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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24年7月16日 · 立法院會昨天三讀通過「勞動基準法」部分條文修正案,放寬六十五歲強制退休年齡的規定,明定雇主經勞雇雙方協商後,得延後強制勞工退休年齡;雇主除有正當事由外,不得對逾六十五歲繼續工作的勞工降低薪資或其他勞動條件等不利對待,否則可處罰雇主

  2. 2024年7月15日 · 台灣進入高齡化社會,少子化又導致勞動力缺口不斷擴大,為鼓勵健康且有意願的資深勞工持續貢獻職場,立法院週一(15日)三讀修正通過《勞動基準法第五十四條條文》,勞工年滿65歲者,經勞僱雙方協商後,得延後強制勞工退休年齡。. 此外 ...

  3. 2024年7月15日 · 立法院今(15)日三讀通過《勞動基準法》第54條修正草案,明定勞雇雙方得協商延後強制退休年齡,勞動部表示,本次之條文修正,代表社會各界對於高齡者勞動人力持續投入勞動市場的支持。. 勞動部說明,《勞動基準法》第54條第1項第1款規定勞工非年滿65歲 ...

  4. 2024年8月2日 · 因應高齡化社會,立法院在2024年7月15日三讀通過勞基法第54條修正案,表示勞資間可延後65歲的強制退休年齡,是不是以後勞工滿65歲都可以不必退休 ...

  5. 2024年7月16日 · 立法院會 昨天三讀通過「勞動基準法」部分條文修正案,放寬65歲強制退休年齡的規定,明定雇主經勞雇雙方協商後,得延後強制勞工退休年齡;雇主除有正當事由外,不得對逾65歲繼續工作的勞工降低薪資或其他勞動條件等不利對待,否則可處罰雇主新台幣30萬 ...

  6. 2024年7月16日 · 立法院會昨天三讀通過「勞動基準法」部分條文修正案,放寬六十五歲強制退休年齡的規定,明定雇主經勞雇雙方協商後,得延後強制勞工退休年齡 ...

  7. 勞基法第54條規定,除非兩種情況,雇主不得強制退休一是年滿65; 二是身心障礙不堪勝任工作。 修法是加了「強制退休年齡得由勞雇雙方協商延後之。 」其實不加上這文字,修法前也可以這樣做,雇主「得」強制其退休,當然也可以不行使這權利。 例如醫院缺工,有位麻醉師年滿65歲了,醫院找不到合適的新人,就協商這位麻醉師繼續工作,讓他延後退休。 實際上在修法前,已經有雇主透過協商,讓員工延後退休。 只是在修法過程中,立法委員認為要在法中講清楚,有立委說,很多事業以為留任逾65歲的勞工,會違法。 修法後,就不容易有這樣的誤解了。 Q、有人認為,少子化下要推動高齡就業,就應該取消強制退休的年齡限制,為什麼這次修法沒有討論? 答:勞動部不會同意,這次修法也沒人提。

  8. 3 天前 · 根據勞動基準法第54條原規定,勞工年滿65歲之前,雇主不得強制勞工退休。修法後,增訂年滿65歲之勞工,如經勞僱雙方協商同意後,得延後強制 ...

  9. 2024年7月15日 · 為鼓勵健康且有意願的資深勞工持續貢獻職場,立法院會今天三讀修正通過勞基法第54條條文,三讀條文明定,勞工年滿65歲者,經勞雇雙方協商後,得延後強制勞工退休年齡。

  10. 2008年4月25日 · 修正前之規定,勞工於年滿60後,如雇主未發動「強制退休」,本即可繼續工作,並無「勞工達得強制退休年齡下限,即須退休勞動市場」之意。 本次修法後,勞工非年滿65歲,雇主尚不得強制退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