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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據報載,去年 8 月,「宅貓妙可」作者赴新北地檢署按鈴申告其貼圖遭「臭跩貓」貼圖角色「白爛貓」抄襲,不久,「愛蜜莉」也對「宅貓妙可」提起抄襲告訴,形成三貓連環著作權訴訟的局面。
innovatus.com.tw/「宅貓妙可」vs「臭跩貓」-談著作權及抄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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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2月2日 · 網友回應. LINE貼圖「妙可大王」系列原創者妙可麻,去年8月提告「臭跩貓愛嗆人」系列創作者麻糬爸,創作的「白爛貓」與她的「宅貓妙可」貼圖相似,涉嫌抄襲違反著作權法。 新北地檢署調查認為,麻糬爸能詳述每張貼圖創作靈感來源,證明「白爛貓」具原創性,加上「躲牆角」、「挖鼻孔」等動作,多款貼圖均有相同動作,又寫實作品受著作權保護程度較低,因此認定罪嫌不足,今將麻糬爸不起訴。 妙可麻指控,麻糬爸前年11月曾到她的臉書粉絲團按讚,代表他曾接觸過「妙可大王」,之後便在自己的臉書粉絲團貼出與「妙可大王」極為神似的「白爛貓」圖片,同年12月2日起在LINE上架販賣,但包含「慢走不送」、「算了啦~人生嗎」、「孽緣阿」等多張貼圖,角色表情及動作與「妙可大王」相似度高達9成,涉嫌抄襲。
2016年8月30日 · 據了解,LINE原創市集自103年5月上架後,至今全球已累積逾57萬名註冊創作者,並創作出超過28萬組貼圖,但也因為大量的創作者湧入其中,也造成抄襲爭議不斷。 蔣昕佑表示,妙可麻於103年4月15日成立臉書粉絲團「宅貓妙可」,並在去年9月7日與「生活市集每日報」合作推出免費貼圖,同月11日推出第一組貼圖「妙可大王之朕朕有詞」,其中以自家愛貓「妙可」為原型,經耗時1年、多次修改畫風,才以貼圖角色「妙可大王」呈現在台灣民眾面前。
2017年2月3日 · 官方頻道. 影音頻道. IG帳號. 從去年九月開始的貼圖風暴,「妙可大王」告「臭跩貓」抄襲案在昨天判決結果出爐。 新北市地檢署在判決書中認為兩個貼圖創作中的「妙可大王」、「臭跩貓」體型不同,而且兩者在貼圖上的文字、動作均非獨一無二,市面上相似的圖款很常見,因此判定不起訴。
2017年2月7日 · 當告訴人(或原告)主張被告抄襲而侵害著作權,而被告主張自己為獨立創作時,檢察官(或法官)會審查二個要件: (1) 被告有無接觸告訴人創作? 及 (2) 二個作品是否相似(法律用語:「實質近似」)? 在「宅貓妙可」告「臭跩貓」的案例中,對於是否有接觸較無爭執,雙方主要爭點在於二個作品是否相似。 在判斷二者是否「相似」之前,須要先決定原作品中什麼元素受著作權保護的,而什麼不受保護。 首先,著作權法只保護創作「表現」而不保護創作「思想」。 舉例來說,星際大戰的電影片段呈現的影音、聲光效果是受保護的「表現」,反之,光是「男主角為孤兒,原本過著平凡日子,某日被他人發現具有神奇的力量」的故事大綱則屬於「思想」而不受到保護。 然而「表現」是「思想」具體化的成果,兩者常無明確的界限。
- 侵害重製權或改作權的要件
- 實質近似如何判斷
- 臭跩貓的答辯策略
首先主張著作權被侵害者(稱告訴人,以本例來說即為妙可大王),要主張別人侵害了他的著作權(稱被告,以本例來說即為臭跩貓),必需先證明原告自己的作品是獨立創作而具有「原創性」,接下來必需證明被告有「接觸」其著作,除非兩個作品間相似性甚高時,才可推定被告有接觸原告的著作。而最後被告的著作和原告的原創著作具有「實質近似」,而到底必須相似到什麼程度,則是由法官或檢察官個案判斷。
實質相似不僅指量之相似,亦兼指質之相似,在圖畫著作判斷是否抄襲時,應該特別注意著作間「整體觀念與感覺」,意即不應對二著作以割裂之方式,抽離解構各細節詳予比對,例如不應該分別比對妙可大王和臭跩貓的條紋線條、眼睛形狀、手部粗細,而是要整體觀察,以一般理性閱聽大眾之反應或印象為判定基準,既然是以一般大眾的感覺來作判斷,所以通常也沒有必要找專業人士來鑑定判斷,反而是法官的看法會不會和一般大眾脫離太遠,才是要擔心的。
臭跩貓作者除了提出自己的手稿、講述其創作理念以證明作品為原創外,也抗辯兩隻貓的外形多有不同,並不符合實質近似的要件,另外也攻擊妙可大王的作品,其實與更早期的一組他人創作貼圖「波奇」十分相似,主張妙可大王的作品也不具有原創性,並不受著作權之保護。檢察官也以「臭跩貓」是白爛、浮誇、直白及機車個性擬人化貓角色,貼圖多帶有嗆聲或諷刺;而「妙可大王」則是溫暖可愛又帶著高傲尊貴的王者形象,兩者角色個性有差距,無法以外型逕認具實質近似性,作出不起訴處分。
2017年2月2日 · 「妙可大王」的創作者妙可麻控告臭跩貓創作者麻糬爸涉嫌抄襲。 圖為妙可麻提出的對照圖。 (妙可麻提供) 檢察官認為,貓在生活上本來就有一定形體,因此大部分貓咪貼圖造型也不會差太多,加上兩種貼圖塑造形象有異,整體風格並未使人感到相似,難以就此認定已達到《著作權法》所規範「兩者有實質相似」。...
2016年9月7日 · 也就是說,目前多數民眾似乎認為妙可貓抄襲波奇貓的成分更高,因此繪製妙可貓的妙可麻原本欲與愛蜜莉談和解,但目前看來是談判破局,妙可麻反而因告臭跩貓而替自己惹上另一場官司。 這下,我們就真的可以藉這三隻貓談談 “Copycat” 抄襲 這件事… 是純屬巧合還是真抄襲? 我們先來看看,到底,這三隻貓的貼圖為什麼會被大眾認為有抄襲之嫌? 先以妙可貓提告白爛貓的理由來看,妙可麻認為兩隻貓的臉型、花色、鼻子、瞳孔等都有極類似的巧合,且角色動作也有高度相似之處;接著是波奇貓與妙可貓,妙可貓被認為除了動作、場景設置、甚至連角色的樣貌、配色都與波可貓高度相似。 可以看出來癥結點多在,將動物擬人化為貼圖角色時,以擬人的「日常生活習性」為背景,進行創作時,似乎將必然產生許多雷同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