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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24年1月12日 · 絕大多數人都會投保的任意險項目為 第三人責任險駕駛人傷害險車體損失險接下來分別針對強制險及常見任意險項目進行解析: 強制險. 保障範圍 :造成乘客或車外第三人傷害或死亡不含我方駕駛啟動時機不論車禍過失責任是在哪一方受害人或遺屬都可向保險公司申請給付. 給付範圍 :傷害醫療費用每人最高20萬失能或死亡定額給付每人最高200萬合計每人最高賠償額度為220萬. 延伸閱讀: 汽、機車強制險是什麼? 強制險費用、保障範圍一次看懂. 第三人責任險. 保障範圍: 凡造成對方(車外的人)的傷害或死亡及財物損失. 啟動時機: 駕駛人即被保險人有過失、有責任的狀況下,才會啟動該險的理賠. 給付範圍: 1.第三人財損 – 造成對方財物損失可賠償.

  2. 2024年1月12日 · 目前汽車強制險的理賠範圍僅限於人發生危險而受傷」,但對於車發生危險而毀損卻沒有保障若是被保險人有投保車體險當車禍發生時被保險人首先需要立即報警後續備妥相關文件後可以向保險公司提出理賠申請只要事故原因屬於車體險的承保範圍內理賠人員勘核車輛受損情況後始得開始進行維修而保險公司會先賠償被保險人的汽車損失維修費用若為對方有肇事責任則保險公司在給付理賠金額後得以肇事責任比例行使代位追償的權利向造成損害的對方請求賠償。 因此,投保車體險的好處在於不需耗時向對方求償,即可由保險公司負責,在較短的時間內維修好毀損的汽車。 了解更多: 汽車保險商品說明|臺灣產物保險. 延伸閱讀: 汽車任意險我有需要嗎? 5分鐘帶你認識與汽車強制險差在哪? 乙式、丙式車體險內容比較!

  3. 意外事故發生時,被保險人未投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或強制汽車責任保險契約已失效或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之規定不為給付或可得追償時,本保險之賠償金額仍應先將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所規定之給付標準扣除之財損責任 被保險人因所有使用或管理被保險汽車發生意外事故,致第三人財物受有損害,依法應負賠償責任而受賠償請求時,本公司對被保險人負賠償之責。 被保險人因本保險承保範圍內應負之賠償責任所為之抗辯或訴訟,事先經本公司同意者,其支出之費用本公司同意支付之,並不受保險金額之限制。 第二條 被保險人之定義 本保險所稱之「被保險人」,其意義包括列名被保險人及附加被保險人: 一、列名被保險人係指本保險契約所載明之被保險人,包括個人或團體。 二、附加被保險人係指下列之人: ( 一)列名被保險人之配偶、家長及家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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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車主本人被保險人駕駛被保險汽車發生汽車交通事故,且該汽車交通事故僅涉及被保險汽車者,致駕駛被保險汽車之被保險人體傷失能或死亡時,本公司依照本附加條款之規定,對受益人負賠償之責

  6. 2023年6月21日 · 顧名思義強制汽車責任保險為政策性保險規定車輛所有人皆須投保目的在於使交通事故之受害人能迅速獲得基本保障為了避免車主車禍肇事後連一毛錢都賠不出來的保險其保障範圍為每人死亡或失能理賠200萬元醫療20萬元同時若無投保強制險就上路被公路監理機關或警察攔檢舉發的話汽車者將罰款新台幣3,000元至15,000元機車者罰款1,500元至3,000元。 表一:未投保強制險的罰則. 強制險保障額度為固定,但保費竟然有所不同. 雖然強制險保額為固定的,但每位車主的保費並不相同,其中機車強制險為單一費率計算,並不會因年齡、性別等因素增減,而汽車強制險保費會因「年齡」、「性別」、「肇事紀錄」與「酒駕紀錄」等因素增減。 了解更多: 強制險保費變貴? 強制險自駕時發生事故也賠嗎?

  7. 交通事故僅造成車輛或財物損害時並不包含在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所稱之汽車交通事故範圍之內非屬本保險之承保項目駕駛人因駕駛不慎發生單一汽車交通事故例如自行碰撞樹木橋墩電線桿等),駕駛人之傷害或死亡係因自己駕駛不慎所致並無涉及他人使用或管理之汽車不得申請保險給付或補償該駕駛人如有加強保障之必要可自行投保駕駛人傷害保險

  8. 被保險汽車發生本附加條款之承保事故,自事故發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以內致駕駛人體傷失能或死亡時,本公司對於各被保險人每人每次事故依下列規定給付保險金: 給付項目: ( )傷害醫療費用給付。 ( )失能給付。 ( )死亡給付給付標準:上述給付項目之給付標準悉依主管機關會同交通部擬定,報經行政院核定之強制汽車責任保險給付標準之規定。 駕駛被保險汽車之各被保險人因本附加條款之承保事故受有傷害,致成失能或死亡者,受益人除得請求失能給付或死亡給付外,於致成失能或死亡前有醫療費用之支出者,亦得請求傷害醫療費用給付。 各被保險人於致成失能,並於事故發生後一百八十日內死亡者,受益人得請求之死亡給付金額,以扣除已給付之失能給付金額為限。 第四條 不保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