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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基此規定,有爭端的南海諸國,以菲律賓率先通過有關對南沙群島的領海基點與基線的法律,而引起中國臺灣和越南的抗議,咸認為菲國此舉侵犯這些國家的領土主權適巧在菲國國會通過群島基線法之後,美國一艘監測船在西沙群島附近海域巡弋,遭到中國船艦的阻撓,引發兩國的外交風波。 中國和美國在南海海域的競爭,使該一地區潛在衝突幾乎檯面化。 該一事件也引發人們的聯想,是否中國想藉此對菲國的行徑提出警告。 對此,本文擬加以探討。 貳、菲律賓入侵南沙群島.

  2. 摘 要. 本文分成五大部分,用以檢視菲律賓的群島基線在國際法下之合法性除對菲律賓在爭取群島制度的奮鬥過程予以陳述外,並檢視菲國在2009年所通過之群島基線法之相關規定,雖然該法律在有關基線長度群島水域比規定符合海洋法公約之相關規範,但因菲國有其歷史與政治因素,仍無法賦予外國船舶在菲律賓所主張群島水域內之無害通過權,亦否認外國船舶的群島海道通行權利,因此本文認為菲律賓的群島基線法仍未能完成符合海洋法公約之規定。 關鍵詞:菲律賓、群島國制度、群島基線、海洋法公約、無害通過權、群島海道通行權. 本文撰寫首應感謝台大法律研究所張文寧同學諸多協助;另外,兩位匿名審查人給予諸多建議,於此一併致謝。 當然任何錯誤或缺失,無庸贅語,仍是作者個人學養不足所致。 壹、引言.

    • 南海介紹
    • 各國主張
    • 南海爭端
    • 南海各方行為宣言
    • 聯合國海洋法公約之規定

    南海是位於東南亞的西太平洋海域,被中國、台灣、越南、菲律賓、馬來西亞所環繞的海域。該海域上有二百多個島嶼以及岩礁,目前最大的二個島嶼被我國實質掌控 — 東沙島以及太平島。 我國目前於東沙島上設置有東沙環礁國家公園,雖然沒有常住人口但有我國駐軍、太平島上亦有我國駐軍以及相關建設,雖然菲律賓及越南均主張對於太平島有主權,然而自1945年以來均是我國實質掌控該島。 南海之所以被各國爭取原因沒有別的,就是經濟利益。南海是北亞與南亞往來的主要航道,並且據稱南海有豐富的石油蘊藏,這些利益讓各國對於南海均不願意放棄主權。所以中國才自己公開招標找業者來南海蓋石油平台,也因此引發了越南的「反中」潮,大家還記得之前的新聞吧,外交部印了許多貼紙給台商上面寫著我是台灣人就是因為這次的事件而來。 (相關新聞:越南反中...

    目前主張對於南海區域有主權的國家計有:我國、中國、越南以及菲律賓。馬來西亞、印尼以及汶萊均主張南海是其專屬經濟區的一部分。 我國與中國的主張完全一樣,其實是中國沿(抄)襲我們的主張!我國對於南海主張U線形、又稱為十一段線,即下圖的紅色線。 我國主張該線段以內之水域以及島嶼均歸我國主權所及,自民國24年起我國政府所公布的「中國南海各島嶼圖」及「中國南海各島嶼華英名對照表」就已經把南海上的島嶼以及島礁列入我國主權範圍內,並且在民國36年時從日本手上接收回南海群島的主權再次公布「南海諸島位置圖」及「南海諸島新舊名稱對照表」。 最近在民國98年由行政院所公布的「中華民國第一批領海基線領海及鄰接區外界線」中亦有公布U形線,重申南海群島本屬我國主權。而我國對於南海島嶼有實質的控制權,因此對於南海的主張可...

