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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部 是 中華民國 有關 事務的 最高主管機關 ,前身為1948年由 中華民國政府 及 美國聯邦政府 共同成立的「 中國農村復興聯合委員會 」、1984年成立的「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以及 前之「臺灣省政府農林廳」,2023年8月1日改制為 部 [1] 。 主管全國的 、 林 、 、 及 行政事務,並對於 地方政府 執行農業相關事務有指示、監督之責;以及管理農業相關的 泛公營事業 。 歷史. 農業部的起源,最早可追溯至 國民革命軍北伐 後 國民政府 先後設置的農礦部、 。 嗣後因 爆發, 行政院 於 38年(1949年)進行內閣部門改組,農林部遭到縮編、被併入新置之 經濟部 ,後隨 中央政府 各部門 遷往臺灣 。 1913年 北洋政府 將實業部分為工商、「 農林部 」。
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 (簡稱 林業保育署 、 林業署 、 林保署 )是 中華民國 林業 與 森林保育 事務的最高主管機關,為 中華民國農業部 的附屬機關,主管全國 森林 、 保安林 的經營管理及自然生態保育等相關業務之推動及其政策、法規之擬訂與執行。 其亦 國家森林遊樂區 的主管機關,並規劃推動 國家步道系統 。 沿革 [ 編輯] 1905年,日本政府接收臺灣殖民地後,為配合總督府 殖民地對外擴張之政策 ,新設「 臺灣總督府 民政部 殖産局 林野調査課 」,為新殖民地的林政、營林等業務做預備性調查。 1915年, 五年理蕃政策 取得階段性成果,台灣中央山脈一帶之原住民政權覆滅,領土納入台灣殖民地,林野調査課改組為「林野整理課」,處理新殖民地的林政、營林等業務。
農業部農糧署 (簡稱 農糧署 ),前身為 台灣省政府糧食局 及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 ,為 中華民國 負責農糧相關業務的主管機關,隸屬 中華民國農業部 的附屬機關。 沿革. 農糧署臺北辦公區所在地:糧政大樓. 農糧署北區分署. 1896年4月 台灣日治時期 之初, 臺灣總督府 即成立「臺灣總督府民政局殖產部」管理台灣農業糧食業務。 1901年,殖產部改組為「臺灣總督府民政部殖產局」。 1919年,殖產局改制為「臺灣總督府農務局食糧部」。 1940年4月 抗戰 時期, 國民政府 為調配軍糧民食,成立「 糧食部 」。 1947年1月4日,臺灣總督府農務局食糧部改制為「 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 糧食局」。 1947年,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糧食局改為「 臺灣省政府 糧食局」。
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 (簡稱 農村水保署 )為 中華民國農業部 的附屬機關,1961年4月11日成立時為 臺灣省政府 機構。 負責 台灣 的 水土保持 、 農村再生 、山坡地監督與管理、 土石流 警戒發布等工作。 也是《 水土保持法 》、《 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 》等法規的主管機關,重要計畫包含整體性治山防災、氣候變遷下大規模崩塌及不安定土砂防減災計畫、重劃區外緊急農路設施改善、流域綜合治理計畫、農村再生基金等。 歷史 [ 編輯] 1959年 八七水災 後, 台灣省政府 即成立「台灣省山地農牧資源開發計畫委員會」,進行籌劃山地農牧資源開發、保育專責單位。 1961年4月11日,在今址成立「 臺灣省政府農林廳 山地農牧局 」,屬省屬三級機關 [1] 。
陳保基 (1953年11月10日 — ), 臺灣 畜牧學 家, 美國 康乃爾大學 動物營養學 博士 ,前任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主任委員、 國立臺灣大學 動物科學技術學系暨研究所教授。. 曾任 臺灣省畜產試驗所 花蓮種畜繁殖場技正、臺灣省畜產試驗所宜蘭分所飼料系系主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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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部農業金融署 (簡稱 農業金融署 、 農金署 ),為 中華民國 農業部 所屬三級機關,負責管理 全國農業金庫 、311家農漁會信用部、 農業信用保證基金 等農業金融機構之監理,及政策性農業專案貸款、農業保險之規劃推動等事宜。 成立於2004年,位於 臺北市 中正區 。 沿革 [ 編輯] 2002年11月30日, 行政院 召開「全國農業金融會議」,由 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 主辦,達成「充實農業信用保證基金及農、漁會與信用部由農委會一元化管理」、「設立全國農業金庫為農、漁會信用部業務的上層銀行」、「貫徹金融監理一元化」、「制定農業金融法」及「提升農業經濟的競爭力」五項共識。 2004年1月30日,《農業金融法》正式施行,「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業金融局 」亦於同日掛牌成立。
農業部農田水利署 (簡稱 農水署 )是 中華民國農業部 的附屬機關之一,負責辦理農田水利管理業務。 前身為2004年成立之「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田水利處」,2020年10月1日改制升格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田水利署」並將全國17個 農田水利會 納編改為公務機關,2023年8月1日更為現名。 歷史. 1984年9月20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成立,林業處下設水利科,掌管全國農田水利行政業務。 1993年2月3日,依修正公布《農田水利會組織通則》,農委會為農田水利會之中央主管機關,農委會正式負責監督 農田水利會 。 2004年1月14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組織條例》修正公布增設「農田水利處」。 1月30日,「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田水利處 」成立,承接原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業處水利科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