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ahoo奇摩 網頁搜尋

搜尋結果

  1. 2013年11月28日 · 透過專業消防師資講授防火初訓及複訓課程經過專業講習訓練後充實防火知識可讓防火管理人清楚了解自己所背負的職責知道哪些是需設置防火管理人的場所學習到消防專業知識將預防火災的常識運用在職場上讓管理權人或負責人重視工作場所的消防安全落實平常消防設備維護檢修

  2. 防火管理人複訓. Training. Course Details Info. 課程資訊. 上課時數. 6小時. 上課資格. 須具備防火管理人初訓證書. 回訓說明. 依消防法施行細則第十四條規定防火管理人每三年至少應接受講習訓練一次無正當理由不接受講習訓練者直轄市 ()消防機關得通知管理權人限期改善。 課程簡介. 1.依配合政府最新消防法令規定,透過教育訓練積極培養各類場所防火管理人才,參 與消防安全防護工作。

  3. 防火管理人. 請選擇授課地區:. 基隆 台北 桃園 新北 新竹 宜蘭 苗栗 台中 彰化 南投 花蓮 雲林 嘉義 台南 高雄 台東 屏東 澎湖 小琉球 金門 馬祖. 中華消防協會,防火管理人,保安監督訓練,專技複訓,專技講習複訓,專技消防人員講習複訓,技術檢定班,消防研習 ...

  4. 其他人也問了

  5. 第1期: (1) 報名日期:自開放報名日起至6月3日止 (名額:50人) (2) 訓練日期:113年6月11日。 ※上課地點:實踐大學高雄校區 (高雄市內門區大學路200號) ※防火管理人複訓班1,800元2人同報享優惠1,710元/. ※報到時繳交 1吋相片2張作為學員資料建檔與製作證書使用。 教學內容. 師資說明. 經內政部消防署審查合格之專業授課講師(本中心保留調整實際授課師資之權利) 參訓 資格. ※擔任「防火管理人」者,需為管理或監督層次之人員,並經直轄市、縣(市)消防機關或中央消防機關認可之專業機構,接受 12小時以上之講習訓練合格領有證書始得擔任。 並且,每3年至少應接受複訓1次。 業務主要內容: 制定消防防護計畫,規劃防災相關事項。 ※應設防火管理人之場所:

  6. 5 天前 · 防火管理人訓練複訓班. 課程時間及梯次. *招生對象: 消防法第十三條第一項一定規模以上之建築物之防火管理人。 *課程法令依據及登錄字號: 中華民國113 年3月7 日台內消字第1131600900 號公告之消防法第十三條第一項一定規模以上之建築物」。 ()中華民國113年2月2日台內消字第11316004431號公佈之防火管理人訓練與專業機 構登錄及管理辦法」。 (三)中華民國112年6月21日修正公布之「消防法」第13條第7、8、9項。 (四)中華民國104年7月21日內授消字第1040820855號發佈之「防火管理人訓練專業機構認可及管理須知」。 (五)機構及場地認可文號:內政部消防署中華民國110年6月25日消署預字第1100500973號函。

  7. 4 天前 · 因疫情不確定性高,防火管理人初/複訓課程,需待消防署研議公告課程辦理防疫指引方能開辦,目前課程暫緩辦理中(更新日期:110.7.28)。 中心全國第一個通過消防署核備 保安檢查員 教材,為全國第一所獲准辦理 保安檢查員講習 訓練,歡迎洽詢各區承辦人員

  8. 防火管理人講習訓練教材. 初訓-消防防護計畫. 內政部消防署. 中華民國. 106 年1月編訂. 第四章消防防護計畫. 第一節 消防防護計畫. 壹、 消防防護計畫相關規定. 一、 適用對象: 依消防法第13 條第1項規定一定規模以上供公眾使用建築物,應由管理權人,遴用防火管理人,責其製定消防防護計畫,報請消防機關核備,並依該計畫執行有關防火管理上必要之業務,若違反者,將可依消防法第40 條處其管理權人新台幣1 萬元以上5 萬元以罰鍰;經處罰鍰後仍不改善者,得連續處罰。 二、依據消防法施行細則第15 條第2 項,消防法第13條所稱消防防護計畫應包括下列事項: ( 一) 自衛消防編組:員工在10人以上者,至少編組滅火班、通報班及避難引導班;員工在50人以上者,應增編安全防護班及救護班。

  1. 其他人也搜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