    南海海域爭端已經不是一兩天的事了,2010年在東協區域論壇中,時任美國國務卿希拉蕊表示「南海航行自由是美國的核心利益」。2012年四月初菲律賓因逮捕中國籍漁船,引發中國、菲國雙方戰艇在黃岩島附近形成對峙的局面。 九月時菲國將南海命名為西菲律賓海,中國表達強列不滿,目前菲律賓選擇與美國在該年十月時進行例行性聯合演習,外界認為此舉為美國介入之行為。2012年六月底,越南抗議中國自行將中越爭議海域開採進行招標,七月初透過海洋法將西、南沙群島納入其管轄範圍;為因應此行為,中國隨後將南中西沙群島設立三沙市。

    有鑑於南海衝突越演越烈,東協各國在2002年時邀請中國一起作出「南海各方行為宣言」,該宣言的內容主要認定本於聯合國海洋法公約之精神,各國應對於南海擱置爭議、停止片面在島嶼或爭議海域進行資源開發、遵守國際法、不訴諸武力或是武力威脅。 然而我國並沒有加入此次宣言,並且拒絕承認該宣言。雖然該宣言用語模糊,可能難以產生具體拘束力,然而透過這次的宣言亦可以得知,各國對於南海的爭議仍是以維持和平為大家的共同目的。

    1982年聯合國海洋法公約是目前國際社會下處理海洋相關爭議的法規,其有164個締約國,並對於於相關海域、各國權利有詳細規定。海洋法公約首先要求各國要從其領土劃出基線,並且從基線往外延伸12浬為領海、24浬為鄰接區、200浬為專屬經濟區、再往外即為公海。(插個話:不要以為公海上殺人真的就沒有事喔,還是會受到船旗國的管轄,電影還是要有教育責任的) 至於底土的部分從基線算起12浬以外為大陸架的範圍,國家在領海內享有幾乎完整的主權、在專屬經濟區以及大陸架上則享有使用以及開發自然資源的權利。 然而海洋法公約對於南海爭議到底有沒有助益呢?如果依據海洋法公約規定來劃分的話,我國只能從相關島礁、東沙以及太平兩大島劃定基線,並且從基線以外12浬享有領海、200浬主張專屬經濟區以及大陸架。

  3. 其他人也問了

  4. 除對菲律賓在爭取群島制度的奮鬥過程予以陳述外並檢視菲國在2009年所通過之群島基線法之相關規定雖然該法律在有關基線長度群島水域比規定符合海洋法公約之相關規範但因菲國有其歷史與政治因素仍無法賦予外國船舶在菲律賓所主張群島水域

  5. 當菲律賓在面對中國強制手段時,菲律賓並非直接在黃岩島周邊海域與中國直接進行海上大規模的對抗,反倒透過國際法,連結國際社會重要成員國,強化自身抗衡的力量,使中國面對的並非菲律賓,而是面對海洋法治及對國際法的尊重,這種作法讓中國對菲律賓的強制手段打了折扣,也讓中國花費更多資源去處理與恢復國際聲譽,對中國來說,更棘手的問題在於,面對強制手段並不能達到預期的效果時,中國的下一步,或者說中國與菲律賓未來的關係,恐將更為顛簸。 貳、大國強制手段vs.小國抗衡手段. 現實主義認為,小國面對強權只能選擇「抗衡」或「扈從」,其中,「抗衡」指小國藉由增強本身實力或運用外力(與其他國家之間的聯盟),來抗拒大國要求其屈服壓力;「扈從」則是小國片面限制自身行為,避免與大國核心利益產生衝突。

  6. 王冠雄副教授 台師大政治研究所 壹、群島基線的內涵 所謂群島國(archipelagic state)係指全部由一個或多個群島所構成的國家,並可包括其他島嶼。群島國制度是由菲律賓、印尼、斐濟、模里西斯等群島國於1958年聯合國海洋法會議中首先提出,但是當時國際社會並不接受此一新型態的海域主張方式。

  7. 2024年3月20日 · 繼與菲律賓在南中國海海域爆發爭端及摩擦之後北京本月在南海另闢戰場對象則換為關係平順的越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