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ahoo奇摩 網頁搜尋

搜尋結果

  1. 國內近年來對於推動身心障礙者就業服務不遺餘力,對於職業輔導評量的功能漸漸受到重視,目前已見職業訓練單位、就業轉銜單位、及各就業服務機構有此需求。 就業服務相關專業人員也漸漸認識到,若能於就業服務過程中,適時提供職業輔導評量服務,對身心障礙者之適性就業將有明顯助益。 依據身心障礙者保護法第28條,「勞工主管機關協助身心障礙者就業時,應先辦理職業輔導評量,以提供適當之就業服務。 」適當的使用身心障礙者職業輔導評量的結果,不僅可以有效協助職業重建服務相關人員,擬定身心障礙者就業服務的方向與就業服務的策略,同時職業輔導評量的過程中,也可增加身心障礙者個案的自我瞭解,增進自我生涯抉擇之能力。 因此職業輔導評量的服務於身心障礙者職業重建服務環節中,具有關鍵性的角色。

  2. 由各縣市政府勞工主管機關設置服務窗口,提供身心障礙 者就業轉銜、諮詢、評估、研擬職業重建服務計畫、派案 或轉介、追蹤等服務,並協調及整合當地身心障礙者職業

  3. 壹、緣起與目的. 一、緣起 就業對於身心障礙者而言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能進入競爭性工 作場所就業,不僅能使身心障礙者能賺取合理薪資及獲得工作福利, 減少對福利津貼的依賴,變得更獨立;且能參與社會活動,建立友誼 與支持網路(Wehman & Revell, 1998 ...

  4. 推動身心障礙者職業重建個案管理服務計畫 . 一、 勞動部(以下簡稱本部)為協助直轄市、縣(市)政府(以下簡稱 地方政府)依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三十三條規定推動職業重建 個案管理服務,設置身心障礙者職業重建服務窗口(以下簡稱職業 重建窗口),辦理身心障礙者就業轉銜通報及服務,並整合各種服 務資源,以個案管理服務方式,有效連結及運用當地身心障礙者各 項職業重建服務資源,使身心障礙者在職業重建過程中獲得連續性、 無接縫適當之專業服務,以達協助身心障礙者就業之目的,特訂定 本計畫。 二、 本計畫主辦單位為本部勞動力發展署;執行單位為本部勞動力發展 署所屬各分署;承辦單位為地方政府,必要時得委託民間機構團體 辦理;受託單位為接受地方政府委託辦理本計畫相關業務之民間機 構團體。

  5. 職業重建個案管理服務之作法及服務流程需否檢討調整? 中央對 地方政府補助機制、政府向民間購買職業重建服務機制需否檢討調整?

  6. 提供服務;在該方案中亦同時彙整實際運用職管手冊提供服務可能面臨的實務議題, 並完成職重個管子系統之初步建置(中區身心障礙者職輔導評量資源中心,民101

  7. 依據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身心障礙者庇護性就業服務係針對有就業意願但就業能力不足,無法進入競爭性就業市場之身心障礙者,經職業輔導評量,提供長期就業支持的就業服務。 傳統上,庇護工場是心智類身心障礙者的主要就業安置模式。 由於此類身心障礙者的學習能力較弱,無法於中等學校畢業後即具備進入一般職場的基本就業能力,經一段時間的長期培訓都未必能克服此障礙情況,因此會安置於庇護工場來進行職業陶冶或就業能力強化,甚至對能力無法提升者提供長期的庇護性就業。 為什麼要將庇護員工從庇護工場轉銜至一般職場?

  1. 其他人也搜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