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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是可以事先於借據中明定,授權債權人改寫本票之到期日

      • 票據法第11條第3項規定:「票據上之記載,除金額外,得由原記載人於交付前改寫之。 但應於改寫處簽名。 法條雖然僅規定發票人得於票據交付前改寫,但本條並未禁止發票人於「交付後」改寫票據,若經由發票人、執票人之同意,即可改寫之。 而此改寫,發票人亦可授權他人為之。 所以借貸雙方,是可以事先於借據中明定,授權債權人改寫本票之到期日
      www.lawyerli.tw/l/可否約定:由執票人事後填寫本票的發票日?/
  1. 其他人也問了

  2. 2021年6月20日 · 可否約定:由執票人事後填寫本票到期日?. 借錢時常需要開立本票作擔保,不過本票對發票人的追索權時效為3年,但如果約定的還款是3年後,債權人怕到清償屆期時若未清償,本票也超過時效了;又就算先寫了比較遠的到期日,但畢竟到期日也只是延後 ...

  3. 2021年9月14日 · 本票是所謂的「有價證券」,而執票人未得發票人授權,在本票上補填發票(使其形式上變成有效票據),或補填到期日(使其形式上未逾追索權時效),屬於「變造有價證券」的行為。

  4. 2022年5月18日 · 而未到期日」的本票,必須「見票即付」(票據法第120條第2項),也就是說,只要在發票日後,拿著本票的人可以隨時向發票人要求清償。 因此,本票還是有效的!

  5. 因為本票並不一定需要記載「到期日」,若未記載到期日尚可以依「見票即付」的方式(參票據法第120條),所以要如何起算本票的時效,就有下列兩種方式: 有記載到期日:從到期日起算3年內。

  6. 2024年8月7日 · 有寫到期日:將由本票約定的到期日開始計算,時效為三年,在三年內都透過本票裁定途徑要求對方還錢。 沒寫到期日 :將由本票發票開始計算,時效為三年,在三年內都透過本票裁定途徑要求對方還錢。

  7. 依票據法規定未載到期日的本票視為見票即付;也就是說執票人可以隨時向發票人請求支付票款。 執票人向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便民服務-常見問答-本院常見問答-本票裁定Q&A-本票上未載到期日,該怎麼辦?

  8. 依票據法規定未載到期日的本票視為見票即付;也就是說執票人可以隨時向發票人請求支付票。 執票人向發票人請求支付票款該日,法律上的用語就是「提示日」;執票人向發票人請求支付票款的動作,在法律上就叫「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