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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16年6月11日 · 以下整理林明鏘從動保法角度發表的分析。 「大橘子事件在我們身邊會不斷不斷地發生!」林明鏘上台即鐵口直斷,認為台灣動物虐待的案例比比皆是,不僅在流浪動物身上,夥伴動物、經濟動物、實驗動物、展演動物等亦如是。

  2. 2020年10月12日 · 為了鼓勵被害人報案,筆者認為警政可由「標準處理流程」以及「案件應對方式」兩個層面進行改善。 首先,唯有完善有效的處理流程,才能提升社會大眾對警方的信任,進一步增加受害者報案意願,減少案件隱藏黑數。

  3. 2023年7月25日 · 一封新二代給警政署長的信:如何杜絕種族歧視被當執法績效?. 警方針對移工的歧視性執法,強化了整體社會對移工的歧視與負面觀感,如今甚至使無辜的台灣少年受警方盤查暴力誤傷。. 圖片來源:wu hsoung/Shutterstock. 彰化縣警察局長張國雄,是去年 ...

    • 不從積極面鼓勵求進步,只以消極態度「防弊」
    • 「影響工作」能否無限上綱?
    • 進修、轉業,也能帶動經濟活絡

    首先,法條宗旨在防杜公務員執行職務之懈怠及利用職權營私舞弊。若說防杜公務員執行職務懈怠,可由禁止公務員經營商業或投機事業得出,但行政院50年8月臺(50)人字第4829號令:「公務人員得於辦公時間外幫忙家人、親戚經營商業。」又該作何解釋? 於辦公時間從事私務本應禁止,無庸置疑。但同樣是於辦公時間外經營商業,為何卻有截然不同的結果?且「自營獲利」或「協助家人」界線模糊,此次要不是林氏璧自證其完成部落格寫作,公懲會最終可能也難以懲戒。行政院令明顯是針對實務狀況,故意開門卻又瞻前顧後。 公務員兼職爭議由來已久,查不勝查。過去公務人員薪資低微,常有下班去擺地攤等貼補家用之類情事,近年最常見的則是借人頭經營事業,或化名於補習班任教,然皆於下班時間進行,甚至很多是被檢舉後,同事們才得知此事,顯見公務員在...

    其次,濫用職權營私舞弊當然應該嚴防,如「旋轉門條款」因瓜田李下之嫌,限制無可厚非。但本案下班後從事的商業行為與上班時的公職內容天差地遠,毫不相干,也無利益輸送的對價關係,動不動便以「特別權力關係」箝制公務人員,無限上綱法條,難道沒有侵犯人權之嫌? 看監察院屢次「全國徹查」,只是要求全國公務員自由心證,填寫表格,這種徹查,如何徹底?端賴有人檢舉與否。對照媒體披露,同事對其公職工作亦無察覺不當,上班執行公務與下班經營部落格全無衝突。且林氏璧的部落格頗有名氣,此案甚至可能是其他競爭對手蓄意檢舉,乃「因私」非「因公」營私舞弊導致,若真如此,我不敢說居心叵測,但僅是商業競爭非公務考量,完全失去限制原意。 其三,以當今社會的高房價、低年金,「高薪養廉」方針蕩然無存,個人為國家財政考量,支持年金改革,但改...

    最後,就人力資源考量,最值得台灣學習的日本或新加坡官僚體制,無不設法引進公私部門人力流動。且公部門施政常被抨擊為不知民間疾苦,如有方法能讓公務員多角化熟稔社會運作、不與社會脫節或困居於公部門的象牙塔,豈非更應推廣? 更甚者,若公務員下班時間經營商業有成,逕自轉業或創業,對國家經濟發展也是美事一樁,何必阻攔?試看美國多少新興產業,是由政府人員先兼職再轉職帶動活絡起來! 網路經濟時代,一台可上網的電腦便得以成立公司,公務員既能有足夠下班時間與精力就讀在職專班、語文進修,有正當特休可資運用,只要與職務無涉,經營商業、旅遊出書、演講訪談等也同樣是各憑本事。「與民爭利」的擔憂不過是缺乏自由競爭市場的信念,而公務員相關法規竟無法與時俱進,食古不化,莫此為甚! (作者為公務員) 瀏覽次數:37786

  4. 2016年7月30日 · 陳文成命案發生於1981年7月初,圖為2014年7月2日第23週年紀念活動。. 圖片來源:財團法人陳文成博士基金會網站。. 前兩天我在北海岸偏鄉的一家7-11,邊喝冷飲、邊閱讀 〈陳文成的生與死〉 。. 這篇長達三萬多字的報告,是2006年我應陳文成基金會之邀,在陳 ...

  5. 2017年10月30日 · 不論正、反意見,其實都認同警察值勤須遵守一套「紀律」. 筆者也認為,以「警察」這個作為人民保母與治安先鋒的群體來說,「紀律」,或者說能否聽從指示、盡忠職守、戮力交辦任務……,確實是非常重要的。. 舉例來說,一個百貨公司櫃位的職員 ...

  6. 2021年3月26日 · 2021-03-26. 〔編按〕2021年2月24日,台灣喧騰一時的 嘉義鐵路殺警案二審判決 出爐,原定去年一審無罪的嫌犯到二審改判17年,引發許多社會討論。 犯罪真的只要裝病就沒事嗎? 該如何判別裝病與否? 最重要的是,如何防範類似事件再發生? 《獨立評論@天下》以信件訪問香港法醫精神科醫師何美怡,探討港台兩地在精神科領域中不為人知的鑑定過程,由三采文化出版社聯繫並訪問整理。 何美怡的最新著作《誰是受害者:犯案者是病人還是犯人? 是謀殺或社會所逼? 司法精神醫學權威的10堂課》也即將在台灣面世。 犯罪真的只要裝病就沒事嗎? 該如何判別裝病與否? 最重要的是,如何防範類似事件再發生? 圖片來源:《我們與惡的距離》劇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