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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一、遺失空白發票:應即日敘明原因及遺失之統一發票種類、字軌號碼,向主管稽徵機關申報核銷。 二、遺失存根聯:取得買受人蓋章證明之原收執聯影本代替。

  2. 營業人遺失已開立統一發票存根聯,如取得買受人蓋章證明之原收執聯影本者,得以收執聯影本代替存根聯。 營業人遺失統一發票扣抵聯或收執聯,如取得原銷售營業人蓋章證明之存根聯影本,或以未遺失聯之影本自行蓋章證明者,得以影本替代扣抵聯或收執聯 ...

  3. 營業人遺失已開立統一發票存根聯,如取得買受人蓋章證明之原收執聯影本者,得以收執聯影本代替存根聯。 營業人遺失統一發票扣抵聯或收執聯,如取得原銷售營業人蓋章證明之存根聯影本,或以未遺失聯之影本自行蓋章證明者,得以影本替代扣抵聯或收執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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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三、遺失扣抵聯或收執聯:取得原銷售營業人蓋章證明之存根聯影本或以未遺失聯之影本自行蓋章證明者,得以影本替代扣抵聯或收執聯作為進項稅額扣抵憑證或記帳憑證。

  6. 營業人遺失進項統一發票,應如何扣抵申報營業稅? 營業人遺失統一發票扣抵聯或收執聯,如取得原銷售營業人蓋章證明之存根聯影本,或以未遺失聯之影本自行蓋章證明者,得以影本替代扣抵聯或收執聯作為進項稅額扣抵憑證或記帳憑證 (統一發票使用辦法第23 ...

  7. 2021年3月2日 ·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營業人遺失統一發票時,依統一發票使用辦法第23條規定,可分別按附表所列規定辦理。 該局呼籲,營業人遺失已開立統一發票存根聯、或統一發票扣抵聯、收執聯統一發票時,應確實依上述規定辦理,以免因未依規定保存憑證 ...

  8. 申辦流程. 親自向營業人所在地國稅局之分局、稽徵所或服務處申請。 應備物品. 1.填寫遺失統一發票報備書。 2.備妥應備附件。 作業天數. 5個工作日. 聯絡窗口. 國稅與地方稅免付費電話:0800-000-321 (手機請撥市話號碼)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 (02)23113711.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 (03)3396789.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 (04)23051111.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 (06)2223111.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 (07)7256600. 我要線上申辦. 你對此服務的說明滿意嗎? 滿意 普通 不滿意. 回上一頁. 回最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