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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24年2月16日 · 勞動基準法(勞退舊制)課予雇主應給付勞工退休金之義務,由雇主依勞工每月薪資總額2%~15%按月提撥到勞工退休準備金專戶中。. 此帳戶專款專用,所有權屬於雇主,並由臺灣銀行(信託部)辦理該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 當勞工符合退休條件向雇主請領退休 ...

  2. 2023年10月13日 · 舊制的勞工退休金早於民國73年開始實施,是依照〈勞動基準法〉相關法條制定,規定雇主必須要依照勞工每月的薪資,提撥薪資總額的2%至15%到勞工退休準備金專戶中。 雇主在提撥退休金之後,此筆退休金將存入台灣銀行的退休金專屬帳戶裡,由台灣銀行代為收支、保管及運用。 因此,舊制勞工退休金的帳戶由雇主擁有,等到勞工符合退休條件時,就可以向雇主申請提領退休金,雇主就會從該帳戶中提撥。 勞退舊制: 金額:勞工每月薪資的2%至15%。 提撥:由雇主提撥。 帳戶:存入台灣銀行專戶,此帳戶由雇主擁有。 請領:符合退休條件後,向雇主申請。 勞保年金給付和勞工退休金差別. 勞退舊制的請領資格:退休年齡、年資. 依據〈勞動基準法〉規定,勞工符合以下規定之一者,可自請退休: 工作15年以上,年滿55歲。

  3. 適用舊制之勞工,符合自請退休規定時即可在退休生效日時向雇主申請退休金,而依照相關法規規定,舊制退休金請求權為 5 年,如果逾期便不得要求雇主給付。

  4. 勞退舊制. 勞工適用勞動基準法退休金制度年資之退休金試算表 (勞退舊制) 本試算表已改版, 請點選下方連結繼續進行試算。 https://calcr2.mol.gov.tw/labor_retire/ 請點此.

  5. 2016年3月29日 · 「預估次一年度所需勞工退休準備金試算」:因應104年2月勞基法56條第2項修正,預估次一年成就退休條件 勞工 所需之退休金,以便雇主將差額存入勞退準備金專戶。

  6. 2024年2月16日 · 為保障勞工退休金權益,雇主應依勞動基準法第56條第1項規定,在舊制年資勞工每月薪資總額2至15範圍內,按月提撥勞工退休準備金,專戶存儲;並依同條第2項規定,於年度終了前估算次年度符合退休條件者所需之退休金,如有不足應於規定期限內補足

  7. 2018年12月5日 · 依據《勞基法》規定,舊制退休金是按勞工工作年資,第1年至第15年,每滿1年給與2個基數(即每半年給1個基數),超過15年之工作年資,每滿1年給與1個基數(即每半年給予0.5個基數),未滿半年者以半年計,滿半年者以1年計,最高應給付45個基數。

  8. 94年7月1日勞工退休金條例施行前,已適用勞動基準法之勞工,於勞工退休金條例施行後仍服務於同一事業單位者,得選擇繼續適用勞動基準法之退休金制度,並得於勞工退休金條例施行後5年內(99年6月30日前),改選勞工退休金條例之退休金制度(勞退

  9. 2022年12月23日 · 《勞工退休金條例》(勞退新制)於民國94(2005)年7月1日開始施行,雇主應為適用該條例退休金制度之勞工按月提繳退休金,儲存於勞保局設立之勞工退休金個人專戶或選擇為勞工投保年金保險,雇主負擔提繳之退休金,不得低於勞工每月工資6%。

  10. 2019年5月10日 · 本局聯絡資訊. 隱私保護及安全政策. 政府網站資料開放宣告. 100232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一段6號10樓. 總機電話: (02)3343-5900. 為提供更為穩定的瀏覽品質與使用體驗,建議更新瀏覽器至以下版本:. IE10 (含)以上、最新版本Chrome、最新版本Firefox. 1024x7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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