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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指揮中心建議,民眾可採線上申辦以節省排隊等候時間,申請資訊詳如以下網址: https://swis.mohw.gov.tw/covidweb/ ,或可用郵寄或臨櫃方式,向受隔離或檢疫結束時之所在地直轄市、縣市政府申請。 如有防疫補償相關疑問,可於每日上午8時至下午10時撥打免付費的1957福利諮詢專線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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鑒於目前全球武漢肺炎疫情嚴峻,如非必要應避免出入人多擁擠公共場所,民眾可多利用網路進行線上申辦。 此外,防疫補償金可於受隔離或檢疫結束日之次日起2年內申請,民眾無須急於近期申辦。 指揮中心指出,防疫補償的對象分為五類,包括:居家隔離者、居家檢疫者、集中隔離者、集中檢疫者,以及為照顧生活不能自理的受隔離或檢疫者而請假或無法從事工作的家屬,但該期間支領薪資或依其他法令規定性質相同之補助者,不得重複申請。 若未遵守防疫相關規定就不能申請防疫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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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HW - 防疫補償金可在2年內申請 可多利用網路申辦 - 衛生福利部
- 受隔離、檢疫者和其照顧者防疫補償- 臺灣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 19)防疫關鍵決策網 - MOHW
受隔離檢疫者,自109年3月23日起開放受理申請。 照顧者,自 ...
- 受隔離、檢疫者和其照顧者防疫補償(1120913已更新)- 臺灣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 19)防疫關鍵決策網 - 衛生福利部
如果是為了照顧生活不能自理的受隔離或檢疫者,要申請照顧 ...
- 自即日起受理受隔離(檢疫)者申請防疫補償 - 衛生福利部
衛福部今(23日)發布防疫補償申辦網址、申請書表格式、應備 ...
- 即日起受理照顧者防疫補償申請 2年可內申請 - 衛生福利部
衛生福利部今(31日)開放受理受隔離或檢疫者之照顧者防疫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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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福部今(23日)發布防疫補償申辦網址、申請書表格式、應備文件及受理窗口,並自即日起開放受隔離或檢疫者的防疫補償申請。 民眾可採線上、郵寄或臨櫃等方式,向受隔離或檢疫結束時之所在地直轄市、縣市政府申請。
- 防疫補償範圍
- 防疫補償方式
- 申請資格
- 申請期間及方式
- 申請防疫補償,要準備什麼資料?
- 申請流程
經各級衛生主管機關認定應接受居家隔離、居家檢疫、集中隔離或集中檢疫者。(簡稱受隔離或檢疫者)。但未遵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所實施防疫之措施者,不適用之。為照顧生活不能自理之受隔離或檢疫者,而請假或無法從事工作之家屬。(簡稱照顧者)自109年6月17日起,「國人」或「持居留證者」得請領防疫補償。「無居留證」之非本國籍人士、大陸地區人民、香港或澳門居民「不得」請領防疫補償。有關「領有居留證明文件」係指非本國籍人士、大陸地區人民、香港或澳門居民,於入境後申請取得居留證,且其居留期間和檢疫期間重疊者,得視為「領有居留證明文件」者。「生活不能自理」是指以下7種情形: (1)依長期照顧服務法第八條規定接受長期照顧需要等級評估,其失能等級為第二級至第八級者。包括隔離或檢疫前已提出申請,於隔離或檢疫後,經完成評估者。 (2)經神經科或精神科醫師出具確診為失智症之診斷證明書者。包括隔離或檢疫前已提出申請,於隔離或檢疫後,經完成診斷者。 (3)接受社區照顧服務或個人助理服務之身心障礙者。 所謂社區照顧,包括身心障礙者個人照顧服務...不管是受隔離或檢疫者或及其照顧者,每人按日發給新臺幣1,000元。實際領取日數,原則依隔離或檢疫通知單上日期,且必須扣除雇主支領薪資日數。如國定假日、週六、週日是勞基法規定的休息日或例假,雇主依法會給薪,不算請假,因此必須扣除。經各級衛生主管機關認定應接受隔離或檢疫者及為照顧生活不能自理之受隔離或檢疫者,而請假或無法從事工作之家屬。未違反隔離或檢疫相關規定。(應居家隔離或檢疫,但違反規定如趴趴走、或有資料填寫不實等,就不可以)檢疫隔離期間,沒有支領薪資者或依其他法令規定性質相同之補助。照顧者:為照顧生活不能自理的受隔離者、檢疫者而請假或無法從事工作之家屬。【重要】為避免不必要之群聚與接觸,請民眾儘量使用本部防疫補償系統(網址:https://swis.mohw.gov.tw/covidweb/)提出申請。如果用紙本申請,請將資料郵寄至結束隔離或檢疫所在之鄉(鎮、市、區)公所。 1. 受隔離檢疫者,自109年3月23日起開放受理申請。 2. 照顧者,自109年3月31日起開放受理申請。 3. 民眾可線上、紙本郵寄或臨櫃等方式提出申請。申辦網址:https://swis.mohw.gov.tw/covidweb/ 4. 防疫補償之申請,自受隔離或檢疫結束之日起2年內申請。
為避免不必要之群聚與接觸請儘量使用本部防疫補償系統(網址:https://swis.mohw.gov.tw/covidweb/)申請防疫補償,或填具申請書(點我下載),將紙本資料連同下列文件、資料郵寄至結束隔離或檢疫所在之鄉(鎮、市、區)公所:
申請者:為照顧生活不能自理之受隔離或檢疫者之家屬申請者:接受居家隔離、居家檢疫、集中隔離或集中檢疫者(未違反隔離或檢疫相關規定)如果是為了照顧生活不能自理的受隔離或檢疫者,要申請照顧者防疫補償,則是需要請假或無法從事工作,才可以申請。
衛生福利部今(31日)開放受理受隔離或檢疫者之照顧者防疫補償申請。民眾可採線上、郵寄或臨櫃等方式,向受照顧對象隔離或檢疫結束時之所在地直轄市、縣市政府申請。防疫補償金可於受隔離或檢疫結束日之次日起2年內申請,民眾無須急於近期申辦。
指揮中心建議,民眾可採線上申辦以節省排隊等候時間,申請資訊詳如以下網址: https://topics.mohw.gov.tw/COVID19/cp-4715-52167-205.html ,或可用郵寄或臨櫃方式,向受隔離或檢疫結束時之所在地直轄市、縣市政府申請。
Q1 防疫補償何時可以開始申請? 1、 受隔離、檢疫者:最快3 月23日受理申請。 2、 照顧者: 預計3 月31 日受理申請。 (因申請資格較多樣複雜,需較費時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