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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護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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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釋義:
    • 1.官員或國民出國時,政府所發給的證件。可證明其身分,並請外國官署保護,申請准予居留或通行。一般分為外交護照、公務護照和普通護照。2.清朝時,政府發給外國人可在中國通行的證件。《官話指南.卷四.官話問答》:「因想各國人民到處游歷,既領有護照,地官就應當照章保護纔是。」
  1. Yahoo奇摩字典
    • 1. a passpo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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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2024年4月1日 · 護照 一個 國家 或 地區 的 政府 發放給本國 公民 或 國民 的一種 旅行 證件 ,用於證明持有人的 身分 與 國籍 ,以便其出入本國及在外國旅行,同時亦用於請求有關外國當局給予持照人通行便利及保護。 某些情況下,一個國家政府也可給外國籍人士發放護照,如「 葡萄牙給外國人護照 (澳門) 」。 護照關係到在國外所受合法保護的權利與進入本籍國的權利。 護照上通常有持有者的 照片 、 簽名 、 出生日期 、 國籍 和其它個人身分的證明。 許多國家正在開發將 生物識別 技術用於護照,以便能夠更精確地確認護照的使用者其合法持有人。 如今國際間旅行通常要求出示護照,但也有例外的情況。 護照實際上僅僅一種國際認可的用來對旅行者身份鑑定的手段。

  3. 2005年10月12日 · 中華民國護照 是 中華民國 外交部 所核發的 護照 ,申請資格為 具有中華民國國籍者 。 《入出國及移民法》規定 中華民國國民 指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之居住 臺灣地區 設有戶籍國民或 臺灣地區無戶籍國民 [1] 。 大陸地區人民 、 香港居民 、 澳門居民 在轉換身分為臺灣地區人民之前不適用護照條例,除經中華民國外交部等主管機關認為有特殊考量及持用中華民國護照之必要之申請資格外,原則上不予核發 [註 1] [2] ,中華民國護照與加簽之核發與執行由 外交部領事事務局 掌理 [註 2] [3] ,中華民國護照由外交部、 駐外使領館 、 代表處 、或 辦事處 (以下簡稱駐外館處)負責簽發。 [註 3]

  4. 中華民國護照 是 中華民國 外交部 所核發的 護照 ,申請資格為 具有中華民國國籍者 。 《入出國及移民法》規定 中華民國國民 指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之居住 臺灣地區 設有戶籍國民或 臺灣地區無戶籍國民 [1] 。 大陸地區人民 、 香港居民 、 澳門居民 在轉換身分為臺灣地區人民之前不適用護照條例,除經中華民國外交部等主管機關認為有特殊考量及持用中華民國護照之必要之申請資格外,原則上不予核發 [註 1] [2] ,中華民國護照與加簽之核發與執行由 外交部領事事務局 掌理 [註 2] [3] ,中華民國護照由外交部、 駐外使領館 、 代表處 、或 辦事處 (以下簡稱駐外館處)負責簽發。 [註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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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5 天前 · 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 是 中華人民共和國 有關部門發給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用於出入國境和在國外證明國籍和身份的證件 [1] ,也是定居國外無中國大陸 戶籍 和 居民身份證 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即 華僑 )在中國大陸境內的一種身份證明 [2] ,相關辦事機構可以通過接入國家移民管理局出入境證件身份認證平台的應用系統進行聯網在線查詢獲得護照持有人的身份信息 [3] 。 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分為外交護照、公務護照、公務普通護照、普通護照、 香港特別行政區護照 和 澳門特別行政區護照 。 其中,外交護照、公務護照、公務普通護照被統稱為因公護照,普通護照曾經被稱爲因私護照。

