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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今日下午中央疫情指揮中心記者會中,就有媒體提問,針對密閉不通風的辦公空間,或是用餐環境,這樣需要全程戴口罩嗎? 陳時中認為,辦公區域基本上都有法規規範,其實算是安全的,真的全程戴口罩,會很不舒服。 他建議若擔心,可以少開冷氣多開窗,保持室內通風。 指揮中心應變官莊人祥說昨日受訪表示,新冠肺炎的傳染風險主要是看有無互相交談、彼此有沒有呼吸道疾病。
  1. 其他人也問了

  2. 2023年2月9日 · 指揮中心今9日宣布自2月20日起指定場所仍須戴口罩」(如醫院與療養機構大眾運輸工具);人潮多和年長或有症狀者,「建議戴口罩其餘場所則可由民眾選擇自主決定戴口罩。 [啟動LINE推播] 每日重大新聞通知. 第二階段室內口罩禁令鬆綁規定. 1.一定要戴的場所....

  3. 2023年2月23日 · 指揮中心表列明訂以下8大指定場所一定要戴口罩但有2例外情形8大指定場所. 醫療機構:醫院、診所及其他醫療機構. 醫事機構:藥局、醫事檢驗所、醫事放射所、物理治療所、職能治療所、助產機構、精神復健機構、居家護理機構、居家呼吸照護所、護理之家. 老人福利機構:長期照護機構、安養機構、其他老人福利機構. 長期照顧服務機構:住宿式長照機構及團體家屋. 榮譽國民之家:榮譽國民之家. 兒童及少年服務機構:安置教養機構. 身心障礙福利機構:住宿式. 公共運輸:鐵路、捷運、纜車、公路客運、市區公車、計程車、空運及海運(以上包含運具及場站)、救護車及復康巴士. 2例外情形可暫時脫口罩. 有飲食、拍照需求. 或從事不合適、無法佩戴口罩的檢查治療與活動時. Q2、建議民眾戴口罩的情境有哪些?

  4. 2023年2月20日 · A在醫療照護機構公共運輸及特殊運具等指定場所未戴口罩依傳染病防治法第70條第1項規定違反者可處新台幣3000元以上1萬5000元以下罰鍰。 Q:何時全面開放? A王必勝表示會觀察室內口罩鬆綁後對疫情的影響視狀況再繼續往下推動最後一個階段就是取消強制戴口罩只剩下建議佩戴和自主佩戴。 責任編輯:陳宛欣. 作者簡介_中央社. 希望透過更好的報導與文章品質,讓台灣社會向上提昇。 健康特搜簿. 查看全部. 這是一個醫療健康新知的特搜園地,若您有意見想法不吐不快,歡迎到我們特搜簿,大聲說出來!

    • 2月20日之後,哪些場所不須戴口罩?從2月20日開始,消費者進入餐廳、超商、百貨公司、非學校內的圖書館、運動場館與游泳池,可以不用戴口罩。不過包含遠東SOGO百貨、全家與7-11、全聯福利中心、麥當勞等公司皆表示,明起配合政府防疫措施規範,視消費者自身意願,不強制進店顧客進配戴口罩,但仍會要求員工配戴口罩。
    • 2月20日之後,哪些場所仍要戴口罩?醫療機構:包含醫院、診所及其他醫療機構。醫事機構:藥局、醫事檢驗所、醫事放射所、物理治療所、職能治療所、助產機構、精神復健機構、居家護理機構、居家呼吸照護所或護理之家。
    • 哪些族群、情況仍要戴口罩?指揮中心表示,除上述狀況外,若「有發燒或呼吸道症狀、年長者或免疫力低下者外出時、人潮聚集且無法保持社交距離或通風不良場所、和年長者與免疫力低下者(尤其是未完整接種疫苗者)密切接觸時」,也都建議戴口罩。
    • 演唱會需要戴口罩嗎?指揮中心表示,除了上述8大類場所仍需要全程戴口罩之外,其餘場所均由民眾自主決定是否戴口罩;不過,各場所也可以自訂規範,演唱會主辦單位若規定要戴口罩,民眾就應該配合。
  5. 得於上列指定場所不戴口罩之例外情形飲食拍照不適合或無法戴口罩之檢查治療或活動另醫院之教學研究或行政單位辦公處所內是否需佩戴口罩由醫院自行規定下列特殊情境建議要戴口罩: (一)有發燒或呼吸道症狀。 (二)年長者或免疫低下者外出時。 (三)人潮聚集且無法保持適當距離或通風不良之場合。 (四)與年長者或免疫低下者 (尤其是未完整接種疫苗者)密切接觸時。 (五)出入醫事機構 (藥局、醫事檢驗所、醫事放射所、物理治療所、職能治療所、助產機構、精神復健機構、居家護理機構、居家呼吸照護所及精神護理之家)及其他醫療機構 (捐血中心、病理機構)等高感染風險場所時。 三、其餘室內場所、室內空間,由民眾自主決定戴口罩。 四、上述措施為通案性規定,相關細節得另依主管機關規定辦理。

  6. 小. 中. 大. 回上一頁. 友善列印. share.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在8月5日表示民眾在出入無法保持社交距離或會密切接觸不特定對象之人潮擁擠或密閉場所時務必佩戴口罩也列舉了八大類人潮擁擠或密閉場所如醫療照護機構大眾運輸賣場市集教育學習場所展演競賽場所宗教場所娛樂場所及大型活動等。 指揮中心強調,國內社區目前相對安全,現階段仍以加強宣導落實防疫新生活運動,同時勸導民眾配合在這八大類場所佩戴口罩為主。 惟地方主管機關如已依據傳染病防治法第37條第1項第6款之規定,規劃或已公告八大類場所「強制戴口罩及訂有相關罰則」,指揮中心原則予以尊重,該等縣市則應依傳染病防治法第37條第3項將公告內容函送指揮中心。

  7. 2022年7月19日 ·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 (19)日宣布考量國內疫情趨緩為兼顧防疫經濟及社會運作維持國內防疫量能與有效控管風險經綜合評估疫情情勢7月19日起適度放寬戴口罩等防疫措施其中放寬騎機車/腳踏車及戶外從事工作者於空曠處工作得免戴口罩相關規定說明如下放寬戴口罩規定增加騎機車/腳踏車為例外情形例外情形時得免戴口罩但外出時仍應全程佩戴口罩: ()唱歌時,維持須戴口罩。 (二)下列場合得免戴口罩,但應隨身攜帶或準備口罩,如本身有相關症狀或與不特定對象無法保持社交距離時,仍應戴口罩: 1.室內外從事運動。 2.室內外拍攝個人/團體照。 3.自行開車、騎機車/腳踏車,車內均為同住家人,或無同車者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