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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臺南市政府 (簡稱: 南市府 )是 中華民國 臺南市 最高層級的地方行政機關,在中華民國政府架構中為直轄市自治的行政機關,並同時負責執行中央機關委辦事項,臺南市的自治監督機關為 行政院 。 現今的臺南市政府為 直轄市 之行政機關,於2010年12月25日由 臺南縣 與 臺南市 兩個縣市合併改制而來。 辦公廳舍分設 安平區 (永華市政中心) 與 新營區 (民治市政中心) 兩地,採雙市政中心模式。 廳舍歷史 [ 編輯] 1945年,因 臺南縣 內臺南市改制為省轄市,將縣政府從臺南市遷至 新營鎮 ,並興建臺南縣政府新辦公大樓(今民治市政中心)。

  2. 臺南市政府 (簡稱: 南市府 )是 中華民國 臺南市 最高層級的地方行政機關,在中華民國政府架構中為直轄市自治的行政機關,並同時負責執行中央機關委辦事項,臺南市的自治監督機關為 行政院 。 現今的臺南市政府為 直轄市 之行政機關,於2010年12月25日由 臺南縣 與 臺南市 兩個縣市合併改制而來。 辦公廳舍分設 安平區 (永華市政中心) 與 新營區 (民治市政中心) 兩地,採雙市政中心模式。 廳舍歷史 [ 编辑] 1945年,因 臺南縣 內臺南市改制為省轄市,將縣政府從臺南市遷至 新營鎮 ,並興建臺南縣政府新辦公大樓(今民治市政中心)。

    • 葉澤山、趙卿惠
    • 臺南市政府組織自治條例、地方制度法
    • 職員:6123人(105年度), 職工:3075人(105年度), 消防人員:991人(105年度), 警察人員:4186人(105年度)
    • 黃偉哲
    • 行政組織
    • 廳舍歷史

    臺南市政府所轄組織,在市長及副市長之下,設有9個內部一級單位、18個下屬一級機關及37個區公所;而一級單位下屬二級單位有2個中心,二級機關則有100個。臺南市市長也是行政院會議的當然列席人員,當市長無法出席行政院會議時,會指派一名副市長代理出席行政院會議;當無任一名副市長能出席時,則指派秘書長或一級機關首長代理市長出席。 1. 市長(民選產生) 1.1. 副市長(二名,比照簡任第十四職等,由當屆市長任命) 1.2. 秘書長(一名,簡任第十三至第十四職等,由當屆市長任命) 1.3. 副秘書長(二名,簡任第十二至第十三職等,由當屆市長任命) 1.3.1. 參事(五名,簡任第十二職等,由當屆市長任命) 1.3.2. 技監(一名,簡任第十二職等,由當屆市長任命) 1.3.3. 顧問(二名,簡任第十二...

    1945年,因臺南縣內臺南市改制為省轄市,將縣政府從臺南市遷至新營鎮,並興建臺南縣政府新辦公大樓(今民治市政中心)。
    1945年12月14日,省轄市臺南市政府成立,此時使用日治時期的南門尋常小學校舍(今臺南市立建興國民中學)辦公:5,後因建築不敷使用等因素,1968年經臺南市議會決議後函請空軍供應司令部遷讓該機構所使用的臺南州廳(今國立臺灣文學館及文化部文化資產局南部辦公室)建築:5。
    1969年,省轄臺南市政府補償900萬元作為空軍供應司令部遷建費用,該機構遂於4月7日撤出臺南州廳,而後在耗資200萬元加以修繕後,省轄臺南市政府於9月25日開始遷入州廳,整個作業於29日結束,次日正式辦公:6。
    1997年10月1日,省轄市臺南市政府遷至安平區辦公(今永華市政中心)。
  3. 臺南市 ,通稱 臺南 ( 臺灣話 : Tâi-lâm ; 客家话 : Thòi-nàm ),簡稱「 南 」,為 中華民國 直轄市 , 臺灣 六都 之一,位於臺灣 西南部 ,其西面臨 臺灣海峽 、東面臨 阿里山山脈 、北面與 嘉義縣 鄰接 、南面與 高雄市 鄰接。. 面積2,191.65平方公里 ...

    • 市徽
  4. 2009年6月29日 · 臺南市 ,通稱 臺南 ( 俗字 寫作 台南 ; 排灣語 : Tailam ; 臺灣話 : Tâi-lâm ; 客家話 : Thòi-nàm ),簡稱「 南 」,為 中華民國 直轄市 , 臺灣 六都 之一,位於臺灣 西南部 ,其西面臨 臺灣海峽 、東面臨 阿里山山脈 、北面與 嘉義縣 鄰接 、南面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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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2024年4月8日 · 台南市政府 (简称: 南市府 )是 中华民国 台南市 最高层级的地方行政机关,在中华民国政府架构中为直辖市自治的行政机关,并同时负责执行中央机关委办事项,台南市的自治监督机关为 行政院 。 现今的台南市政府为 直辖市 之行政机关,于2010年12月25日由 台南县 与 台南市 两个县市合并改制而来。 办公厅舍分设 安平区 (永华市政中心) 与 新营区 (民治市政中心) 两地,采双市政中心模式。 厅舍历史 [ 编辑] 1945年,因 台南县 内台南市改制为省辖市,将县政府从台南市迁至 新营镇 ,并兴建台南县政府新办公大楼(今民治市政中心)。

  7. 臺南市 ( 俗字 寫作 台南市 )為 中華民國 臺灣省 於1945年至2010年管轄的 省轄市 。 1945年二戰終結後,日治時期的 臺南市 改制為隸屬臺灣省之省轄市;2010年 五都改制 ,與 臺南縣 合併升格為 臺南市 。 原臺南市是臺灣五個省轄市之一,舊稱「府城」,位於 臺灣西南 部濱臨 臺灣海峽 ,地處 嘉南平原 ;升格為直轄市前,以人口而言是臺灣第四大城市,計約78萬人,亦為百萬人口的 臺南都會區 之中心都市,又稱為 台南市區 。 歷史. 臺南市在17世紀以前,是 臺灣平地原住民 西拉雅族 的生活領域,所謂的「 西拉雅四大社 」皆位於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