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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14年11月12日 · 答: 有勞工申訴之事業單位,其實並非雇主,而是「要派單位」。 但不論是雇主或要派單位,只要令派遣勞工工作,有違反勞動法令之虞,勞工行政機關派員實施檢查發現後,仍會論列缺失,依法處理。 換言之,不論有違反勞動法令之虞的行為人是誰,不會影響勞工行政機關派員實施檢查,及依相關法令處分勞工所屬之雇主或工作場所負責人。 Q7:我在分公司上班,檢舉要向總公司所在地的主管機關為之? 還是向分公司所在地的主管機關檢舉即可? 答: 向勞務提供地的主管機關陳情即可。

  2. 2014年10月14日 · Q1:勞動檢查要向什麼單位申請? 是要找勞工局或是勞動檢查處? 有差別嗎? 答: 第一、原則上找任何機關申訴皆可。 但是要注意: 受理陳情機關如發現陳情事項非其管轄事項,也會函轉各該權責機關處理。 惟各機關專業分工,所掌業務不同,不一定能將非屬其職掌之陳情事項正確無誤地函轉至各該主管機關,或者未能及時函轉 (參見下文)。 第二、雖然申訴均會受理,但是勞工向不同機關申請會有以下的差別: 就勞檢機構而言,勞檢機構的勞動檢查事項,分為各行業的「勞動條件」及「安全衛生檢查」。 以勞動條件檢查而言,檢查內容以雇主有無遵守勞基法為主,但實務上有勞工向勞工局或勞動檢查處申訴公司未投保勞保、提繳勞退或投保健保,惟勞保、勞退(新制)及健保的各該主管機關為勞保局及健保局.

  3. 2014年12月11日 · 因此,並非雇主主觀認為重要的事項都屬於法律意義上的營業秘密而可以據之對他人求償或提出刑事告訴,所以若只是單純的個人打卡記錄或薪資轉帳紀錄,此等文書通常不屬於可用於生產、銷售及經營資訊,雇主一般而言也沒有特別採取保密措施,依 ...

  4. 2015年1月14日 · 不過,如公司膽大妄為,且申訴人並無蒐集並提供真實資料給勞政機關為憑,復以勞檢員訪談勞工卻發現勞工亦配合資方說法,則檢查員確實只能負氣結案。

  5. 2014年10月14日 · 本工作室義務接受會員勞動諮詢以來,發現雇主諸多違反勞動基準法(下簡稱勞基法)之問題。 其實,雇主漠視勞動權益,違反勞動基準法,主管機關依法是可以處罰的!

  6. 2015年4月16日 · 張鑫隆(東華大學財法所/勞動視野工作室顧問) 圖片來源:中捷意外》台中市府:勞動檢查由中央負責(記者許國禎翻攝 ...

  7. 2013年10月8日 · 評析102年勞裁字第10號裁決決定 張鑫隆(東華大學助理教授、勞動視野工作室顧問) (以下內容刊於勞動視野工作室《勞動通訊》第6期,2013年10月) 【勞動視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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