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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23年6月19日 · 財政部委外研究指出網紅獲利模式分八大類並可歸類為權利金營利所得其他所得等課稅其中直播打賞非贈與建議歸類其他所得課徵綜所稅為釐清網紅課稅相關問題財政部委託中華財政學會研究網紅獲利模式與研訂綜所稅課稅規範之探討」,報告指出網紅獲利模式分為八大類包括平台廣告分潤」、「付費訂閱」、「販售周邊商品」、「通告活動」、「廣告鏈結點擊獎金」、「廣告業配」、「平台支薪直播打賞電商導購直播帶貨」。 首先,「平台廣告分潤、付費訂閱」應為「權利金所得」,不適用稿費或版稅的定額免稅;若雙方訂有租稅協定,以居住台灣的受益所有人為課稅對象;未訂有租稅協定,只有點閱地點(使用地)在我國境內,為台灣來源所得。

  2. 2024年5月6日 · 記者黃靖媗台北報導5月報稅季國民黨立委賴士葆今6日於財政委員會關注網紅收益是否屬於境內所得財政部次長李慶華表示網紅在中華民國境內從事網紅行為取得的報酬就是中華民國境內所得收取國外贊助亦同。 立法院財政委員會今日審查「地方稅法通則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 賴士葆質詢時詢問,YouTube、Facebook、Instagram等網路平台都是外國公司,利用這些網路平台的網紅,所獲分潤是屬於境內所得還是境外所得? 李慶華表示,要看網紅平台的交易與台灣市場是否有連結,若是跟國內市場交易產生的獲利,當然屬於中華民國境內所得。 李慶華舉例指出,若網紅做廣告,廣告主要是在台灣刊登,或是與國內企業、公司結合進行廣告,該廣告收入便是中華民國境內所得;若是境外廣告,就不是台灣境內所得。

  3. 2024年3月7日 · 記者陳政宇台北報導網紅經濟風行民進黨立委邱志偉今7日盤點網紅收入樣態及課稅問題並敦促財政部在五月報稅季前儘速公布網紅課稅指引問答」,同時要求簡化稅務規範並加強網紅稅務教育對此財政部賦稅署允諾會盡快整理相關指引協助釐清報稅規定。 報稅季將屆,邱志偉今召開「網紅收入樣態多 簡便稅制快上工」記者會表示,網紅小玉2017年曾出示明細,透露當年1至9月間共賺進342萬餘元,後遭國稅局追繳46萬餘元。 此案凸顯我國稅制對於新興產業的疏漏,而國稅局當時在缺乏對於網紅產業生態的認識下,也僅能呼籲網紅誠實報稅,相關規範指引的缺乏,也讓眾多網紅無所適從。 邱志偉說,按我國所得稅法第14條規定,個人綜合所得有十大類,並各有其收入、成本及必要費用的計算方式。

  4. 2024年4月30日 · 2024/04/30 18:50. 為保障投資人權益金管會督導投信顧公會研議強化投信及基金銷售機構管理網紅廣告行為的自律規範」。 (記者王孟倫攝) 〔記者王孟倫/台北報導〕 ETF商品熱潮不減!根據金管會最新公布統計今年三月底投資於國內有價證券之ETF台股ETF共計50檔規模達1兆8,715億元為保障投資人權益金管會積極督導投信顧公會研議強化投信及基金銷售機構管理網紅廣告行為的自律規範」,內容有四大重點預計六月底出爐適用並給予三個月補正期就是說,九月底前,業者必須依新措施補正。

  5. 2023年6月19日 · 網紅獲利難掌握 學者建議2招查稅. 2023/06/19 05:30. 網紅獲利模式及所得歸類. 存款、促平台誠實揭露. 〔記者鄭琪芳台北報導網紅收入來源複雜如何掌握稅源是一大難題財政部委外研究報告建議兩大方式一是鎖定大型網紅查核銀行存款二是要求平台及廠商於營所稅申報誠實揭露。 財政部賦稅署長宋秀玲說,目前知名網紅的境內來源所得本來就有課稅,但海外所得較難掌握。 報告指出,考量台灣現階段國際地位以及法制現況,扣繳或者要求網紅全面負有商業登記義務,皆有其難度,因此建議兩大可行模式,首先,可以考慮先鎖定大型網紅,藉由銀行存款進行稽查;其次,要求社群平台及廠商於營所稅申報誠實揭露。

  6. 3 天前 · 財務規劃師Hazel Secco表示網路上的理財網紅年紀很輕大多30歲以下常常上一秒還在談論世界政經大事並高談闊論下一秒就聊生活瑣事Secco擔憂如果粉絲們沒有過濾徹底徹查這些理財網紅的理財訊息來源他們的財務建議可能會對粉絲們的錢包帶來多大的傷害因此Secco提出4個技巧來鑑別網路上的理財建議首先是尋找該理財内容是否有贊助商」,是否有特定機構或金融服務公司贊助因為這些網紅往往會把這些贊助痕跡或標簽藏在內容之中使人難以立刻發覺。 第二是「找三個管道核實理財建議」。 建議在實際操作網紅的理財建議之前,可尋找3個不同的管道來核實網紅的分享或建議,以及網路權威或政府網站進行查詢。 第三,「沒有適合所有人的理財建議」。

  7. 2018年8月28日 · 網紅結合電子商務的創新商業模式,被稱為「網紅經濟學」,是近年最新興起的熱門產業。 7月初,國內一家人力銀行發布《網紅群像》報告,揭露紅的中位數月收入為新台幣3萬元,幾乎等同職場新鮮人的起薪。 此外,逾6成網紅未滿25歲,且網紅職涯中位數僅9個月,顯然這是個壽命不長的行業。 一邊是喊得震天響的網紅經濟,另一邊卻是屍橫遍野的沙場,到底網紅經濟學是否該是個被鼓勵的行業? 持平而論,《網紅群像》報告的調查母體是「曾是或正是紅的求職會員」,這意味著這是一份「失敗網紅」的調查報告,而非勝利者們的收入臉譜。 一般認為,只有金字塔頂端3%的網紅能賺錢,但他們能賺多少錢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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