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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09年8月18日 · 不過,安侯建業會計師事務所會計師陳志愷則提醒,就一般實務審查的經驗,只要公司在申報進項稅額扣抵時,其中有「餐廳」的發票憑證,幾乎都會被國稅局挑出來進一步檢視,公司在列報前最好有心理準備。 如果心存僥倖,把去昂貴餐廳交際應酬的費用,或是員工平時聚餐的支出,偽裝成可扣抵進項稅額的業務檢討會議餐費,就算是事先把相關的會議紀錄都準備好,只要國稅局搬出「實質課稅原則」,認定餐費的實際用途是酬勞員工,到最後公司還是會被課稅,就算提出文件證明也不見得有用。 吳能吉說,公司在列報進項稅額扣抵時,的確要注意被國稅局認定適用「實質課稅原則」的可能性。

  2. (臺中訊)財政部臺灣省中區國稅局臺中分局表示,供應大眾化消費之豆漿店、冰果店、甜食館、麵食館、自助餐、排骨、便當及餐盒之查定課徵營業人,如其銷售額已達使用統一發票標準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將核定使用統一發票:

  3. 2010年7月16日 · 會計新知/接軌IFRS 應先評估稅務影響. HOME » 最新消息 » 稅務相關. 我國上市櫃公司將自民國102年起全面採用國際會計準則(IFRS),因需編製比較財務報表,故應以101年1月1日為轉換日編製初始財務狀況表,而於101年度採平行帳務處理方式,以便101年12月31日以 ...

  4. 財政部昨天發布解釋令,衛生署核發的機能性飲料,且上面有使用劑量限制,免課徵15%的貨物稅。. 由於財政部在98年10月26日的解釋令,具有保健概念之機能性飲料且其產品標示有使用劑量限制者,非屬貨物稅的課稅範圍,但國稅局執行上有疑問,所以財政部 ...

  5. 2010年4月23日 · 至營業人誤用上期之統一發票開立交付買受人者,依財政部函釋,應由營業人即時向主管稽徵機關報告備查,以利查考。. 因此買受人不論是取得提前使用次月之統一發票或營業人誤用上期之統一發票,均應以該統一發票上列印之月份(非實際開立之月份 ...

  6. 正確處理方式可以減輕公司的稅務負擔,為度過景氣寒冬盡一份力。. 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第94條對提列呆帳損失的相關規定,已有相當詳細的介紹,會計及稅務處理方式明確,惟實務上仍常見下列錯誤:. 錯誤一:由律師、會計師見證協議視為「和解 ...

  7.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營利事業為拓展業務,常有交際性質的餐費及禮品餽贈支出,該費用於申報營利事業所得稅,應以交際費列報,並依所得稅法第37條及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 (以下簡稱查核準則)第80條規定計算限額。 該局指出,營利事業交際性質支出,如列報於其他費用,國稅局仍會依規定轉列為交際費,超限部分金額除剔除補稅外,並依所得稅法第100條之2規定加計利息;另交際費憑證亦常有取得小規模營利事業出具的普通收據,依查核準則第67條規定,營利事業所列支之製造費用及營業費用中,有取具小規模營利事業出具之普通收據,其全年累計金額以不超過當年度稽徵機關核定之製造費用及營業費用之總額千分之30為限,超過部分,不予認定,且依所得稅法第100條之2規定加計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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