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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首頁. 業務資訊. 常見問答. _ 列印內容. 分享. 資遣勞工須在多久前預告? 資遣費如何計算? 發布單位:勞動局. 資遣勞工,應依勞工工作年資,應於一定期間預告勞工: 1.繼續工作3個月以上1年未滿者,於10日前預告之。 2.繼續工作1年以上1年3年未滿者,於20日前預告之。 3.繼續工作3年以上者,於30日前預告之。 另依勞動基準法第17條規定:雇主依前條終止勞動契約者,應依下列規定發給勞工資遣費: 一、在同一雇主之事業單位繼續工作,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一個月平均工 資之資遣費。 二、依前款計算之剩餘月數,或工作未滿一年者,以比例計給之。 未滿一個月者以一個月計。 前項所定資遣費,雇主應於終止勞動契約三十日內發給。

  2. 外籍移工應於入境前與雇主協議將膳宿費名訂於勞動契約中若其訂有免費提供或繳交一定金額之膳宿費於契約存續期間雇主可依契約規定於外籍移工薪資中扣除膳宿費其中適用勞動基準法的外籍移工得以每月新臺幣5000元作為薪資中內含膳宿費之參考上限。 但從事家事勞動之家庭外籍移工,因工作性質特殊,需適時照顧被看護者之生活,尚不宜於薪資扣減膳宿費用。 此外,雇主不可片面變更勞動契約,兩造所簽訂之勞動契約,不論於國內或國外簽訂,其內容不得牴觸「外國人入國工作費用及工資切結書」內容。 上版日期:113-04-24. 回上一頁. 回最上面. 勞工服務-雇主如何申... 有關外籍移工於在臺繳... close. :::

  3. 為依勞工保險條例或就業保險法辦理加保或投保薪資以多報少等勞資爭議,經向地方勞工行政主管機關調解不成立需要向法. 院聲請勞動調解或起訴,且申請時. (1) 個人每月收入總計不超過 新 臺幣7萬元, (2)扣除自用住宅外,其資產總額不超過新 臺幣300萬元, (個人名下只能有1間房屋) , 可向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各地分會提出律師扶助之申請, 桃園分會專線03- 3346500 全國法扶專線412-8518(市話可直撥手機請加02)。 2.勞工如遇有前項勞資爭議,經向地方勞工行政主管機關調解不成立,依民事訴訟法第44條之1規定,選定工會向法院聲請勞動. 調解 或起訴,且申請時勞工每月收入總計不超過新臺幣7萬元,扣除自用住宅外,其資產總額不超過新臺幣300萬.

  4. line. ::: 勞動部移工留才久用服務中心-協助雇主留用 資深移工不受在臺工作年限限制, 詳情請撥打1955免付費專線 (按1再按4)或03-6591996. 「水資源有限,請節約用水」及「節今日的水,解明日的渴」. 行經無號誌路口,停車再前進。. 交通部及桃園市政府關心您 ...

  5. 最新消息. _ 列印內容. 投票日放假一日若當日上班應加給工資. 發布單位:勞動條件科. 聯絡人:林麗兒. 聯絡人電話:03-3322101轉6804. 109年1月11日(星期六)中華民國第15任總統、副總統及第10屆立法委員選舉投票日當日,具有投票權且該日原屬工作日之勞工,應予以放假一日,工資照給;而當天是休息日或例假等,原毋須出勤者,不另補假,但雇主徵得勞工同意且不妨礙投票的情形下,投票日上班,工資如何計算,茲分述如下: 一、當天是正常工作日,中間利用2小時投票,上班6小時,當天2小時投票時間工資應照給,其餘6小時為加倍工資。 二、當天是正常工作日,中間利用2小時投票,上班8小時,當天2小時投票時間工資照給,上班8小時中的6小時為加倍工資,另2小時為1又1/3倍工資.

  6. 如何提出勞資爭議調解申請?勞動局 113-05-17 如何向桃園市政府申請勞資會議備查?勞動局 113-05-17 勞資會議實施辦法中,復議之相關規定?勞動局 113-05-17 勞資會議多久舉辦一次?勞動局 113-05-17 事業單位為何要成立勞資會議?成立的功能及目的為何?

  7. Twitter. line. Email. 勞工申請職業災害慰問金,申請資格及補助標準為何? 如何申請? 發布單位:勞動局. 一、申請資格:職業災害發生時已設籍本市四個月以上,但申請職業災害死亡慰問金,其勞務提供地在本市者,不在此限。 二、補助標準: (一)因職業災害死亡者: 1.因通勤職業災害死亡者:本市籍勞工,發給慰問金10萬元;勞務提供地於本市之他縣 (市)籍勞工,發給慰問金5萬元。 2.因工作場所職業災害死亡者:本市籍勞工,發給慰問金30萬元;勞務提供地於本市之他縣 (市)籍勞工,發給慰問金15萬元。 (本款應扣除已獲勞動部補助之金額) (二)因職業災害失能者: 1.第1等級至第5等級,發給慰問金10萬元。 2.第6等級至第10等級,發給慰問金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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