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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為監測與防治此新興傳染病,我國於2020年1月15日起公告「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第五類法定傳染病,並於2020年1月21日確診第一起境外移入確診個案,另於1月28日確診第1例本土個案,為境外移入造成之家庭群聚感染。

  2. 考量COVID-19疾病嚴重度下降,國內疫情穩定可控,且國際間亦朝向調降防疫等級,於2023年5月1日起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由第五類傳染病調整為第四類傳染病

  3. COVID-19疫苗Q&A 1. COVID-19疫苗原理 2. 接種時程與實務 3. 接種注意事項 4. 疫苗保護力及安全性 5. 孕婦及哺乳婦女 6. 兒童COVID-19疫苗接種 7. 學生校園接種作業 8. 特定疾病對象接種參考

  4. 正式將「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列為第五類法定傳染病,以強化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的疾病監測及防治。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列為臺灣第五類法定傳染病-臺灣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 19)防疫關鍵決策網

  5. 疾管署自今日起正式將「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列為第五類法定傳染病,以強化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的疾病監測及防治,提升民眾和醫療院所之警覺心,有助於及時掌握疫情與感染來源及相關風險因子,以阻斷疫情傳播,降低國人感染之風險。. 另,有關今 (1/15 ...

  6. 3月20日起,COVID-19輕症免通報、免隔離,改為0+n自主健康管理」,相關防治措施同步放寬.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 (9)日表示,基於國內外疫情趨緩,宣布如疫情穩定,自今 (2023)年3月20日 (個案採檢日)起,調整「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疾病通報定義,改為:符合 ...

  7. 自3月20日起,COVID-19輕症免通報免隔離,快篩陽性輕症民眾如出現重症警示症狀請立即就醫,確診高風險民眾符合條件仍可開立口服抗病毒藥物. 3月27日起取消住宿式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兒少安置機構、兒少團體家庭照顧機構定期快篩措施,其餘住宿式照顧機構 ...

  8. 2020年2月5日 ·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英語: Coronavirus disease 2019,縮寫:COVID-19 [17] [18] ),是一種由嚴重急性呼吸道症候群冠狀病毒2型(縮寫:SARS-CoV-2)引發的傳染病,導致了一場持續的疫情,成為人類歷史上致死人數最多的流行病之一。

  9. 2023年4月25日 · 2023年5月1日起防疫降階,「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調整為第四類傳染病,指揮中心同日解編,由衛福部主政繼續整備應變工作 Facebook Line 列印 取得短網址

  10. 2023年4月27日 · 隨著疫情趨緩,自5月1日起COVID-19將調整為第四類法定傳染病,「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也在同日解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