    • 外僑居留證
    • 臺灣地區居留證
    • 外來人口統一證號
    • 外部連結

    外僑居留證爲外國人簽發。取得外僑居留證有多種途徑,包括從事有工作許可的工作、成爲中華民國臺灣地區國民的親屬(包括父母、子女、配偶)、從事傳教工作、在臺灣地區投資、在經許可的學校學習等。內政部移民署也會給一些不符合以上條件的外國人特別簽發外僑居留證。 外僑居留證由塑膠製成,信用卡大小,內置包含個人機密資料的積體電路,辦理人每年需付新臺幣1,000元。爲方便外國人,同時防僞、反恐,紙質證件於2007—2008年被電子證件取代。至2009年10月,已有約6萬名外僑將紙質證件換成電子證件。至2013年6月開始,紙質證件已被淘汰。外僑居留證可以記錄多次辦理記錄,而以往只能記錄在持有人的護照上。外僑每次最多可申請爲期3年,在一些情形下(如傳教、學習等)則最多可申請爲期1年的外僑居留證。如果是成爲親屬、從...

    臺灣地區居留證爲臺灣地區無戶籍國民簽發。無戶籍國民在法律上是中華民國國民,但沒有有效的臺灣地區戶籍。取得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的條件是年滿14週歲且有臺灣地區戶籍。在中華民國法律中,有戶籍國民和無戶籍國民的法律地位不同,前者有包括居住權、選舉權等完整的公民權利,而後者需經許可才能進入臺灣地區,否則會被遣返。有戶籍國民可以取得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而無戶籍國民只能取得臺灣地區居留證。這兩類國民都有資格取得中華民國護照。 成年無戶籍國民要成爲有戶籍國民,並有資格取得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必須在臺灣地區居住一段時間,在此期間會先取得臺灣地區居留證。目前對於直系親屬中有有戶籍國民(如中華民國海外國民)的無戶籍國民,以及已歸化爲中華民國國民的外國人,這段時間是連續1年,2年內每年270日,或5年內每年183日...

    現行的外來人口統一證號一共有十碼,起首為一個大寫英文字母與接續的九個阿拉伯數字。 早期外來人口統一證號為二個大寫英文字母與接續的八個阿拉伯數字,編號原則與中華民國國民身份證統一編號類似但是格式不同。外來人口常因為證號格式不同而無法順暢進行網購、訂票、醫療掛號等各項事務,歐洲在臺商務協會亦多次藉由每年公布之白皮書,向政府單位提出前揭問題。2020年內政部移民署提出修改統一證號編碼規則。新編碼規則將比照國民身分證號「1碼英文+9碼數字」編碼原則改版。

    (繁體中文)(英文)內政部移民署(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
    (繁體中文)「外來人口統一證號格式專案」修正計劃(核定本)(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 2019年10月
    (繁體中文)修正外來人口統一證號格式專案執行計畫(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 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1月1日
  7. 身分證明文件與護照. 入出境管制. 臺灣地區. 中國大陸與香港、澳門地區. 其他司法管轄區. 居留臺灣地區. 人數統計. 在台居留人數. 其他國民權利與義務. 備註. 參考文獻. 臺灣地區無戶籍國民 ,簡稱 無戶籍國民 [1] ,是指未在 臺灣地區 設有 戶籍 的 中華民國國民 [2] 。 依現行中華民國的《 國籍法 》第2條:「 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屬中華民國國籍: 一、出生時父或母為中華民國國民。 二、出生於父或母死亡後,其父或母死亡時為中華民國國民。 三、出生於中華民國領域內,父母均無可考,或均無國籍者。 四、歸化者。 」 中華民國之《入出國及移民法》定義臺灣地區無戶籍國民為未曾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之僑居國外國民及取得、回復中華民國國籍尚未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國民。 [3] 。

  8. 2024年5月20日 · 英國國民海外護照 (英語: British National (Overseas) passport ),簡稱 BN (O)護照 ,是 英國護照 的一種,自1987年7月1日起簽發給 香港 的持 英國國民(海外) 國籍人士。. 此護照現時由 英國內政部 護照署 簽發。. 除非同時擁有 英國公民 身分,否則英國國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