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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1.為查證請頒人員是否曾受懲戒處分或刑事處分,服務機關人事機構可參考司法院法學資料檢索系統之查詢結果,或由當事人簽具切結書,如於事後發現所核年資有不得採計致核頒等次有誤,或未合頒給條件之情形,應即辦理服務獎章註銷及獎勵金追繳事宜。

  2. 請頒服務獎章年資之計算,均以月計,並以請頒離(退)職當年月為截止日期。 第 6 條 本條例第八條及第九條所稱主管機關,指行政院、立法院、司法院、考試院、監察院及各該所屬一級機關、省政府、省諮議會、直轄市政府、直轄市議會、縣(市)政府及縣 ...

  3. 六、下列年資得計請頒服務獎章: (一)符合獎章條例、獎章條例施行細則及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 (構)學校請頒獎章作業注意事項規定之政務人員、民選首長、各級

    • 民國 101 年 12 月 22 日
    • 各級私立學校教師請頒服務獎章作業注意事項
    • 民國 75 年 12 月 01 日
    • 臺人 (二)字第1010226706B號 令
  4. 其他人也問了

  5. 請獎年資中因留職停薪、因案停職、停聘或受刑事處分或平時考核記大過之處分致未具考核或考核未達服務成績優良者,應於請頒服務獎章名冊「請獎期間考績等次」欄內扣除無考核或考核未達服務成績優良之學年度,並於「備註」欄位內敘明原因。. 六、 下列 ...

  6. 依前項規定獲頒服務獎章之公教人員,其退休(職)案、資遣案或 辭職案經撤銷、撤回或因其他原因失其效力,請頒機關應報核頒 機關註銷其獎章;獲頒服務獎章之公教人員於原退休(職)、資遣 或辭職生效日前死亡,仍符合頒給服務獎章之條件

  7. 1、至E-cpa人事服務網 → A6獎章申請系統 → 依當事人各項資料填入各欄位並產出服務獎章名冊(連同銓敘部退休核定函影本)函文陳報本府核定 → 收到本府核定公文後,上網下載列印核定表冊 → 更新人事資訊系統資料庫(至WebHR/獎懲作業/請頒服務獎章/更新表 ...

  8. 服務獎章請頒檢核表. pdf (72.50 KB) 服務獎章統計表. odt (8.81 KB) 點閱數:0. 資料更新:112-12-08 17:54. 資料檢視:112-12-08 17:54. 資料維護:臺北市政府教育局人事室.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