應成立中小學教師專業發展評鑑推動工作小組,統籌辦理相關業務,並成立校長及教師專業發展辦公室, 協助辦理評鑑專業規劃、各類評鑑、輔導人才培訓課程規劃及講師培訓等事項。 (2)辦理教師專業發展評鑑之直轄市、縣(市)政府,應成立教師專業發展評鑑推動會,負責審議學校研訂之教 師專業發展評鑑實施計畫,辦理輔導、考評實施成效,建立專業成長輔導機制與規劃相關工作,並得成立校 長及教師專業發展中心,協助推動地方輔導群及人才培訓認證等工作。 (3)辦理教師專業發展評鑑之學校,應成立教師專業發展評鑑推動小組,負責推動教師專業發展評鑑工作。
(四)評鑑內容: . 教師專業發展評鑑內容之實施得包括課程設計與教學、班級經營與輔導、研究發展與進修、敬業精神及態度等層面。 申請逐年期第一年之學校依學校實際發展需求,以課程設計與教學、班級經營與輔導二個層面並重為原則,至少選一個層面進行評鑑,並於辦理期間三年內完成課程設計與教學、班級經營與輔導二個層面之評鑑;申請多年期及核心學校之學校,其評鑑內容應包括課程設計與教學、班級經營與輔導二個層面,並得依學校實際發展需求,增列研究發展與進修、敬業精神與態度等作為評鑑實施之內容。 前項學校實施之評鑑內容,其評鑑規準,由學校自行參照選用本部或直轄市、縣(市)政府訂定之教師專業發展評鑑參考規準訂定,並報所屬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備查。
學校教師專業發展評鑑計畫內容應包括評鑑目的、評鑑內容、評鑑規準、評鑑方式、評鑑推動小組的組成比例及產生方式、評鑑實施時程、評鑑結果之應用及經費需求等。 (二)直轄市、縣(市)政府應依學校整體配合性、規劃內容適切性、計畫內容可行性、申請經費合理性及學校參與教師比例五項指標,審查學校教師專業發展評鑑申辦計畫,並應研擬教師專業發展評鑑申辦總計畫,併同學校教師專業發展評鑑申辦計畫初審結果及相關資料,報請本部複審。
評鑑內容 依本試辦計畫第五點第四款規定:「教師專業發展評鑑內容得包括課程設計與教學、班級經營與輔導、研究發展與進修、敬業精神及態度等,其規準由學校參照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訂定之教師專業發展評鑑參考規準自行訂定之」。
- cc
- hnh
- 1/18/2007 11:33:00 AM
- 教師專業發展評鑑宣導手冊
1、學校實施教師專業發展評鑑前,應就評鑑目的、評鑑內容、評鑑規準與實施方式為適當 宣導及訓練。 2、評鑑完成後,評鑑人員應將綜合報告表等資料密封,送交評鑑推動小組審議;評鑑推動
發展評鑑計畫內容應包括評鑑目的、評鑑內容、評鑑規 準、評鑑方式、學校教師專業發展評鑑小組的組成比例及 產生方式、評鑑人員之比例及產生方式、評鑑實施時程、評鑑結果之應用及經費需求等。 (二)各縣市政府應設置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專業發展評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