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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內政部移民署 (簡稱 移民署)是 中華民國 有關入出 國境 及 移民 事務的 最高主管機關,隸屬於 內政部,成立於2007年。 在全國各 縣市 皆設有服務站及專勤隊,為民眾辦理入出國及移民涉外事務相關手續,並在 臺北松山機場 、 桃園國際機場 、 臺中國際機場 、 臺南機場 、 高雄國際機場 、 花蓮機場 、 臺東機場 、 澎湖機場 、 基隆港 、 臺北港 、 臺中港 、 高雄港 、 花蓮港 、 澎湖馬公港 、 金門水頭港 、 馬祖福澳港 、 馬祖白沙港 等 海關 設有入出境旅客證照查驗點;亦在海外派設有28個移民工作組,服務海外 僑民 辦理入出境諮詢、服務事項。 歷史. 自草創至設署,最早是由 臺灣警備總司令部 及 臺灣省政府警務處 採取入出分管、軍民分管,而且分地辦公。

    • 中華民國內政部

      內政部 是 中華民國 有關 內政 事務的 最高主管機關,其業 ...

  2. 內政部移民署 (簡稱 移民署)是 中華民國 有關入出 國境 及 移民 事務的 最高主管機關,隸屬於 內政部,成立於2007年。 在全國各 縣市 皆設有服務站及專勤隊,為民眾辦理入出國及移民涉外事務相關手續,並在 臺北松山機場 、 桃園國際機場 、 臺中國際機場 、 臺南機場 、 高雄國際機場 、 花蓮機場 、 臺東機場 、 澎湖機場 、 基隆港 、 臺北港 、 臺中港 、 高雄港 、 花蓮港 、 澎湖馬公港 、 金門水頭港 、 馬祖福澳港 、 馬祖白沙港 等 海關 設有入出境旅客證照查驗點;亦在海外派設有28個移民工作組,服務海外 僑民 辦理入出境諮詢、服務事項。 歷史. [編輯] 自草創至設署,最早是由 臺灣警備總司令部 及 臺灣省政府警務處 採取入出分管、軍民分管,而且分地辦公。

  3. 地址:100213臺北市中正區廣州街15號 (本各服務地址) 電話: (02)2388-9393. 櫃檯受理服務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 08:00-17:00 (櫃檯中午受理案件不休息) 外來人士在臺生活諮詢服務熱線:國內 1990 國外 886-800-001990。. 更新日期: 2024/09/02 瀏覽人次: 107182886.

  4. 內政部移民署(簡稱移民署)是中華民國有關入出國境及移民事務的最高主管機關,隸屬於內政部,成立於2007年。

  5. 內政部 中華民國 有關 內政 事務的 最高主管機關,其業務範圍相當廣泛,涵括 人口 、 戶政 、 地政 、 地制 、 役政 、 社會治安 (警察)、 移民 (入出國)、 宗教 、 殯葬 、禮俗祭儀、 人民團體 管理、 災害防救 (含 消防)、 國家公園 管理、國土規劃等,並且是 行政院組織改造 後唯一員額仍破兩萬人的部會(主要落於 警政署),故有「天下第一部」之稱 [1]。 歷史. 1906年(光緒 32年), 清朝 巡警部 更名「民政部」。 1912年1月3日,依《中華民國臨時政府組織大綱》成立 中華民國臨時政府 內閣, 中華民國大總統 下設立「內務部」,首長稱為內務總長,取代清政府的民政部。

    任次
    姓名
    就職時間
    卸任時間
    1
    張厲生 (1901-1971)
    1948年6月11日
    1948年6月26日
    2
    彭昭賢 (1896-1979)
    1948年6月26日
    1948年12月27日
    3
    洪蘭友 (1900-1958)
    1948年12月27日
    1949年4月1日
    4
    李漢魂 (1895-1987)
    1949年4月1日
    1950年2月6日
  6. 民國96年1月2日,「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成立,由原內政部警政署入出境管理局整合僑務委員會管轄的華僑證照服務、內政部戶政司的移民照顧輔導及機構管理等業務、警政署航空警察局及各港務警察局的證照查驗業務、警政署與各縣市警察局的外僑及大陸地區人民管理業務,並接收上述各機構的部分員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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