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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產險主管解釋,產險業目前有效防疫保單中,一定比例均已因COVID-19出險過,加上為防止防疫險干擾今年營運,不少產險公司去年大量增提防疫險理賠準備,防疫險對今年產險業營運影響本已降低。 不過,產險主管強調,指揮中心調整COVID-19病例定義對產險公司仍是好消息,畢竟增加確診認定難度,可望大幅降低防疫險道德風險,但後續還要看防疫險保戶是否認同,估仍將可能出現個案理賠爭議。 另一名產險公司高層則低調表示,此防疫政策變化,對產險業會有正面影響。 根據金管會公布最新統計,今年截至2月28日止,防疫雙險合計已理賠新台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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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2023年1月4日 · 為因應新冠疫情所推出的防疫雙險保單賠付情況依舊嚴峻根據金管會3日公布的最新統計2022年產險業雙險理賠總額高達2,116億元其中防疫險賠1,693億元是保費的37倍。 受此影響,多家保險公司領導階層大搬風,一年內辦理增資次數甚至高達三次之多,甚至還要賣樓求資或繳出經營主導權,堪稱人財兩失,雅...

  3. 2023年12月4日 · 陳嘉文認為主要反映防疫險風暴後產險業可動用投資資金減少進而使投資收益縮水預估尚需一段時間恢復陳嘉文指出過往產險業獲利來自投資收益比重較高占比達6成甚至近7成但隨產險業即將接軌IFRS 17及產險業更重視回歸保險本質預期未來核保利潤占比可拉高到5至6成以上。...

  4. 2023年12月4日 · 陳嘉文認為主要反映防疫險風暴後產險業可動用投資資金減少進而使投資收益縮水預估尚需一段時間恢復陳嘉文指出過往產險業獲利來自投資收益比重較高占比達6成甚至近7成但隨產險業即將接軌IFRS 17及產險業更重視回歸保險本質預期未來核保利潤占比可拉高到5至6成以上王修德直言產險業做了許多防範及精算但沒想到會出在人禍估算此次防疫雙險風暴理賠金額達2700億元至3000億元對產險業是重大教訓。 走過防疫險風暴,王修德觀察,以往產險業積極進行費率競爭,今年相對較少見;其次,針對損率不太好的業務,今年產險業陸續進行調整及淘汰,不會基於行銷考量、業務競爭硬做賠錢生意。

  5. 2023年2月3日 · 受到防疫險理賠影響產險業在2022年5月出現稅前虧損後虧損金額逐月擴大2022年產險業稅前虧損高達1905億元幾乎是產險業15年以來累積的獲利相較於2021年的226億元產險業2022年獲利年減高達2131億元年減是負的943%。 產險業淨值部分,從2022年7月正式跌破千億元大關後,至今仍未回到千億元之上,截至2022年12月底,產險業淨值剩下614億元,2022年整年產險業淨值直接「腰斬」,一整年淨值就蒸發994億元,年減高達61.8%。 2022年一整年產險業為了防疫險理賠皆大舉增資,據保險局統計,已有6家產險完成增資,包含國泰世紀產、中信產、富邦產、新安東京海上產、和泰產、兆豐產,總增資金額高達985億元,創下產險業史上最大增資潮。

  6. 2023年4月30日 · 在當時推出防疫保單的業者不多首波疫情襲來並未重創整體產險業不過後續國內各大產險公司開始積極推動防疫保單上市也陸續迎來銷售業績。 2022年5月,指揮中心滾動修正防疫政策,將確診定義從PCR陽性,改為快篩試劑兩條線。 在確診定義變更前,一度曾因確診民眾湧入急診室欲索取PCR確診證明,導致防疫險亂象波及醫護,金管會主委黃天牧罕見現身指揮中心,向民眾喊話保險理賠有2年請求權時效,金管會絕對會要求產險公司依契約理賠,不會賠不到。 累計2022年至9月止,防疫雙險(防疫險、疫苗險)合計理賠金已衝破千億大關。 面對單週理賠動輒數十億元的現金流壓力,兆豐產險、國泰世紀產險、中信產險、新安東京產險、和泰產險與富邦產險等不得不陸續增資。

  7. 2023年3月10日 · 產險業者表示防疫險影響確定收尾估今年產險業營運將較去年大為好轉。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自3月20日起調整COVID-19(2019冠狀病毒疾病)病例定義。 因防疫險承保範圍為法定傳染病」,產險公會今天說明3月20日起COVID-19輕症已不符合防疫險理賠條件保險公司依約不予理賠對於因防疫險理賠大失血的產險業而言終於盼得好消息。 一名產險業高階主管認為,如今指揮中心確定調整COVID-19病例定義,防疫險不再理賠COVID-19輕症,意味防疫險衝擊確定收尾,部分產險公司或還可回沖部分理賠準備。 產險主管解釋,產險業目前有效防疫保單中,一定比例均已因COVID-19出險過,加上為防止防疫險干擾今年營運,不少產險公司去年大量增提防疫險理賠準備,防疫險對今年產險業營運影響本已降低。

  8. 2023年5月4日 · 簡仲明認為防疫險讓保險業重新思考三件事。 一是「風險的全面性與全球化」 。 「要把風險評估的視野放得更寬、更遠,從本土疫情確診的發展時間來看,就能發現台灣保險業的風險評估,停留在區域性(台灣疫情)的評估,而不是全球視角,此外,風險不只有核保風險,還包括財務風險、市場風險、信用風險、作業風險等經營層面的風險。 事實上,在全球新冠疫情爆發之前,國際保險監理官協會(IAIS)就提出「傳染病是巨災」的說法。 然而,過去金管會對巨災的定義,僅著重地震和颱風洪水等,直到2021年11月,金管會參酌IAIS公布的ICS 2.0巨災風險範圍,才明訂將「傳染病」、「恐怖攻擊」等列為巨災風險。 第二是「競爭VS.專業」的權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