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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個人依產業創新條例第23條之2規定以現金投資於成立未滿2年經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定的國內風險新創事業公司,且對同一公司當年度投資金額達 100萬元,並取得該公司新發行股份,持有期間達2年者,得就投資金額50%限度內,自持有期間屆滿2年之當年度個人綜合所得總額中減除。 該個人適用本項規定每年得減除的金額,合計以300萬元為限(須檢附稽徵機關核發之「個人股東投資自綜合所得總額減除證明書」)。 更多相關資訊. 十六、「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之扣繳率規定. 113-04-24. 十七、重購自用住宅扣抵稅額. 113-04-22. 十五、累進稅率速算公式(單位:新臺幣元) 113-04-22.

  2. 各年度核定公告. 111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核定通知書及110年度未分配盈餘申報核定通知書 (公告日113年4月12日) 112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決 (清)算申報核定通知書及其上一年度未分配盈餘申報核定通知書 (公告日113年1月31日) 110年度機關或團體及其作業組織 ...

  3. 地址:110055 臺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四段547號 國稅及地方稅免付費電話: 0800-000-321 (國稅局地址) (地方稅務局處地址) 網站操作免付費諮詢電話: 0800-080-369您使用的是已經不支援的過時瀏覽器,將無法瀏覽本網站,請更新您使用的瀏覽器以確保瀏覽的流暢與

  4. 更新日期:112-04-20. 個人依產業創新條例第23條之2規定以現金投資於成立未滿2年經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定的國內風險新創事業公司,且對同一公司當年度投資金額達100萬元,並取得該公司新發行股份,持有期間達2年者,得就投資金額50%限度內,自持有期間 ...

  5. 111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核定通知書及110年度未分配盈餘申報核定通知書 (公告日113年4月12日) 更新日期:113-04-08.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 公告 公告原文.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 公告查詢.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 電子稅務文件 ...

  6. Q3:個人投資經認定之新創事業有何租稅優惠,其適用範圍為何?. 更新日期:111-04-29. A: (一)個人以現金投資於成立未滿二年經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定之國內風險新創事業公司。. (二)對同一公司當年度投資金額達新臺幣一百萬元,並取得該公司之新發行 ...

  7. 財政部稅務入口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