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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冠大樓倒塌了嗎?
永康維冠大樓倒塌案判賠多少?
台南市維冠金龍大樓倒塌是過失非故意嗎?
不倒翁計劃如何提升員工對長者跌倒的了解?
2020年8月20日 · 台南維冠大樓倒塌求償50億 法院判賠4.5億元. 記者陳聖璋 / 台南報導. 2020年8月20日 · 3 分鐘 (閱讀時間) 維冠大樓倒塌,造成115人死亡、104人輕重。 (圖/記者陳聖璋翻攝) 台南永康維冠大樓倒塌案,蔡姓民眾等128人控告 林明輝...
2020年2月15日 · 2016年2月6日的除夕夜,台南維冠金龍大樓倒塌奪走了115條人命,建商林明輝等5人因偷工減料被判刑5年,罹難者家屬及受災戶透過消基會提起團體訴訟求償,歷經3年半訴訟,近日台南地方法院判決建商林明輝等5人及大合公司要損害賠償金4億多元與懲罰性賠償金2億9千多萬元,合計7億多元。...
2020年8月20日 · 維冠大樓的罹難者家屬及受災戶,共有154人透過消基會提起團體訴訟,台南地院今年宣判5人賠償7億多元定讞,128人提出刑事附帶民事賠償,律師團在今年向林明輝等6人及大合公司求償50多億元,今年3月辯論終結,今天宣判被告要賠償4.5億。 地院指出,本件128位受災戶,請求一般損害賠償金額是8億3千多萬,並依消保法第51條的規定,請求懲罰性賠償金5倍等於41億多,合計求償金額近50億。 但被告在維冠大樓建造時是在1990年代,所以相關的民法、消保法與建築法,都應該適用舊法。
2020年1月16日 · ... 發布時間: 2020-01-16 19:32 更新時間:2020-01-16 20:37. 溫正衡 王介村 許政俊 / 台南報導. 4年前台南維冠大樓在地震中倒塌,釀成115死,罹難者家屬與受災戶事後共提起5件民事求償訴訟。 今天台南地方法院針對建商5人,被提起損害與懲罰性賠償35億元的團體訴訟宣判,共判賠7億1千萬元。 法院表示,金額落差大,主要是認為被告屬於業務上的過失。 不過有受災戶認為,不管判多少都拿不到。 工人持續施工,要把新大樓蓋到15樓高。 105年2月在地震中倒塌的台南永康維冠大樓,原址正在重建,預計明年完工。 而受災戶的民事求償官司,16日也終於有第一件判決,154人透過消基會向建商5人求償35億元,台南地方法院判賠7.1億元。
2020年8月20日 · 求償. 台南市政府. 求償. 2016年2月6日春節前夕,因為美濃大地震造成台南的維冠金龍大樓倒塌,有115人死亡。 而受災戶和家屬經由法扶律師團,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對維冠負責人林明輝,還有建築師張魁寶等人求償近50億元,而台南地院一審宣判,林明輝等人要賠償4.5億多元。 一陣天搖地動,台南永康區的維冠金龍大樓隨之倒塌,造成115人罹難。 但這並非單純的天災,維冠負責人林明輝等人為偷工減料而影響大樓結構安全,受災戶及家屬對相關.
2020年1月16日 · (中央社記者張榮祥台南16日電)台南市維冠金龍大樓2016年2月間因強震倒塌,造成115人死亡,民事訴訟中由消基會向建商等人求償35億元案,台南地院認定維冠倒塌是過失非故意,今天判賠7億元。 全案可上訴。 中華民國消費者文教基金會對維冠公司負責人林明輝、維冠公司設計部經理洪仙汗、建築師張魁寶及鄭進貴、大合鑽探技術公司技師鄭東旭及大合鑽探技術公司提起團體訴訟,請求損害賠償新台幣5億餘元、懲罰性賠償29億餘元,求償總額為35億餘元。 台南地方法院今天判決,林明輝、張魁寶、鄭進貴、洪仙汗、鄭東旭應給付損害賠償4億633萬5339元及法定利息;林明輝、張魁寶、鄭進貴及大合公司應給付懲罰性賠償2億9429萬7935元及法定利息。 全案可上訴。
(圖/記者陳聖璋翻攝) 台南永康維冠大樓倒塌案,蔡姓民眾等128人控告林明輝、洪仙汗、鄭進貴、張魁寶、鄭東旭、大合鑽探技術顧問有限公司及胡家禎,請求侵權行為損害賠償約50億元,台南地方法院20日宣判,相關被告判賠共約4.5億元。 台南地院行政庭長林福來指出,原告蔡姓民眾等128人,對被告林明輝(維冠公司負責人)、張魁寶(建築師,維冠大樓名義上設計、監造人)、鄭進貴(建築師,維冠大樓實質上設計、監造人)、洪仙汗(維冠公司設計部經理)、大合鑽探技術顧問有限公司(下稱大合公司)、鄭東旭(大合公司技師)及胡家禎(大合公司負責人)提出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事件,判決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