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ahoo奇摩 網頁搜尋

搜尋結果

    • 雇主自得另行設定「發放時點仍在職」之給付要件

      • 承前,雇主為延攬人才或是增加勞工留任之穩定性,如另行約定「當年度在職僅須滿三個月或滿半年的勞工,只要『發放時點仍在職』,亦得領取一定比例之年終獎金或分派部分紅利」,因係優於法令規定,該筆獎金自與勞基法第29條規範脫鉤,雇主自得另行設定「發放時點仍在職」之給付要件
  1. 其他人也問了

  2. 2022年8月11日 · 勞基法第29條既規定:『事業單位於營業年度終了結算,如有盈餘,除繳納稅捐,彌補虧損及提列股息、公積金外,對於全年工作並無過失之勞工,應給予獎金或分配紅利』,則事業單位依本條規定決定以盈餘分配員工紅利,如勞工於事業單位營業年度 ...

  3. 2023年12月26日 · 每年歲末年終的獎金發放季,總有工作者產生疑惑:公司說「年終獎金在職才能領」這樣合法? 當前許多公司在發放獎金和紅利的辦法中規定「發放日仍在職」才發給,律師說明:是否違反《勞基法》第29條規定,端看法院對該法條的見解而定 ...

  4. 公司發年終獎金時,是否可以設定「必須當時仍在職上班」才能夠領取獎金?. 【回覆】. 一、現行相關法令規定. (一)勞動基準法規定:「強制給付」. 勞基法第29條規定:「事業單位於營業年度終了結算,如有盈餘,除繳納稅捐、彌補虧損及提列股息、公積金 ...

  5. 2024年2月2日 · 在勞工全年工作無過失,且在職的情況下,雇主發放年終獎金給予勞工。 一般年終獎金包括【保證年終】和【恩惠性給予】兩部分。 1.保證年終. 大家常會看到保證年終【12+2】個月,因為強調了這2個月的年終獎金是保證給予的,所以會被認定為【工資】的一部分,如果沒有在勞動契約或是工作規則中說明清楚,這將會對雇主不利。 2.恩惠性給予. 企業需將【恩惠性給予】在工作規則中明確定義是否屬於工資,並由勞工局背書。 法律諮詢. 每個人的狀況不太一樣,遇到年終獎金法律問題時,建議詢問【法律專業人士】或向【法律扶助單位】尋求協助。 1.法律專業人士. 一般雇主遇到年終獎金法律相關問題,可向【法律專業人士】諮詢,這種諮詢服務是收費的。

  6. 2021年9月2日 · 勞基法第29條既規定:『事業單位於營業年度終了結算,如有盈餘,除繳納稅捐,彌補虧損及提列股息、公積金外,對於全年工作並無過失之勞工,應給予獎金或分配紅利』,則事業單位依本條規定決定以盈餘分配員工紅利,如勞工於事業單位營業年度 ...

  7. 年終獎金分為兩種:一種是 「經常性給與」,屬於薪資的一部分,這類獎金通常會列入員工的勞動契約中,具有法律約束力;另一種是 「恩惠性給與」,屬於公司自願發放的獎勵,不具強制性。 因此,了解年終獎金屬於哪一類型,不僅能幫助企業主和HR夥伴更好地規劃獎勵政策,也讓員工明白自己的權益,避免不必要的誤解與爭議。 二、年終獎金發放方式大揭秘:經常性與恩惠性的差異. 常見的年終獎金發放方式主要可以分為兩大類:經常性給與和恩惠性給與。 這兩種方式各自具有不同的特點和適用情境。 1. 經常性給與. 經常性給予的年終獎金通常是根據公司預先訂定的標準進行計算,並在勞動契約中明確列出發放金額。 這種獎金發放方式具有高度的規則性與透明度,通常會考慮以下幾個因素:

  8. 2024年1月15日 · 年關將近,若員工在此刻離職可向公司要求「年終獎金」嗎?. (或部分公司會規定「年終獎金需發放日在職」才可領取,這是合法的嗎?. ),專業勞資顧問指出:應視公司是否在契約中有明確約定「保障年薪」或類似條款,如無約定「經常性給予」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