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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嘉義市政府 (簡稱: 嘉市府 ; 英文 : Chiayi City Government ),是 中華民國 臺灣省 嘉義市 最高層級的地方行政機關,在中華民國政府架構中,為 市 自治的行政機關,同時負責執行中央機關委辦事項,嘉義市的自治監督機關為行政院各部會(主要為內政部)。 作為地方自治團體的行政機關,嘉義市政府的歷史沿革最早可追溯至1920年, 大日本帝國 臺灣總督府 施行 臺灣市制 時所成立的「 嘉義市役所 」。

  2. 嘉義市政府 (簡稱: 嘉市府 ; 英文 : Chiayi City Government ),是 中華民國 臺灣省 嘉義市 最高層級的地方行政機關,在中華民國政府架構中,為 市 自治的行政機關,同時負責執行中央機關委辦事項,嘉義市的自治監督機關為行政院各部會(主要為內政部)。 作為地方自治團體的行政機關,嘉義市政府的歷史沿革最早可追溯至1920年, 大日本帝國 臺灣總督府 施行 臺灣市制 時所成立的「 嘉義市役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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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2024年5月20日 · 臺灣轉由中華民國政府接收後, 嘉義市 成為 省轄市 ,並併入 水上鄉 與 太保鄉 為水上區與太保區,直隸 臺灣省政府 ;民國三十九年(1950年)調整行政區域,全臺灣劃分為十六縣五省轄市一管理局;民國三十九年(1950年)8月,嘉義市廢除省轄市資格,並切割 ...

  5. 嘉義市 ( 臺灣話 : Ka-gī-chhī ; 客家话 : Kâ-ngi-sṳ ; 鄒語 : maibayu )是 臺灣 的 市 ,位於 臺灣南部 ,地處 嘉南平原 心臟地帶,全市在 北回歸線 以北(但極靠近北回歸線 [註 1] )。. 嘉義市為 嘉義都會區 的中心 都市 。. 全境除東部屬 丘陵 地帶外,其餘 ...

  6. 嘉義縣政府 ,簡稱 嘉縣府 ,是 中華民國 臺灣省 嘉義縣 最高層級的地方行政機關,在中華民國政府架構中,為縣自治的行政機關,同時負責執行中央機關委辦事項。 嘉義縣的自治監督機關本為臺灣省政府,臺灣省虛級化後業務與功能被大幅縮減,嘉義縣的自治監督機關改為行政院 內政部 。 嘉義縣政府也是轄下各鄉、鎮、市的地方自治監督機關。 沿革. 1945年,二戰終戰後, 日治時期的嘉義市 改制為隸屬 臺灣省 之三級 省轄市 ,成立嘉義市政府。 1946年8月1日, 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 調整嘉義市行政區,將 水上鄉 與 太保鄉 併入 嘉義市 ,嘉義市劃分為 新東區 、 新西區 、 新南區 、 新北區 、 水上區 及 太保區 6區 [1] 。

  7. 2004年5月16日 · 嘉義縣 ( 臺灣話 : Ka-gī-kuān ; 客家話 : Kâ-ngi-yen ; 鄒語 : Maibayu ),是隸屬於 臺灣省 的 縣 ,位於 臺灣 南部 。. 東與 南投縣 、 高雄市 相接,西瀕 臺灣海峽 ,南以 八掌溪 臨 臺南市 ,北隔 北港溪 、石龜溪接 雲林縣 [3]:6 ,境內並環繞 嘉義市 全境 ...

  8. 嘉義市政府行政處(簡稱行政處),1982年成立,是嘉義市政府的直屬機關。 處長及副處長之下共有4科,分別是:文書檔案科、庶務科、法制科、和出納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